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9:01:02 191 人看过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打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包括补偿协议的内容以及救济的方式)。

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前,这三个程序征收方必须依次走完

你的房子在未协商好补偿的情况下,就被人家定了价?这种事发生的几率有多高?这事没有发生在刘先生身上之前,他也不相信。他告诉律师,他的房子去年被划入征收范围,和征收人员反反复复协商了四五次,一直未能就补偿达成协议。今年5月份,他收到了征收方下达的征收补偿决定书,房子的补偿金额是征收方直接敲定的,这和他主张的金额,有一定差距。

“我的房子我还不能做主了?值多少钱,我心里还没数?”刘先生面对这一纸补偿决定书,心情颇为激动和不满。

刘先生告诉我们,在征收过程中,他没有看到任何文件,就直接收到了补偿决定书。这样的征收当然让他疑虑重重。

未协商好补偿的情况下,征收方能不能直接下发补偿决定书呢?政府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前又需要履行哪些程序呢?下面爱土拆迁律师给大家做具体分析。

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前,征收方必须依次走完这三个法定程序

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在下达征收补偿决定之前,最重要的征收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

1、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群众意见,允许提出异议

这个征收补偿方案准确来说是拟征收补偿方案,未最终确定。其内容主要包括征收的具体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比如每平米房屋的补偿价、装修费、搬迁费、过渡费,还有安置房的地点、货币补偿的支付期限、搬迁期限等内容。该方案将面向被征收区域公开30日。

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把大家对于补偿的争议事项在听证会上提出来,集体讨论,传达给征收方,要求其优化改进补偿方案。

2、征收决定并公告,对有补偿争议的当事人提供救济途径

征收决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了征收主体、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方案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这里需要做一个说明,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决定其实是两个文件,大家不要混淆。前一个文件的相对人是全体被征收人,决定的事项是“征收”;后者的相对人则是具体的某个被征收人,决定的事项是对该特定的被征收人进行强制性补偿。如果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这个征收决定。如果征收决定被撤销了,那么征收补偿决定自然也就没有事实依据了。

3、房地产评估及送达分户评估报告,允许就补偿争议申请复评或鉴定

在征收决定下发后,征收方会安排评估机构进行被征收范围内的房地产评估报告,评估人员会进入被征收人家中进行入户评估,并最终形成整体的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对咱们影响最直接的就是分户评估报告,会下发到我们手中。

如果对于自家房屋的评估价格有争议,那么可以提出异议,并通过申请复核评估和专家鉴定来争取解决纠纷或提高补偿。仍不能解决问题的,那么可以直接就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这三个程序是征收补偿决定作出前的必经程序,而上述案例中刘先生并未看到这些文件,那么是征收方在程序及文书上有所缺失,违反了法定的征收流程。

征收方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不应搞突然袭击,应满足这个必须条件

即便走完了上述三个程序,也不意味着征收方马上就可以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如果被征收人在期限内不签协议,想要做钉子户,那么征收方就有权在征收决定载明的诉讼期满之后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法律程序又不腾退,政府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这时候的强制执行便是合法的了。

因此,刘先生的情况属于超过了签约期限,所以征收方下达了征收补偿决定。但是由于征收方此前也存在明显的征收流程及法律文书的缺失,直接下发征收补偿决定的行为并不妥当,其违法征收的行为也比较明显。

