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厅驻外建管处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9:27:22 60 人看过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部门:

《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5月13日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省政府令[2002]第8号?,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开展《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全面开展《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要组织专门人员,造成一定声势,深入到用人企业、街道组织和基层单位,广泛宣传《管理办法》的政策规定和意义,有重点的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政策指导、咨询服务、问题解答、监督检查以及提供劳动合同范本等多种形式,为基层提供有效服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用人单位的劳资部门有针对性的举办《管理办法》学习班、培训班、研讨会等,并发挥新闻媒体在宣传工作中的作用,广泛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观念及政策水平,使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都应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已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的单位,要加强指导和管理,指导企业按规范要求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对有的用人单位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有意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完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七日内为劳动者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及工作简况,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适用法律、法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进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以及新的用人单位招收劳动者的凭证。

三、依法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开招用人员,应当公布招用简章。招用人员简章应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职业工种、岗位要求、录用条件、用工期限、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内容。用人单位的招用简章应在发布前的十五日内报县以上人民政府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招用简章之日起五日内做出答复后,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布。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除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用人单位跨省招用人员和招用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用人单位采取何种方式招用人员,应和被招用人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县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工备案手续,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予以审核办理。其中,中央、省属单位的招用人员简章、用工备案手续仍由省厅审核办理。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审核招工简章、职工录用备案、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等项工作搞好综合配套服务,不要多头管理。

四、认真开展劳动合同工作监督检查活动。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是保证劳动合同制度贯彻实施和全面履行的重要措施。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的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在监督检查摸底的情况下,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补签,并完善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对拒签劳动合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应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进行处罚。通过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加强劳动合同鉴证等,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规范运行。

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向省厅劳动工资处反馈。

附件: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表?略?

2、招用职工简章审核表?略?

3、企业录用城镇合同制工人审核备案表?略?

