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和改行货币工资制的命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04:10:12 96 人看过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供给(包干)制待遇办法,在过去革命战争时期,曾经起过重大的作用;但在今天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它已不符合“按劳取酬”和“同工同酬”的原则。因此,国务院决定自一九五五年七月份起,将现有的一部分工作人员所实行的包干制待遇一律改为工资制待遇,以统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待遇制度,而利社会主义建设。

(一)改行工资制待遇后,工作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一切生活费用,均由个人负担。因此,自一九五五年七月份起,废除现行的包干费、老年优待费、家属招待费、病员伙食补贴、回家旅费、妇女卫生费、生育费、保育费、保姆费、儿童医药费、公费生待遇、一供一薪工作人员的子女教养补助费以及行政经费开支标准中有关工作人员子女入学学杂费、宿费等项规定。

(二)改行工资制待遇后,工作人员在用公家房屋和使用公家家具、水电者,一律缴租、纳费,为此,制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住用公家宿舍收租暂行办法,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宿舍使用公家家具收租暂行办法,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宿舍水电收费暂行办法,中央国家机关托儿所收费暂行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宿舍取暖补助暂行办法,一并发布。同时,责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参照上述办法并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同样办法,在该各辖区发布施行,并报本院备案。

(三)全部实行工资制后,工作人员中因多子女而在生活上发生困难者,仍暂按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助。

二、由于全国物价已经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生活水平已逐步提高,工资分所含五种实物(粮、布、油、盐、煤)已不能完全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生活的实际需要,同时工资分的本身也还存在着其他缺点,因此,决定自一九五五年七月份起,在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先行废除工资分计算办法,改行货币工资制。根据这一改变,现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表都修定为货币工资标准表*(各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责成各主管部门分别修定发布);同时,为解决各地区之间所存在的物价差额,制定物价津贴表一并发布。其中,西藏地方的物价津贴另以命令规定。此后,物价津贴表非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不得自行变动。

为了保证某些特殊地区工作人员和一般地区工作人员大致相同的生活水平,另发布关于某些特殊地区工作人员实行实物供应的决定。

三、为了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部分工作人员的保留工资,自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份起一律取消。取消保留工资后,生活上确有困难者,可用机关福利费予以补助。

