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搞活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已修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7:00:52 460 人看过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进一步搞活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进一步搞活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激活房地产市场,推动住房消费,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拉动我市经济快速增长,经市政府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1、凡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含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建房),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即视同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房改房及国有土地上私房上市交易暂免收土地收益金。

2、各单位应支持房改房上市,除有合同约定外一律不得扣发职工个人房屋所有权证,凡符合国家规定可以入市交易的房屋,产权人可自主上市交易。

3、放开对非成套公有住房出售的限制。按照维修自理的原则,房屋使用经界清楚,共用部位维修责任可以明确的非成套公有住房,均可按1998房改年度售房政策出售。

4、经房屋出租人同意,依法合理取得的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可以有偿转让,受让人可按房改政策购买受让承租权的公有住房。

5、1994年12月31日前,非开发企业在自用国有土地上建成的住房和开发企业的拆迁复建房因欠交规费或建房手续不完善,未能取得住房“两证”且无权属纠纷的,在完善规划手续后,按房改政策出售,经市政府批准,核免欠交的规费。

6、非本市个人在我市购买存量成套住房,可参照购买商品房入户规定办理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7、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按2%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实际负担为0.75%,其余由地方财政补贴。个人用住房补贴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其购房款超出住房补贴的部分个人实际负担为0.75%,其余由地方财政补贴。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2年内又重新购买普通住房的,超出售房款的部分个人实际负担为0.75%,其余由地方财政补贴。

8、个人出售普通住房取得的收入所缴的个人所得税,由地方财政补贴,即由售房人凭完税凭证和买卖契约到同级财政办理补贴手续。

9、住房转让手续费、住房租赁手续费按市物价局、房产局宁价房[2002]074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

10、房屋租赁税收由市地税局委托市房产局负责统一代征,并订立委托代征协议。

11、个人购买公房承租权可按房改规定申请使用购房补贴和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对个人购买公有住房承租权试行发放政策性贷款。

12、单位可根据其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货币化分配方式,允许有条件的单位将无房老职工纳入新职工货币化分配范围,实行逐月住房补贴。企业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发放老职工购房补贴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13、适当增加个人住房公积金委贷银行。实行个人政策性贷款限额动态调整机制。

14、房屋交易、登记实行“一套资料申请、一个窗口办理”的一门式服务。

15、进一步培育、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加大扶持房地产中介品牌企业力度,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16、进一步理顺住宅小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鼓励业主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规范物业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等相关制度。

17、逐步建立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的预警机制和价格指导体系。适时发布房屋租赁指导价格、存量房屋买卖指导价格、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指导价格。

