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债务和劳动争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8:02:23 114 人看过

如何区分责任与劳动争议在某些情况下,一些看似债权债务关系的事物本质上并不是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法院作出强制判决,就会造成法律适用上的错误。有的纠纷看似债权债务,其实也可以是劳动争议。非法集资是合同纠纷吗?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出现了非法集资的不正之风。一些不法分子以高利率为诱饵,公开或秘密地向社会或亲友非法集资,然后采取拆东墙、搬西墙的方法返还部分利息。最终,有的携巨款潜逃,有的挥霍一空,造成巨大缺口,无法弥补。对于此类纠纷,应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以非法集资罪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的损失应当通过追赃的方式解决。否则,不仅会导致轻微犯罪,而且最终导致法院判决无法执行。有些债务是由赌博等非法活动引起的。对于这种坏账,既要驳回起诉,又要建议公安机关对肇事者进行处理。还有高利贷,利用人们的危险,剥削那些遇到经济和生活困难的人。这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对仅高于法律规定的,只支持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对于那些只是打滚的人来说,不仅不应该支持他们,而且应该受到惩罚。如何解决劳动争议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上述劳动争议时,当事人一般可以选择申请调解、仲裁、诉讼、协商四种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高利贷相关文章
  • 工伤和劳动争议有何区别与联系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只有申请了工伤认定,才有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的证据。当然,如果认定工伤时对劳动关系存在异议,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才行。二者区别:如果先进行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仲裁时,才能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和法院的支持,在劳动争议被受理后工伤认定会中止,在劳动争议裁决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如果先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是以仲裁结果为基础的。一、工伤鉴定后不赔偿怎么处理如果无法私了解决的,工伤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4、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提请仲裁,赔偿请求又存在着是否一次性解决即终止用工与否两种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张。如果工伤认定的结果表明此时并不属于工伤的话,
    2023-03-08
    271人看过
  • 劳动争议分类和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注意问题
    一、劳动争议有哪些分类劳动争议有不同的分类:(一)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个人与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在3人以上,并有共同的理由的劳动争议。(二)劳动合同争议和集体合同争议。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因确认劳动合同效力和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集体合同争议是指因订立、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三)按争议的内容又可分为,因开除、辞退、自动离职等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劳动保护和福利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等。劳动争议主要包括: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注意哪些问题(一)对新法的认识不足。2008年1月1日实施《劳动合同法》,在极大的争议中实施了。同时我
    2023-04-26
    484人看过
  • 浅谈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概念和区别劳动争议
    一、关于两者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法律保护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很普遍,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仅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劳务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或个人与劳动者依据民事法律规范,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另一方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务,另一方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权利义务关系。二、关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1、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只能
    2023-04-12
    220人看过
  • 如何解决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怎么处理
    一、如何解决劳动争议?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2、申请调解。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仲裁处理。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诉讼解决。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二、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由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在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中,由于劳动关系既有平等性又有隶属性的特点,使得用人单位在举证方面处于天然的优势地位,所以为
    2023-02-11
    100人看过
  • 劳动争议如何分类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如何分类:1.按照产生劳动争议的劳动法律关系中是否含有涉外因素来划分,劳动争议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和涉外劳动争议。2.按照劳动争议涉及劳动者的人数来划分,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3.按照用人单位的性质来划分,可分为国有企业的劳动争议,城镇集体企业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争议,乡镇企业的劳动争议,私营企业的劳动争议,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争议,非企业单位的劳动争议。4.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来划分,可分为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等。一、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二、是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
    2023-06-27
    412人看过
  • 如何应对劳务派遣劳动争议问题?