军队转业人员,仍按过去有关规定办理。

四、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可参照本命令及附件、附表执行。

五、本命令发布后,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54)政财字第56号命令、本院(55)国人常字第8号通知和本院关于西藏地方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决定有关的规定与本命令有抵触者,均按本命令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2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在国家行政机关辱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在国家行政机关辱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辱骂或者诽谤他人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不管是国家公职人员还是其他人。辱骂他人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对当事人处行政拘留。如果是在执行公务的时候被辱骂、恐吓、要挟,可能对方涉嫌妨害公务罪。如果不是执行公务期间,则可以追究对方侮辱罪。不构成犯罪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
    2023-03-07
    487人看过
  • 甘肃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休假制度的暂行规定
    为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体质,保持旺盛精力,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一、凡参加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均可享受休假待遇。二、休假时间:参加工作满十年至二十年者,每年休假十五天;二十一年至三十年者,每年休假二十天;三十一年以上者,每年休假二十五天。休假时间不能分期或跨年度累计使用。三、凡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病假累计超过三十天,或者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四十天的,当年不再休假。如当年休假后,又请病假、事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下年度不再休假。当年已安排疗养的人员,不再安排休假。四、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和探亲假待遇。工作人员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五、各单位对工作人员的休假要作统筹安排。在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每年年初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计划,并建立健全考勤和请销假登记制度。工作人员休假前需做好工作交接,
    2023-04-22
    367人看过
  •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关于技工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制定的《技工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经我们审查提出意见,已报经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上述文件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贯彻执行,并抄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劳动人事部备案。附:技工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技工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的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现结合技工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技工学校教职工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一)职务名称1.教学人员。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按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的职务分列。生产实习课教师按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2023-06-09
    92人看过
  • 机关工人工资制度的实施
    (一)机关工人工资套改办法。1、技术工人工资套改办法。技术等级工资。技术工人按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务)执行相应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表二)。现任技术等级(职务)是指:技术工人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职务)考评规定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务);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是指:技术工人从考评(聘任)技术等级(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学徒期、熟练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年6月30日。技术工人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套改的岗位工资额,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的岗位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现任技术等级(
    2023-03-02
    311人看过
  • 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关于试行提高部分高级工程师职务工资
    在我国四化建设中,有一些工程技术人员确实具有很高的技术水平或学术水平,在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中成绩优异、贡献突出,在这次实行《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虽然被评审、聘任(任命)为高级工程师,但他们的职务工资按高级工程师最低职务工资执行则显得偏低。为表彰和鼓励他们取得的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改革工资制度的精神,现决定,对这部分高级工程师试行提高职务工资。具体试行办法可按国家经委报送的《关于提高部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职务工资的试行办法》执行。提高工资的高级工程师名额一般不应超过高级工程师总数的百分之十。在试行中要审慎行事,严格把关,把这项工作做好。工作中有什么意见和问题,望告国家经济委员会,以便总结经验,制定正式办法。
    2023-06-09
    461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中普通工和勤杂工的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
    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五次会议原则批准一九五八年二月六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七十次会议修改通过目前各部门、各地区的普通工和勤杂工的工资待遇,一般都有些偏高。由于普通工和勤杂工只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并且一般都是就地招收的,同农民的关系比较密切,他们的工资待遇比农民的收入高出过多,就会引起农民的不满,并且容易吸引农民大量流入城市,既有碍于农业生产,也给城市中劳动就业的安排和居民的生活供应等方面增加了困难。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现在确定将普通工(指建筑业中正式的和临时的普通工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中的临时的普通工人)和勤杂工(指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中的勤务员、服务员和一般通讯员,不包括机要通讯员)的工资标准,责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根据以下原则,按照各地具体情况,规定执行。一、今后新录用的建筑业中正式的和临时的普通工(一级至三级)的工资既不可超过当地
    2023-04-22
    491人看过
  • 关于工资和退休工资的国务院新规定
    (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工资新规定如下:目前工人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工厂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达到条件的工人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工人之间(尤其中小企业)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接近一半。而且严重影响退休待遇.办好工厂,要靠90%以上的工人。以工人职称高低定工资,不仅不能真正的调动广大工人的积极性,大部分工人职称原因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没有晋上级职称希望的,后遗症一大堆。因为工人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问题。在失衡心理的驱使下,导致工人流失严重,无法跳槽
    2023-05-01
    176人看过
  •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农牧渔业部水产事业单位船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同意农牧渔业部拟定的《农牧渔业部直属水产事业单位船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请按照贯彻执行。附:农牧渔业部直属水产事业单位船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农牧渔业部直属水产事业单位船员工资制度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下达的《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现结合我部直属水产事业单位船员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方案:一、农牧渔业部直属水产事业单位的海上资源调查船、渔政船、教学实习船等船员,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四部分组成。(一)基础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二)职务工资。分在港和出海两套工资标准。船只按马力大小分为三类,各类船船员在港工资标准
    2023-06-09
    365人看过
  • 内务部、财政部、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联合
