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承担调解的依据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7:41:21 129 人看过

交通事故调解的参加人有这些: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

4、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一、被追尾保险公司不用到场

被追尾对方全责不用叫保险公司!一、对方全责我需要报保险吗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我方不需要报保险,由对方的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二、法律依据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分别按照下列方式解决:如果双方均考虑到损失不大,到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双方一致同意后,交付赔偿费,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予以注明即可。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人民法院处理。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又不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应当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但是损失超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就超出部分继续按照下列方式解决: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就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协商解决。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有异议,或者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肇事车辆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肇事车辆按照相当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先行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参照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二、掉头时被直行的电动车撞到如何处理

掉头时被直行的电动车撞到应当让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区别是什么?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区别:

1、赔偿原则不同

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2、保障范围不同

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3、强制性不同

根据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三者险则可根据情况自愿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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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如果保险公司没签字,有可能不认可。保险公司只认可三个东西: 1、自己授权或者指定的定损机构或人员确定的损失; 2、经被保险人申请,由物价部门鉴定后书面确定的损失; 3、法院判决确定的损失。 除此之外的任何当事人之间的协调,交警主持的调解等等对损失的确定都只能作为参考。 事故如果是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之间中发生的话,对方损失先在交强险中赔付,不够的话可以在三责险中赔付,你自己车辆的损失只能在商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