在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之后,根据这份文书通常的起诉期限来看,一般是六个月。爱土拆迁律师建议刘先生可以选择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可以要求确认征收流程违法,另一方面可以主张自己的房屋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2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钉子户相关文章
  •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法定程序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决定在作出之前,需要符合以下法定程序:1、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当地行政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当地行政机关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当地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3、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调查登记。当地行政机关应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调查登记结果应该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4、征收补偿费用的到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一、关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被征收人需要知道什么1、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否具有可诉性房屋征收决定本身是否具有可诉性呢?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的告知行为本身,仅仅是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示和宣传
    2023-03-30
    126人看过
  • 法院作出强拆裁定后,针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起诉的规定
    其实在我看来,人民法院在作出强拆裁定后,咱们被征收人再根据征收方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提起诉讼的话,人民法院是应当不予受理的。因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强拆裁定已经具有合法性,征收方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强拆裁定后,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实施强拆行为也是具有合法性的。但如果,征收方在实施强拆行为时,对被征收人的财产造成损坏的或者在实施强拆行为时,征收方使用违法手段的,那么咱们被征收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其必要性进行审查,从而判断是否可诉。什么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指国家相关部门在依法征收公民房屋时,若未能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申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征收补偿决定书,是在没有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做出的,这就避免了公民的
    2023-08-18
    102人看过
  • 征收人作出赔偿决定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1、征收方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必要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房屋征收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条件包括双方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权属不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权属不明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补偿的,补偿方案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易用房和周转房
    2023-05-02
    151人看过
  • 相关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
    1、符合公共利益要求和“四规划一计划”。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棚户区改造中涉及房屋征收的,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需求,同时各项建设活动已经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市、县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简称“四规划一计划”。2、论证补偿方案。在上述条件符合后,房屋征收部门要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公布。拆迁户要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30日,且市、县级政府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意见进行的修改情况,在棚户区改造中,如果多数拆迁户认为征收方案不合理的,可以要求组织听证会,充分发表意见。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市、县人民政府还要对社会稳定风险作出预期评估,如果涉及的拆迁户较多,风险评估报告要经过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要作出征收决定。4、准备补偿费用。条例确立了
    2023-03-20
    41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如国防和外交的需要、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等情形,可以作出征收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
    2023-02-14
    333人看过
  • 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决定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一、征收决定跟征收补偿决定有什么区别?征收决定跟征收补偿决定的区别是概念不一样,房屋征收决定是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的行政决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应当附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告知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在房屋征收决定之后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征收补偿决定是在征收
    2023-04-27
    396人看过
  •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哪些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2024-05-04
    244人看过
  • 撤销征收补偿决定后的解决方案
    撤销征收补偿决定后,收到新的征收征收补偿决定书后,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如果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间内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即使其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政府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一制度设计着眼于拆迁进程的顺利推进。的确不能排除存在部分被拆迁人“非暴力,不合作”。他们既不与拆迁方展开谈判,对于政府的决定也不寻求救济,也不去主动搬迁腾出房屋。有哪些可以撤销征收补偿决定的情形1、补偿价低于市场价法律对于补偿价格是有规定的。根据《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法律对被拆迁人的保障是周到的,它要保证被拆迁人之后的居住条件至少不会下降。2、补偿依据违法征收补偿决定并不是从天而降的空中楼阁,它应是建立在前期工作的基
    2023-07-01
    101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VS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谁影响了你的补偿费?
    对于房屋的征收拆迁,会涉及到“补偿决定”和“补偿协议”两个概念的区分和运用操作。这对专业拆迁律师来说并没有多大障碍,但对大部分不懂法律的被征收人来说却是傻傻分不清楚。而补偿决定和补偿协议都会不同程度,以不同方式影响被征收人最后的征收补偿利益。所以,区分补偿决定与补偿协议,对被征收人来说是必要的知识储备。下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就来讲讲补偿决定与补偿协议。一、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本质上来说是一份合同,具有很大的合同属性,具备合同效力。其特殊点在于:订立主体由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协商订立。即一方主体具有行政性。补偿协议内容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这里在明拆迁律师要着重提醒被征收人
    2024-01-20
    188人看过
  • 取得征收补偿决定书怎么办
    被征收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后,如果对决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拆迁安置的行政诉讼时效多久拆迁安置发生纠纷,提起行政诉讼,其时效为六个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强行拆房怎么投诉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
    2023-06-22
    31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才能作出征收决定呢
    1、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等。从以上来看,项目符合公共利益,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必要条件。2、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
    2023-03-21
    67人看过
  • 征收补偿决定书的注意事项
    征收补偿决定书,是在没有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做出的,这就避免了公民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得不到补偿,而且决定书是严格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中相关条文做出的,补偿数额依照补偿方案而行,这其中补偿方案的做出要经过严格审查和相关听证的,这就保证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决议书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做出,对房屋征收部门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在当事人对决议书不服时,可以提出相关的法律诉讼,可以进一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
    2023-07-02
    200人看过
  • 怎样撤销行政征收补偿决定
    撤销行政征收补偿决定如下:存在补偿价低于市场价、征收补偿计算违法等情形,可以撤销征收补偿决定。拆迁户可以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后予以撤销。一、租的商铺遇到拆迁,房东不把补偿款给租户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出租的商铺进行拆迁,出租人不将补偿款给承租人的,承租人可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
    2023-06-24
    89人看过
  • 收到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权属不明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补偿的,补偿方案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赔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易用房、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等内容,在实践中,赔偿范围仅限于直
    2023-05-02
    290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钉子户
    词条

    钉子户是指在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因对补偿方案不满意而拒绝搬迁的居民,他们通常会与拆迁方之间存在争议或纠纷。 这些居民可能拥有房屋或其他财产权益,希望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以确保自己的生活水平不受影响。在一些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中,由于拆迁成本过高... 更多>

    #钉子户
    相关咨询
    • 2022年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谁作出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1、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 被征收人拒绝签拆迁协议,征收方竟自行作出补偿决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15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 征收决定与征收补偿决定的关联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1
      依据国务院590号令精神,房屋征收先要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现场征求公众意见30天以上,确认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在规定期限内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就房屋征收不能达成《房屋补偿安置协议》,这时才能作出《房屋补偿决定》。 通常房屋征收决定中规定的房屋征收期限在三个月以上。所以说人民政府不能同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补偿决定》。
    • 被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可以得到的补偿包括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5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的征收由什么单位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8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