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原在潍坊市一家机械公司工作,2008年年底从单位内退,2009年5月起到一家汽车制造公司从事技术工作。公司一直没有与李某订立劳动合同,李某感觉公司不签合同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多次向公司交涉要求订立劳动合同,但始终未果。今年10月,李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机械公司支付2009年6月至2010年4月的未订立劳动合同双倍工资16500元。仲裁庭审中,机械公司提出李某系内退职工,双方之间是雇佣关系,公司没有义务与李某订立劳动合同。仲裁委审理后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8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李某作为内退职工由原单位为其按月发放工资,但并没有办理正式的退休手续,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李某仍然是劳动法意义上的适格劳动者。因此,机械公司与李某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而非雇佣关系。经多次调解无效,仲裁委裁决机械公司支付李某未订立劳动合同双倍工资16500元。
一、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订立
内容提要: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这里“应当”应理解为必需的意思①。而在现实的劳动就业市场中,劳动力供大于求,许多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为规避法律义务,往往不愿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就业压力大的状况下,为抓住饭碗,往往也被迫放弃订立书面合同的权利,从而导致事实劳动关系的大量存在。我国执法部门对大量存在的无书面形式的事实劳动关系的纠纷,因无法可依,不能形成统一的处理规则,有的只能进行强行调解,有的则甚至不予受理,这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显然不相符,不利于我国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发展。事实上,用什么样的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并不能影响劳动关系的客观存在,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四个基本特征,就是劳动关系②。因此,我认为应在法律上做出修改和拓展,承认书面、口头和默示多种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并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监察部门的责任。
关键词: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形式
二、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
新单位签订内退人员劳动关系成立吗?
372人看过
-
用人单位分立或与其他单位合并时,劳动合同该如何履行
465人看过
-
其他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方式
52人看过
-
退休后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伤亡怎么认定
467人看过
-
在职员工是否可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30人看过
-
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
91人看过
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一般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一名仲裁员成立的,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更多>
-
劳动仲裁委员会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4如果小霞是与西安大都市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3年劳动合同(因此,仲裁的主体应当是西安公司),西安大都市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单位城南分公司没有资格解除与小霞的劳动关系,它能够解除的仅仅是城南分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我认为本案诉讼时效已经超过:1、小霞与西安大都市公司签订的合同是自2001年8月30日至2004年8月29日;2、分公司与小霞解除合同时间是2004年1月20日,那么小霞与西安公司的合同剩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能否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301、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非全日制用工指的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个小时的用工形式;
-
您好,咨询一下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关系,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4-09-191、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
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何区别?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11、口头约定合同个别企业出于自身需要,在招聘时故意不与求职者订立劳动合同,仅作一些简单的口头约定。由于求职者大多很珍惜就业岗位,一般不敢对此提出异议。如此,一旦出现纠纷,求职者权益就将受不损害。我国《劳动法》第19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订立……”,因为,口头约定的合同其实为无效劳动合同。2、一边倒合同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约定条款倾向于用人单位一方,此种情形目前相当普
-
雇主在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否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9你提问的“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能否和其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答复是可以的。理由如下: 1、如果你在一个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想换一个工作单位,你可以在未解除劳动合同时,先找到其它用人单位,并可以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时,要注意时间上的连接。如,你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原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也可以在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写明延迟报到的日期。 2、如果你是从事短期工作的,在一个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