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抗辩权的有哪些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8:32:06 90 人看过

属于抗辩权的有:

(1)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2)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3)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一、债务人的抗辩权有什么种类

债务人的抗辩权有:

1.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2.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3.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二、能不能放弃一般抗辩权

抗辩权可以放弃。

抗辩权的特征如下: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三、民法中抗辩权有哪些内容

民法中抗辩权针对的内容有: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29日 0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主债权相关文章
  • 抗辩权是否可以放弃?抗辩权的特征有哪些?
    抗辩权属于一种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需要权利人以书面的方式或者以行为来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抗辩权的特征是:(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先抗辩权和后抗辩权是什么关系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023-08-05
    143人看过
  • 票据的抗辩与抗辩权的条件都有哪些呀?
    票据有效,但某一票据行为不合法的,受其不利影响的直接当事人依法不负票据责任,并可以以此作为抗辩事由,对抗任何持票人,不是该不合法行为直接相对人的其他票据债务人,不得主张这种抗辩权。这里所称的特定票据债务人,就是指有效票据上某一不合法行为的直接相对人。根据《票据法》及《若干规定》第16条的规定,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票据法》第17条对票据的时效作了具体规定。持票人因时效期间届满而丧失其票据权利时,不能使票据债务人负履行义务,任何持票人持这种票据主张权利的,被请求的可以以此为抗辩事由进行抗辩。具体而言,付款请求权时效届满的,被请求的付款人可对任何持票人行使对物抗辩权,追索权因时效期间届满的,背书人不受追索。需注意的是,此时持票人虽不享有票据权利,但根据《票据法》第18条的规定,持票人仍享有“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的权利”。即持票
    2023-02-20
    499人看过
  • 常见的抗辩权都有哪些
    (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而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必须有请求对待给付的债权,此抗辩权只是从属于自己的债权而存在,本质上起担保作用,因而此债权一旦消灭,则其抗辩权也随即消灭。(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法定抗辩权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比如台湾地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时效完成抗辩权、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
    2023-04-03
    389人看过
  • 抵销权是否属于合同中的抗辩权
    抵销权不属于抗辩权而属于形成权。抵销可以构成永久性抗辩,是说抵销后可以以此对请求权形成抗辩。抵销权所引起的法律关系的变化限于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且符合形成权的两条规则,因此抵销权属于形成权。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种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抵销权是否属于抗辩权1、抵销权不属于抗辩权。抵销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有不依破产程序以破产债权在破产分配前相互抵销的权利,是属于形成权的一种。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
    2023-08-10
    174人看过
  • 抗辩权是否属于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属于抗辩权。一旦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债权人仍然享有提起诉讼并且获得胜诉判决的权利,只是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作为不履行债务的抗辩,则债权人便不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实现债权。一、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是否能起诉?是否会胜诉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可以起诉,但对方要求的不能胜诉。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通过诉讼程序获得人民法院对其民事实体权利保护的权利,即胜诉的权利消灭,但仍然享有提起诉讼的起诉权。但如果案件的被告以诉讼时效为由请求法院判决败诉的,法院一般是会接受请求的。二、违约金受主债权诉讼时效影响吗民法典规定,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权,债权人可以主张违约金,但债务人有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2023-03-10
    189人看过
  • 合同抗辩权属于什么情况
    行使合同抗辩权的情形有:1、同时履行抗辩权,即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对方未履行前,双方可以拒绝履行;2、先履行抗辩权,即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即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无法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先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先履行。一、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情况是怎样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情况下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一、不履行债务的。二、债务完全不符合约定,实际构成不履行的。三、履行的债务部分符合约定,构成部分不履行的。所谓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二、原先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先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两个债务
    2023-06-23
    77人看过
  •  放弃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抗辩权的特征有哪些?
    该段内容讲述了抗辩权的特征,包括客体为具有财产内容的请求权、是一种防御性权利而非攻击性权利、有效行使权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权利人只需向法院表明自愿放弃该权利,抗辩权即被视为放弃。权利人只需向法院表明自愿放弃该权利,抗辩权即被视为放弃。抗辩权的特征包括:1、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2、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3、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3. 抗辩权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抗辩权有哪些种类?抗辩权是指在法律诉讼中,被控告者或被告对起诉或指控所享有的权利,包括提出异议、澄清事实、举证、反证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享有如下几种抗辩权:1. 自行辩护权:被告有权自行辩护,即自己为自己提供辩护意见和辩护策略。2. 委托辩护权:被告有权委托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应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为被告提出辩护意见。3
    2023-08-18
    494人看过
  • 延期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延期抗辩权有哪些
    一、延期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延期抗辩权有哪些延期抗辩权的概念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的抗辩权,而非永久可以抗辩。延期抗辩权有以下几种:1.同时履行抗辩权;2.先履行抗辩权;3.不安抗辩权;4.先诉抗辩权。二、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权是多久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权是三年的时间,最长的保护期是二十年的时间。《民法典》的规定,债权的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债权转让如何抗辩