    (一)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作年限计算问题,可暂按1954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酉字第39号电报第十项规定办理,即:“工作人员因病经组织批准离职疗养,其疗养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得连续计算工龄。超过六个月,病愈后仍继续工作者,除超过六个月的病假期间不计算工龄外,其前后之工龄应合并计算。但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因劳成疾而离职疗养者,经组织批准,其超过六个月的病假期间亦得计算工龄”。(二)1954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酉字第39号“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生活待遇问题中有关工龄如何计算问题的意见”的电报发出前,工作人员的病假期间,不论六个月以内及超过六个月的期间,均计算工作年限。1954年10月12日以后,工作人员的病假期间工作年限的计算按上述电报的规定办理。工作人员继续几次病假,每次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期间均可计算工作年限,每次超过六个月的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三)第三条(五)项规定的事
    2023-04-22
    449人看过
  •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若干工资问题的处理意见[失效]
    失效日期:1986-12-10一、关于补发工资问题:(一)被调动的工作人员,调动前后应该补发的工资,根据“国务院关于工资改革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一项第一条规定统由调入单位按照调入单位所实行的新旧工资标准的差额补发。(二)原由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国家机关在七月份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评定工资级别的,新定工资高于原领工资的差额,从四月一日起补发。(三)凡工资标准改变,并且不能套级需要重新评定级别的,例如工程技术人员和教学人员,评级以后新工资高于原领工资的差额,从四月一日起补发。(四)凡改换所执行的工资标准(如保育员原执行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标准,现改按卫生技术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的),他们四、五、六月份应该补发的工资,按照原来执行的工资标准的新旧工资标准的差额补发,从七月一日起按照新改换的标准执行。(五)四月以后离职学习的,由原工作机关补发他从四月一日起到入学之月止的新旧工资标准的差额。(
    2023-04-22
    330人看过
  • 劳动部、国家计委关于对部分行业、企业实行工资控制线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计(计经)委,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为更好地调节工资分配关系,针对当前工资分配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自1996年起国家对部分行业、企业实行工资控制线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工资控制线办法的内容工资控制线办法,是对职工工资水平偏高、增长过快的行业、企业采取的一种阶段性从紧调控工资总额增长的具体措施。它的主要内容是:控制职工工资水平偏高、增长过快的行业的工资发放;对部分行业(部门)、企业工资总额发放增长速度实行上限控制;调节行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逐步协调工资分配关系,缓解分配不公。二、工资控制线办法的实施对象1996年,国家暂以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达到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180%以上的国务院各部门(含国务院直属公司,下同)、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为实施对象。各地区对地方部门和企业工资控制线的实
    2023-04-22
    249人看过
  • 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部制定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经验和问题报我部。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的职工。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实行这一制度,应保证完成工作任务。一些与人民群众的安全、保健及其他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机关、事业单位,需要在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继续工作的,要调整好人员和班制。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星期六和星期日照常工作,方便人
    2023-06-09
    347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职工工资的通知
    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决定调整部分职工的工资。这是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反党集团的又一个胜利成果。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根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逐步改善群众生活,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时期的一条基本方针。建国以来,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我们贯彻执行了低工资、多就业的政策,并且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多次调整了职工工资,举办了职工集体福利事业,使广大职工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王张江姚“四人帮”反党集团,是阻挠、破坏调整职工工资,反对改善职工生活的罪魁祸首。近几年来,他们竭力推行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破坏革命、破坏生产,使我国国民经济遭到了极大的损失,国家财政困难,市场供应不足,从根本上破坏了调整职工工资、改善群众生活的条件。他们还疯狂反对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因此,我们在一九七一年调整了部分职工的工资之后,一九七四年和一九七五年两次制定的调整职工工资计
    2023-06-09
    360人看过
  •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人事部关于适当解决部分艺术三、四级文艺人员职务工资问题的
    文化部:你部《关于部分受聘为艺术三、四级文艺人员职务工资问题的意见》(文计字<87>14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部拟定的适当解决部分艺术三、四级文艺人员职务工资问题的意见。请按此严格掌握,认真执行,并切实做好思想工作。上述人员的职务工资发放时间,按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有关工资发放问题的通知》(职改字〔1987〕1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附:关于部分受聘为艺术三、四级文艺人员职务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在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遍反映,按照艺术专业职务(艺术等级)试行条例,受聘为艺术三、四级的文艺人员中,有一部分文化水平和专业素质较高的艺术骨干,其工资按现行艺术三、四级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能完全反映他们的实际水平和贡献,需要适当加以解决。为此,现对适当解决这部
    2023-06-09
    197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公立医院行政人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答:公立医院行政人员不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一、中国共***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二、国家各级权力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行政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四、审判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五、检察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六、军队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七、政治协商会议中专职从事公务的人员。
    • 如何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穿制服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27
      以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穿制服 (一)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编制警察。 (二)公安机关县、市(县级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机关行政编辑警察、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行政局、省辖市公安局交通、外事、公安、户籍、刑事、拘留、预审、巡逻队行政编辑警察。 (3)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局编辑警察(按照相应公安机关的服装范围执行)。 (4)国家安全部门作为公开执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务的行政在编干部(一般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的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4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法从事公务,并领取相应报酬的人员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
    •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应当如何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
    •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应如何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8
      我国的《行政监察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所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只要是在法定时间内提出申诉,属于有效申诉。监察局收到申诉后,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超过期限不答复的,属于违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投诉。如果是承办人存在玩忽职守,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