18、江宁区和各县可参照本意见制定本区、县的实施办法。

本意见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由市房产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实施细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0日 15: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住宅建设搞活房地产市场和促进住房消费的若干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加快住宅建设,搞活房地产市场,促进住房消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一)住宅与房地产业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经济发展具有投资与消费双向拉动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切实解决制约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以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为出发点,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为动力,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改善住房供应体系,立足盘活存量、激活增量,扩大住房消费,促进住宅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拉动全省经济增长。二、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二)建立规范化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住房供应体系。各级政府要通过财政支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直管公房售房款和社会捐助等渠道,落实廉租住
    2023-04-22
    414人看过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促进广州市房地产开发持续稳步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失效]
    为了使房地产开发适应我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现就当前促进我市房地产开发持续稳步发展的若干意见通知如下:一、维护房地产市场合法经营,优化房地产资源配置。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实际承受能力,确定房地产发展规模,控制房地产用地供应量,确保土地开发供求平衡。为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坚决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低价“集资房”的上市。二、调整综合开发用地地价款缴交比例及期限。经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出让,由开发企业自行负责土地开发的用地,首期缴交的地价款占地价款总额比例从现行的30%调减为20%(由市土地开发中心负责土地开发后出让的开发用地首期地价款比例仍维持30%)。除首期地价款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合同期限缴交其余地价款的,可向土地出让主管部门申请延期,经批准后按原合同规定顺延3个月至半年缴交地价款。对大宗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
    2023-04-22
    200人看过
  •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本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沪府发[2002]3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现将《关于推进本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银行卡产业发展计划(2002年-200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全国推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统一部署,结合上海的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本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大银行卡在政府机关的应用。在实行公务员收入统一进卡的同时,对原采用现金支付的公务支出,除小额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均采用银行卡结算,以提高政府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同时,对于报销的公务费用也采用直接划拨转账制度,以减少现金周转。到2002年底,市级机关全面推行公务用卡;到2003年底,在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务用卡;到2004年底,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及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全部实行公务用卡。二、在
    2023-06-07
    368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自查自纠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现将《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自查自纠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二○○三年十月十三日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自查自纠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根据国务院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认真自查自纠,积极争取主动。不主动自查自纠,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影响恶劣的,必须依法从严处理”的要求,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49号)确定的“自查为主、突出重点、重在整改、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后发生又不自查自纠的,执法犯法、影响恶劣的,特别是在这次治理整顿中边整边犯、顶风违法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主动自查发现的问题,已经有规
    2023-06-10
    222人看过
  • 南京市政府批转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市建委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四年十月十五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市建委2004年9月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方针,提高市政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与投资效益,促进项目实施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管理近年来,我市组织完成了大量市政建设项目,改善了城市环境面貌,提高了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在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执行国家基建程序不规范,前期工作达不到规定深度;设计报审制度执行不力,监督管
    2023-06-10
    272人看过
  •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市区土地市场若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暂行)的通知
    莲都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丽水市市区土地市场若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三年一月二十五日丽水市市区土地市场若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暂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实施办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浙政发[2001]61号)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为规范丽水市市区土地市场,现就丽水市市区土地市场若干遗留问题作出如下处理意见:一、划拨土地使用权不改变用途的补办出让原划拨土地已开发并不再符合划拨用地范围,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符合出让条件的,应依法以出让方式实行有偿使用,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一)经依法批准的住宅用地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按基准地价的10%及规定的修正系数修正后补缴土地出让金。(二)工业用地补办出让手续,按基准地价
    2023-06-10
    267人看过
  • 乌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关于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乌海市委员会乌海市人民政府2003年2月11日关于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为了进一步搞好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我市工业化进程,借鉴区内外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业园区的设立工业园区是我市对外开放的窗口,招商引资的载体,工业化进程中的重要经济增长点。设立工业园区要坚持以下原则:1、科学规划:工业园区的用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污染治理等都要做出科学、具体的规划,逐步使园区的建设达到设施完善、功能齐全、与城市整体布局相适应。2、符合政策:入园企业都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同时享受国家、地方的优惠政策;新上项目要符合规定的经济规模、
    2023-04-22
    217人看过
  • 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联系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联系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六年三月七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联系的意见为进一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密切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发挥工会在行政管理和社会事务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根据《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政府与工会的联系,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实现“五年增速全面超省均、总量再翻番”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各级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在研究制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特别是在制订教育、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物价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时,应当征求同级工会组织的意见;政府建
    2023-06-09
    305人看过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近年来,本市积极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采取了一系列综合调控措施,使房地产市场总体上保持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在新形势下,本市房地产市场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继续大力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为此,现就进一步改善广大人民群众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调控目标(一)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已经成为本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是提高市民住房水平,改善居住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是保持本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上海“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2023-06-10
    254人看过
  • 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若干规定
    为加强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盘活资金,活跃房地产市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特作如下规定:一、加强房地产一级市场调控,加快福田中心区开发。近期内,从严审批房地产新开发项目,暂停审批特区内改变用地功能和提高容积率项目,暂缓审批合作建房项目。鼓励投资者参加福田中心区开发建设,凡在福田中心区投资开发的,投资者可享受地价优惠政策,其项目用地的地价按规行市场地价标准下调30%执行。二、管好用活房地产资金。各国内金融机构要从严控制对企业新开工的房地产项目贷款;积极为投资结构合理、发展前景好、项目有销路、价格合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楼宇出售提供按揭贷款。三、免收商品房内销与外销的地价差价。四、经市规划国土局批准,企业在向银行贷款时,可用减地价或原行政划拨用地建成的建筑物用于抵押,抵押合同应载明需补交地价款的数额。该数额须经深圳市物业估价所核定。金融机构需处分此类抵押房地产时,应委托深圳市不动产拍卖行进行
    2023-04-22
    102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市民政局关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民政局《关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已经第131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关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市民政局二〇〇二年六月十九日)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提出以下意见。一、对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待遇人员领取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在计入家庭收入时,按以下原则办理:(一)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领取各种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安置费的职工和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续缴手续,并向受理其城市低保申请的民政部门出具缴费凭证及复印件。核定其收入时,按110%的比例,从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中,扣除其从解除劳动合同到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金额,结余部分
    2023-06-09
    75人看过
  •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关于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二○○三年五月十四日关于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的若干政策意见为有效地整合黄浦江两岸现有资源,形成良性循环的滚动开发机制,克服两岸开发建设中存在的动迁成本高、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投资量大的困难,现提出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的若干政策意见如下:一、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开发,严格规划控制。凡规划方案未批准、规划参数未公布的地块,不得启动项目建设。要集中力量推进北外滩—上海船厂、十六铺—东昌路地区、杨浦大桥地区、南浦大桥地区等四个重点区域开发。二、根据黄浦江两岸的总体规划,遵循投资与收益平衡的原则。要按项目的性质、规划,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合理组合成项目开发单元,作为明确开发责任主体的最小实施单位。在项目开发单元内,要通过环境建设等非经营性项目的优先或同步建设,提高经营性项
    2023-04-22
    359人看过
  • 关于支持地震灾区恢复生产、搞活市场、重建家园的若干意见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文号:工商办字[2008]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恢复生产、搞活市场、重建家园,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积极支持证照丢失、损毁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持照合法经营。对在地震灾害中《营业执照》等证照丢失或者毁坏的,根据当事人申请和核查登记档案,及时予以补发,以利市场主体迅速恢复生产经营,开展商事活动。二、适当放宽认缴出资期限和设立登记期限。灾区恢复重建期间,对于因灾情影响实收资本不能按期到位的公司,允许其股东适当延长认缴出资期限;对于因灾情影响不能在法定有效期内提出设立登记申请的,可以允许适当延长有效期限。三、认真做好受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变更登记等工作。对于确因灾情影响无法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变
    2023-04-23
    110人看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发展若干税费政策的通知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了培育和发展我省住房二级市场,1998年11月省政府制定了《福建省促进住房二级市场发展的若干税费政策》(闽政〔1998〕文463号)。经过在福州市一段时间的试行取得积极成效之后,省政府决定将在福州市试行的闽政〔1998〕文463号推广至全省范围执行,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福建省促进住房二级市场发展的若干税费政策的通知》(闽政〔1999〕19号),对促进我省住房消费,加快住房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近期,为刺激房地产市场发展,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发展,培育和发展新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健
    2023-06-10
    45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是?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8
      渝府发〔2013〕5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调整征地补偿
    • 上饶市余干县人民政府关于规定产假的通知怎么写?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6
      产假最多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60天。法律规定:《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3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60天,给予男性护理假15天。假期工资和奖金支付,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
    • 西安市一步做好城市居民住房调控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调控工作的通知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和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我市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
    • 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条)的通知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2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在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的解释,目的是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 解释自2000年11月2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