    2023-05-06
    119人看过
  • 债权转让有哪些抗辩权
    债权的抗辩权是请求权人行使权利,义务人有可以拒绝其应为给付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一)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二)债务重组型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三)非
    2023-07-23
    400人看过
  • 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形成权吗
    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是一种抗辩权,而非形成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的对待给付。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一要件。这里的债务,首先应为主给付义务。在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时,也应认为它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系,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互负的债务应具有对价关系。该对价关系不强调客观上等值,只要双方当事人主观上认为等值即可。二、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使双方当
    2023-06-14
    86人看过
  • 债务人有哪些抗辩权债务人的抗辩权包括什么
    一、债务人有哪些抗辩权第一、让与时设定的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在债权让与的当时所能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均可以据此对抗新债权人。在让与时即已设定的抗辩包括在此时即已可以对抗原债权人的一切抗辩。如当事人双方虽订有合同,但债权并未实际产生;债务人已经履行债务,债务业已消灭;债权人在订立合同中有过错,因而债务人不能依照原合同履行给付义务;原合同违反法律无效,因而不能继续履行;以及同时履行抗辩权等等。第二、债务人由让与合同产生的抗辩权由于我国立法上不承认债权让与的无因性和独立性,故作为债权让与基础行为的债权让与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直接影响债权让与行为的法律效力。如债务人认为债权让与的基础行为让与合同无效,可以随时援用予以抗辩。第三、债权让与通知到达前债务人的抗辩权让与人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让与合同后,于让与通知到达债务人前,债务人享有一定的抗辩权。首先,债权人让与债权后本应不再享有让与债权,但债务人在不知让与期
    2023-03-25
    469人看过
  • 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票据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一、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根据抗辩效力的不同,票据抗辩在理论上通常被分为两大类:即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1、对物的抗辩,是指票据行为不合法或者票据权利不存在,票据债务人能够对抗任何不特定的持票人的抗辩权。主要是基于票据本身无效,票据债权已消灭或票据已失效。依票据记载票据债权人不能行使票据债权请求等抗辩原因,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2、对物的抗辩以外的其它一切抗辩,主要由于债务人与特定的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而发生,因而只能向特定债权人行使,持票人一旦变更,就不得主张抗辩,所以这种抗辩被称为对人的抗辩,或“相对抗辩”、“主观抗辩”。它包括:(1)基于原因关系而主张的抗辩,如原因关系欠缺或消灭,原因关系不合法,欠缺对价等;(2)持票人欠缺受领票据资格的抗辩,如持票人受破产宣告,或票据债权被法院扣押禁止,或背书不连续等;(3)基于当事人之间特别约定的抗辩,如平均分担债务之特约,延期付款之特约;(
    2023-06-03
    431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中的抵销权属于抗辩权吗
    合同履行中的抵销权不属于抗辩权。抵销权属抗辩权这一命题是错误,抵销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只要一方提出抵销的通知,就会发生抵销的效果,不需要对方的同意。抵销之后,双方的债务在相应的范围内消灭,不产生违约责任。抵销权不属于抗辩权而属于形成权。抵销可以构成永久性抗辩,是说抵销后可以以此对请求权形成抗辩。抵销权所引起的法律关系的变化限于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且符合形成权的两条规则,因此抵销权属于形成权。抵销有没有溯及力有溯及力,抵销的溯及力表现为:其一,自得为抵销时就消灭的债务,不再发生利息债务;其二,自得为抵销时起,不再发生迟延责任;其三,得抵销的情形发生后,就一方当事人所发生的损害赔偿及违约金责任,因抵销的溯及力而归于消灭。抵销为处分债权的行为,故抵销人应有行为能力,并需要对债权有处分权。抵销应由抵消权人以意思表示向被动债权人为之,该抵消的通知到达被动债权人处分处发生效力。该被动债权人为无行为能力
    2023-06-14
    127人看过
  • 抗辩权属于相对权或者是绝对权
    一、抗辩权属于相对权或者是绝对权抗辩权是相对权。抗辩权是对相对人的给付请求予以拒绝的权利,即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二、诉讼时效抗辩权行使中有哪些限制?1、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2、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抗辩权是绝对权还是相对权效的规定,但对于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以及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作了除外规定。这是因为前两种请求权的实现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如果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则将使民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3、缴付出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否则,有违公司资本充足原则,且不利于对其他足
    2023-06-16
    30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债权
    词条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更多>

    #主债权
    相关咨询
    • 有哪些法律属于合同中的抗辩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19
      合同中的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即权利人在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权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等。
    • 哪些事项属于合同抗辩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06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
    • 抵销权属于抗辩权吗,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4
      抵销权属于形成权。抵销可以构成永久性抗辩,是说抵销后可以以此对请求权形成抗辩。抵销权所引起的法律关系的变化限于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且符合形成权的两条规则,因此抵销权属于形成权。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 属于抗辩权的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27
      属于抗辩权的有: (1)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2)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3)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 什么属于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24
      律师解答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互负债务的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履行合同义务,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上述合同中,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或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