征地补偿费村能够提留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0 19:09:48 199 人看过

一、征地补偿费村能够提留吗?

征地补偿费是能够进行提留的,但每个省份提留的比例和方法是不同的,且征收集体土地时,农村集体是不能对征地补偿款进行截留的,截留征地补偿款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二、征地补偿维权方式有哪些

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能够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能够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能够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能够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总而言之办案子要开动脑筋不能死盯住行政诉讼,如果民事诉讼对我们更有利的话,则就应该设法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在征地纠纷中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有:征地补偿协议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4、征地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9: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务员能够分征地补偿吗?
    一、公务员能够分征地补偿吗?公务员可不能够分征地补偿,应当是根据户口情况来进行判断的,对于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项的问题,关键不在于是否是公务员,而在于该公务员是否具有农村户口,只有拥有农村户口的才能够获得征地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
    2024-01-19
    265人看过
  • 村委会能为征地补偿预留多少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征地补偿的最高比例由村委会确定。各地规定不一,一般由村委会自己决定。二是相关法律法规。广东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第六条依法应当向集体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集体所有的青苗、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生产和安排征地富余劳动力就业,也可以部分用于失业人员的生活补贴和公益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集体所有土地征用使用各种补偿费和收入分配办法,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并报乡级人民政府备案。《江苏省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和社会保障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第十六条。安置补助用于被征地农民16周岁以下的生活补助和被征地农民16周岁以上的社会保障。土地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属于所有者。《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2年修订)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向行使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土
    2023-05-02
    131人看过
  • 还能够获得征地拆迁补偿吗
    一、还能够获得征地拆迁补偿吗1.若建筑物曾经遭遇过拆迁,未必能享有相应的拆迁补偿权益。已成功获得过拆迁补偿的个人或组织,倘若建筑在此后再遭受拆迁之扰,则有权继续索取相应补偿金,换言之,再次拆迁必定能享有拆迁补偿。2.在建筑拆迁环节中,如拆迁机构提供的补偿金额远低于该建筑实际价值,被拆迁方应当报以警惕,这极有可能代表不合理的补偿方案。对于因征地而需拆除居民住房的情况,其所支付的房屋价值补偿不应低于相邻建筑在征收当日的市场价值。若真遇到了不合理的补偿情况,被拆迁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启动司法程序进行维权,进而争取到合理的补偿权益,必要时亦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
    2024-07-29
    84人看过
  • 乡镇人民政府有权提留征地补偿费吗
    一、乡镇人民政府有权提留征地补偿费吗乡镇人民政府没有权提留征地补偿费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依法定程序确定如何分配。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
    2023-05-25
    335人看过
  • 哪个机构能够解决农村征地补偿纠纷
    农村征地纠纷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对于补偿的经济赔偿类型我国的规定并不具体,再加上我国对于其赔偿的经济补偿标准以及程序还不够成熟,因此在发生此纠纷时,首先自然是通过双方进行协商的方式进行,或是向相关部门需求调解,若是上升到仲裁阶段则当事人应该向相关仲裁机关或是人民法院提起仲裁和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可以先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7-05
    484人看过
  • 征地补偿费是否能够给予出嫁女?
    出嫁后户口迁入大城市后的情况这种情况,出嫁女已经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也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了。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情况,这种情况一般也无法分得征地补偿款,因为户籍迁出,出嫁女在婆家已经取得土地,娘家土地被收回。所以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费归谁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2023-07-02
    305人看过
  • 死亡人能够享受征地补偿吗
    一、死亡人能够享受征地补偿吗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意味着死亡的公民将不再享有民事权利。1.如果征地补偿款在死亡人员死亡之前尚未发放,那么该死亡人员将无法再获得征地补偿金。2.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因此,即使死亡人员无法直接获得征地补偿,但其家属或继承人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或安置。二、征地补偿如何计算1.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但一般来说,补偿可能是按人头计算,也有可能按亩计算。2.具体的分配方案通常由所在村集体讨论决定,并需经过三分之二的成员通过。分配方式一般按照户籍人口数进行,但也可能考虑其他因素,如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等。3.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通常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024-03-29
    83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村集体可以截留吗
    一、征地补偿款村集体可不可以截留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时,农村集体是不能对征地补偿款进行截留的,截留征地补偿款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二、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由此可以看出,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实际上属于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原则上不属于土地行政执法的范畴。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2023-04-30
