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财产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间,应当签订产权转让的场所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生产经营损失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不明确的,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具体实际应用(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拆迁协议。如有异议,拆迁人可以拒绝签字。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决定。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裁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2)不同情况下的赔偿标准不同。补偿标准应根据具体拆迁项目的实施意见和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并结合房屋、土地的不同情况确定。房屋拆迁补偿分为房屋补偿和土地补偿。商品房补偿高于宅基地补偿。拆迁律师提醒我们,在评估商品房时,一定不能忘记要求赔偿生产经营损失。因此,无论补偿标准是否过低,被拆迁人都要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当补偿过低时,首先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看政府设定的补偿是否公平合理。发现拆迁人未按照补偿协议履行义务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4)如果补偿太低,拒绝签协议,万一强拆该怎么办?
未经有关部门判决强行拆除是违法的。作为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可以要求追究被拆迁人的行政违法责任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构成犯罪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五)拆迁方除补偿标准偏低外,还可能存在手续违法等其他违法现象。拆迁策略有很多种。我们需要培养一双老大哥的眼睛,迅速看穿,及时维权,这样才能获得第一次机会,大大提高打赢官司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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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使用者的拆迁补偿。具体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是指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拆迁安置费用两部分组成。 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是指由拆迁人委托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而确定的房地产价格,即被拆迁房屋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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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权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5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规定“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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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救济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6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是被征收人的救济途径。第一,被征收人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违法征收财物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第1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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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应采取哪些法律措施?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11.一般规定估价时点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评估报告:估价机构应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规定格式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经估价机构审核并加盖机构公章。 2.对附属物、附着物、在建工程、临时建筑的评估 2.1附属物、附着物等评估:按照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和当地实际情况进行。 2.2在建工程评估:一般应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在建工程评估以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用途、参数或规划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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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救济?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8关于行政补偿的救济程序(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有些法规对此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比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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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拆迁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5对于拆迁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