4、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劳动合同制职工审核备案表?略

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4: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扩权县(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快报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03]23号)和《关于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质函[2005]46号)要求,快速准确掌握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情况,并及时组织救援和事故处理以及善后等工作,现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必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事故上报今后建设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与有关主管部门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逐级上报。凡发生重伤1人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在事故发生12小时之内逐级上报至省建设厅。其中,一次死亡3人至9人的事故,要在6小时之内逐级上报至省建设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要在3小时之内逐级上报至省建设厅,省建设厅将在相应的要求时限之内
    2023-06-10
    122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举办《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举办《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河北省建设厅发布文号:冀建办法[2002]62号各设区市建设局:2001年9月,省人大出台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2年1月,省政府相继颁布《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2]第1号)、《河北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2]第2号)。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法律培训制度的意见》(冀政法[1998]4号)关于新法培训制度的要求,省建设厅决定举办上述法规、规章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一、参加人员:各设区市建设局法规处(科)、建管处(科)、招标办、安监站、质监站、稽查办的负责人,各县(市)建设局(城建局)负责人各1人参加。二、培训内容:(一)《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建筑装饰
    2023-06-07
    257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开展“一书两证”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规划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严格规划行政许可程序,保障“一书两证”制度的实施,建设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一书两证”专项检查的通知》(建规函[2005]36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实施“一书两证”情况专项检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一、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此次检查的范围为:2004年6月1日后,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工建设的钢铁、电解铝、水泥项目,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高尔夫球场、会展中心、大型购物中心项目;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开工建设、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各市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对检查范围内的项目逐一进行核查,认真做好检查情况的统计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是否位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办理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
    2023-06-10
    153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工程造价中税金费率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扩权县建设局:《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3]第8号)已于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使我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造价中税金与之相符,并与2004年《河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房屋修缮(古建筑明清分册)工程费用定额》中的税金费率统一,经测算,现对2003年颁发的(冀建质[2003]第115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率》中的税金费率调整如下:工程所在地在市区的执行3.45%;工程所在地在县城、镇的执行3.38%;工程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执行3.25%.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已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2003年颁发的(冀建质[2003]第115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率》中的税金费率同时停止执行。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2023-06-10
    369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施工图审查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为加强对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的执业行为,保证施工图审查工作持续稳定的开展,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今年7月至8月份,对全省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从事施工图审查活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一)管理工作的检查内容: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管理条例和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制发的管理规章和监管措施,建立施工图审查的规章制度和取得的实际成效。2.对应审查的工程,是否全部进行了审查;开展审查工作的市、县数量和未开展审查工作的原因及改进措施。3.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是否执行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制度;工程质量监督,是否将经审查合
    2023-06-10
    269人看过
  •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境外劳务人员安全保障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省属外经企业:现将《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境外劳务人员安全保障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局、各单位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切实保障我劳务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境外劳务人员安全保障工作措施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走出去”战略的加快实施,我外派劳务人员逐年增多。由于部分国家政局动荡、社会治安情况恶化和国际恐怖活动日益加剧等原因,我劳务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伤害的案件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强境外劳务人员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境外劳务人员安全保障工作,特提出如下措施:一、指导思想坚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境外劳务人员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全省外派劳务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工作。二
    2023-06-09
    308人看过
  •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交通厅、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文号:豫劳社监察[2008]13号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建设局)、交通局: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部分建设项目由于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到位或工程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情况仍然存在,在农民工工资支付环节仍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工资拖欠现象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农民工能够及时足额领到劳动报酬,根据《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规章、政策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按时足额拿到应得劳动报酬是农民工最基本的权益,也是其最迫切的要求。因工资拖欠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聚集围堵甚至其他异常事端,也是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各级劳动保障、
    2023-06-09
    101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启动《河北省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扩权县(市)建设局:根据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冀信[2004]4号)的部署,信息化“十一五”规划是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城市综合管理等13项专项规划;省建设厅负责《河北省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划编制工作的重大意义。《河北省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是指导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化发展和项目立项审批的重要依据,是推进全省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化,明确“十一五”期间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和战略重点,制定促进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的综合性、纲领性规划。二、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
    2023-06-10
    143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改变建设工程材料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扩权县(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充分体现各方责任主体在建筑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制止和打击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的不良行为,确保工程检测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建筑条例》,现就改变我省建设工程材料检测委托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05年7月1日起,我省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检测,一律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二、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工程材料检测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所委托的检测机构应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和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二)单位工程材料检测只能委托一家检测机构并在其核准的资质范围内进行检测。(三)委托的检测机构不得与委托方、工程承包方、监理单位有任何隶属、经济利
    2023-06-10
    498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受理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申报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各扩权县(市)主管部门: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网的通知》(冀建质[2004]285号)要求,经各市初审、省建设厅审核,对符合条件的631名专家进行了资格认定,并颁发了专家证书,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网初步建成。这些专家在参与安全生产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审核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充实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家网,逐步开展工程安全专项措施审查工作,省建设厅决定继续受理安全生产专家的申报。请各有关部门周密安排,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于6月30日前将《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网专家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材料一套、《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网专家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报省安监总站。专家的推荐范围、条件、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按《关于建立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网的通知》(冀建质[200
    2023-06-10
    357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小城镇建设成就展示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省重点镇政府:为进一步组织好河北省重点小城镇建设成就展示会,搭建社会各界共同促进重点小城镇发展的平台,现将《河北省重点小城镇建设成就展示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此次展会的目的和意义。此次展会目的和意义主要是通过成就展示,总结成绩,交流经验,进一步理清小城镇建设工作思路,明确今后的目标任务;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小城镇,使小城镇获得广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吸引更多企业到小城镇投资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城镇人居环境质量。二、进一步明确此次展会的主题思想。要紧紧围绕"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这条主线组织安排会展的各项工作,要立足于小城镇规划建设成就的宣传展示,辅之建设项目的交流洽谈。三、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展会的各项工作。各市要成立展会筹备组,按照时间进度和内容要求制定展会筹备措施,提供必要的人员、资金支持,逐一
    2023-06-10
    219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驻外建管处,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的动态管理,提高项目经理的管理水平,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1995]1号)有关规定,决定对项目经理资质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查时间2004年12月15日开始,2005年1月10日前各市完成资质复查的初审工作,并将初审结果汇总报厅建筑市场管理处,1月15日前完成全省项目经理资质复查工作。二、复查范围取得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一、二、三级资质的人员。三、复查内容检查项目经理自2002年以来完成的工程项目业绩、建筑市场行为、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现场文明施工等情况。复查资料如下:(一)《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表》(一式三份);(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三)所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竣工或在建)的规模(建筑面积、层数、跨度、造价
    2023-06-10
    91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检测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为贯彻落实2006年全省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工程检测市场监管,提高我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水平,省建设厅制定了《河北省工程检测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十月二十日河北省工程检测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方案为了贯彻落实2006年全省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工程检测市场监管,提高我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2006年全省工程建设工作会议部署,针对当前我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为依据,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完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简称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建立检测机构的动态监督检查制度、推行科学的检测管理手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检测行为,提高检测机构的社会信誉,为确保我省建设工程
    2023-04-22
    313人看过
  •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房产局,厅直有关单位: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措施。我厅已于2004年就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提出过工作安排,现就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实施。一、《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经报建设部备案,由湖南省建设厅批准发布,其中4·2·1、4·2·2、4·2·3、4·2·4、6·0·2、6·0·5为强制性条文,在全省范围内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反。二、为确保节能建筑工程质量,建筑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建筑节能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并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技术评估或成果鉴定。三、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第81号部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2023-06-10
    282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设计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主要内容是什么容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5
      本办法所称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 河北省人事厅关于落实特殊工种退休的新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9
      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职工,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从事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规定年限的下岗或失业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可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 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厅管辖范围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0
      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 河北省人社厅退休工资调整?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2
      河北省人社局暂未公布退休人员涨工资的具体情况,但已发布通知会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以下是相关政策。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 (一)工作目标。实现以政策全省统一为基础,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信息系统为支撑,以经办管理服务为依托,以基金监督为保障的省级统筹制度,压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适度均衡省内各地基金负担,确保企业离
    • 餐厅员工聘用协议合同可否违法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13
      1.如果由于餐厅的原因,工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餐厅员工聘用合同(即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餐厅的行为属于违法。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