    在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在劳动者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的情况下,如果由于用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劳动者不仅可以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企业——用人单位,作为被告,还可以同时将具体用工的单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与劳务派遣企业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对于劳动仲裁的当事人一般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但由于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从法律上予以了确认,因此,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下,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不仅涉及到劳动者和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企业,更涉及到接受派遣劳务的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应该订立协议吗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
    2023-07-04
    136人看过
  • 如何在劳动争议分类和诉讼中避免问题
    劳动争议分类: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等。注意问题包括举证责任、诉讼时效等问题。企业劳动争议应该如何处理一、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并有权申请调解或仲裁。二、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规定,如果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协议,则视为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
    2023-07-06
    362人看过
  • 劳动争议如何分类?包括什么
    劳动争议有不同的分类:(1)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人数超过三人且有共同原因的劳动争议(2)劳动合同争议和集体合同争议。劳动合同纠纷,是指因确认劳动合同生效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集体合同纠纷是指因订立和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纠纷(3)根据纠纷的内容,可分为辞退纠纷、辞退纠纷和自动辞职纠纷,因执行劳动保护和福利条款等引起的争议。劳动争议主要包括:(1)因解雇、退市、解雇员工、员工辞职和自动辞职引起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等规定引起的争议,培训和劳动保护(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按照本规定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3-05-07
    84人看过
  • 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有哪些,劳动争议如何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下列劳动争议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一)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纠纷;(3)关于除名、辞退、辞职和辞职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劳动仲裁需要多久劳动争议劳动仲裁需要四十五日内裁决,最长不超过六十日。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书下达后15日内,双方不服,可以上诉至当地的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2023-08-09
    242人看过
  • 如何区分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
    一、如何区分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1.两者合同的内容或者标的不同:,劳务分包的内容仅仅为工程施工中的劳务部分。专业工程分包则包含完成专业工程的所有工作,包括提供专业技术、管理、材料的采购等等。2.分包专业工程,除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总发包人同意;分包劳务作业无需总发包人同意。3.专业分包承包人不能再次分包,但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劳务承包人不能将劳务作业再次分包。二、劳务分包的分包形式有什么1.自带劳务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2.零散劳务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3.成建制劳务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三、
    2023-12-22
    323人看过
  • 夫妻一方债务和共同债务如何区分
    看债务是否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债务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并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则是夫妻一方债务。离婚怎么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负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将由双方共同清偿或是确定好清偿比例。所以,离婚时清偿债务时,要先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否则会影响双方的利益。首先,满足以下要件的即为夫妻共同债务: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按照当前的规定,应该是依法登记结婚后产生的债务。如果双方同居但未领证,因为当前难以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会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而可能被认定为同居债务。2、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产生如果夫妻一方借钱为个人使用,比如借巨款整容,那么即无法认定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便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不过,夫妻一方
    2023-07-21
    16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有哪些种类,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一、劳动争议有哪些种类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中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中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包括中国在国(境)外设立的机构与中国派往该机构工作的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4、按照劳动争议的客体
    2024-01-16
    356人看过
  • 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有何区别?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有何区
    从本质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截然不同的。《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是我国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在民商事领域内统一建立的法律制度;而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则是国家针对劳动争议的特殊性,在该领域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制度,其与有关国际公约所称的仲裁并无任何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七条特别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另行规定,不适用仲裁法。归纳起来,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在机构设置方面,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其常设办事机构设于各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内。2.在受案范围方面,仲裁涵盖民事、经济的绝大多数领域,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劳动
    2023-06-06
    293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规定,劳动部制定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调解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五条,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当事人自愿申请,依据事实及时调解;(二)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三)同当事人民主协商;(四)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怎样调解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接受调解申请,决定受理后即进入调解阶段,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对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其内容是,调解委员会按下列程序进行调解:(1)及时指派调解委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应作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2)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1至2名调解委员进行
    2023-07-15
    279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高利贷
    词条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 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就可以认定为高利贷。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2年,从... 更多>

    #高利贷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分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人事争议和劳动争议案件争议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
      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之间的区别首先体现在主体之间的不平等,也就是企业、单位相对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序的权利不平等因素。其次就是这两种争议建立关系的合同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人事争议与工作人员之间是聘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
    • 劳动争议和劳务纠纷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8
      劳务纠纷与劳动争议纠纷的区别在于: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劳务纠纷是基于劳务关系,劳动纠纷是基于劳动关系。 2、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典进行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 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
    • 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如何赔偿,劳动争议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29
      这些纠纷属于劳动纠纷: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而引起的争议; 2、因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等引起的争议。
    • 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如何区分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5-19
      (一)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
    • 如何区分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3
      1、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双方的关系处于有法可依的状态。 2、入职协议之类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的,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可以当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