    88人看过
  • 征地补偿能够要求置换宅基地吗
    一、征地补偿能够要求置换宅基地吗征地补偿是没有置换宅基地的要求的,只有货币和安置房。征地补偿主要标准和方式如下:制定并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在国土资源部组织指导下,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并于2010年起在全国全面实行。同时,建立起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积极拓展稳妥的安置途径。按照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原则选择合适的安置方式。例如,在一些通过土地整治增加了耕地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机动地较多的农村地区,征地时应优先采取农业安置方式;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征地,加强引导和管理的前提下,可采取留地安置方式。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负总责,地方政府应建立被征
    2024-01-15
    399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能领多少钱,农村征地补偿的流程
    一、农村征地补偿能领多少钱农村征地补偿能领多少钱是不确定的。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可以获得多少的经济补偿是没有统一标准的,要依据征地的多少、土地产值等因素确定。不过其计算方法有: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3.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
    2022-06-20
    438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金如何分配?村委会能留着吗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金如何分配?村委会能保留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农村土地时,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一般由农村经济集体协商确定,村委会可以保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将收到的土地补偿款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人的继承人在承包期内要求继续承包的,应当予以支持。
    2023-05-31
    343人看过
  • 农村自留地最新政策,农村自留地被征用有补偿吗
    农村自留地最新政策包括有,自留地归集体所有,自留地不能继承,公民只享有自留地使用权等;农村自留地被征用,如果符合条件会有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等补偿。一、农村自留地最新政策农村自留地最新政策是: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六条法律条例规定,农村的自留地、自留山与自留草场都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内的成员对此只有使用权。如果是农村及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有关规定的属于国家所有外,是属于集体所有。公民是不允许将自留地作为遗产继承,并且公民对于自留地只有使用权。2.国家保护农村的自留地、自留山与自留草场的经营权,任何人都不能随意的进行侵占。要注意的是,自留地也是要进行土地确权的。二、农村自留地被征用有补偿吗农村自留地被征用会有一定补偿。自留地在产生之初的一个最大的优势就是不需要缴纳农业税,享受相关的农业优惠政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等同于农村承包地。关于自留地被征收,能够拿到多少
    2022-09-13
    303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提留和截留是一回事吗?
    征地补偿款提留和截留是一样的,不同的地区对土地补偿款截留的比例作出了规定,而具体截留多少由农村村民大会表决确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征地补偿款应该什么时候发放到农民手中?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征地补偿款什么时候应该发放到农民手中,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2023-03-28
    467人看过
  • 外来户能够拿到征地补偿款吗
    1989年,陈某多年前随着父母从老家将户籍迁入将乐县某村委会所在地,并与谢某组成家庭,育有两女,且妻子谢某与二女儿均落户于该村。2010年至2012年间,该村因政府规划征地,按人均24518元的补偿标准进行发放。根据该村的分配方案,陈某家庭系二女结扎户,应多分半人份的份额。陈某尽管拥有当地户口,但由于他来自外地,村民们便认为他是“外来户”,与大伙一起分钱是占了便宜。在村组议事会上,多名村民反对陈某获得赔款,并拒绝在同意书上签字。眼看11万多元赔款就要泡汤,在多次与村委会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陈某一家人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他们应得的征地补偿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陈某在被告处落户后,参与了土地承包,并按规定缴纳农业税,应视为被告方集体经济
    2023-06-15
    29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征用地补偿由村集体提留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18
      征收农村土地赔付的征地补偿,村集体是可以提留的,符合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需要由征地一方支付,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这些费用需要补偿给土地的所有人。
    • 土地征收补偿费村委会提留20%合法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7
      问:土地征收补偿费村委会提留20%合法吗答:土地征收补偿费村委会提留20%不合法。没有法律规定土地征收补偿费村委会可以提留20%。没有法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费村委会可以提留20%。就连各地的土政策也是绝无仅有的。你们可以问一下村委会,土地征收补偿费村委会提留20%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没有依据,就涉嫌违法了,你们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不够能要回来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1
      不能要回你的土地的。 应当给与征收土地补偿的。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
    • 征收土地补偿费村委会有没有权提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目前没有管理费这个说法,如果是有侵占征地补偿费用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
    • 土地征收设施补偿村上能截留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8
      如果是地上设施的,属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对土地征收补偿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