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归属怎样划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27 00:45:36 267 人看过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归属怎样划分?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归属主要是依据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二、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可以吗

开发商在申请到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可以以此向银行抵押贷款。在经济学上,根据行业的特点,可以将所有的行业分为劳动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等类型。房地产业无疑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即短期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的行业。一个房地产公司,员工往往只有几十人,但需要的资金至少过亿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如下方面:地价款、拆迁补偿费、工程款。这么大量的资金从何而来呢?通常情况下,开发商的自身资金是有限的,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融资。即使开发商自身有足够的资金,有时候为了规避风险,也不动用自身的资金,同样地进行融资。

作为融资的最主要渠道就是向银行贷款,但获得贷款的必要条件是提供合格的担保。而开发商能够提供也是银行容易接受的担保物就是已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是一种最主要的担保物。因此,购房人在审查时看到土地使用权被抵押也就见怪不怪了。利用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获得贷款的操作程序一般为:抵押、融资、卖楼、还款。

应该说,市场经济要求资金的高速运转,而开发商合理合法地利用资金的行为也不应该被指责。房地产开发中的资金运用行为构成一个资金链,而一个良性的资金链有利于房地产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反过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沉淀大量资金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是不合理也是不明智的。法律关系应该是对经济关系的合理反映。因此,政府对于开发商的抵押贷款行为应着眼于疏而不是堵;同样地,作为购房人,对于开发商的抵押贷款行为应重在防范而不是害怕。

三、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什么样的

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种。商品房产权年限具体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质密切相关的。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最高为40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0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归属的权威解释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指的是土地使用者在规定的范围内拥有利用土地的权力,而用益物权指代的是我们对他人的拥有之物的使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必须符合益物权的规定,故而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资产就资产形态而言,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
    2023-07-07
    468人看过
  • 土地的权属问题怎么划分,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有多久
    土地的分类有哪些?根据《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我国土地可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包含三个分类,第二层级包含15个分类,第三层级包含71个分类。第一层级的三大类分别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第二层级根据第一层级细分而得,分别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建设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以及未利用地和其他用地。现行PPP模式所涉及的土地大部分为建设用地,少部分为农用地,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等情况。土地的权属问题怎么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及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现在大部分PPP项目涉
    2023-12-19
    246人看过
  •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情况是怎样的?
    这段内容讲述了公司、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以及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管理方式。其中,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被视为一种无形资产,属于公司所有。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则由县级人民政府进行登记、造册,并核发证书,以确认其所有权。对于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被视为一种无形资产,属于公司所有。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则由县级人民政府进行登记、造册,并核发证书,以确认其所有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土 地 使 用 权 归 属 规 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所有土地中,用于建设非农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用于建造住宅等
    2023-09-02
    41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归属探讨
    土地使用权是指,权利人在他人所有的标的物,享有的被限定于某一特定方面或某一特定期间的物权,土地使用权是根据对所有权所设定的债权而形成的,它是在所有权权能与所有人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由非所有人对物享有的一定程度的支配权,所以土地使用权是他物权。因此土地使用权属于物权项下的他物权,而且我国所有公民在办理过土地使用证,交过各种税费以后,就可以合理对土地进行使用了。公民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是物权吗?1、广义的土地使用权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均属于物权。2、实务中应注意,基于物权被侵害产生的确认物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系基于物权为支配权性质产生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3、承包经营权、建设使用权、地役权、宅基地权这些都是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表现。承包经营权主要是农村农用土地;建设使用权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地役权是相邻土地(或者其他特定联系)的相应权益;宅基地是农村建设住房的
    2023-07-01
    231人看过
  • 房改房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属于划拨吗?
    房改房的土地使用权类型都是划拨而且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划拨的在出售给另一个人时在办理另一个人新土地证时都必须补交此房的土地出让金补交后土地的使用权类型自然就变为了出让性质。一、房产房的过户流程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
    2023-03-16
    195人看过
  • 土地使用20年无争议归属权
    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的,个人只享有使用权。如果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是未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土地的所有者。即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国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农村土地使用的限制有:1、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
    2023-08-02
    474人看过
  • 公司土地使用权归属证明怎么写
    公司土地使用权归属应当写明:公司土地使用权归属于公司,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该怎么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关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该合同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协议。第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出让方是特定的,必须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第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受让方,一般为境内外的企业法人。第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前提条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4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
    2023-07-27
    83人看过
  • 土地使用20年后的权属归谁
    要明确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是集体土地使用权都是不一样的,土地的使用期限也不同。比如国有土地,只要权属明确,使用多久都归原土地使用权人。《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一、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何,实质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土地确权是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很重要的一个法律环节。土地使用权确认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明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请求有关权利机关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从而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确认请求权由对特定的土地有利害关系人行使,
    2023-03-23
    98人看过
  • 2023年农村土地使用证归属权
    农村土地使用证归属权是谁农村土地使用证归属权归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权属争议怎么处理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农村集体
    2023-08-04
    355人看过
  • 三级土地交土地使用税是怎样的划分的
    三级土地交土地使用税是怎样的划分的土地使用税等级分为: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划定的土地等级范围和相应的税额标准计征。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
    2023-02-21
    10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归业主还是归开发商
    土地使用权为开发商原始取得,业主为继受取得。在业主取得产权之前,该房屋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在业主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该开发商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要进行分割到户,业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同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一、房产证拿不到怎么办找谁能投诉房产证办不下来,应先了解无法办理的原因。如果因开发商不配合提供材料,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该开发商。法律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在购买房子后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对于业主来说是会特别担心的,毕竟有了房产证才能够证明房子是真正属于你的,要是没有房产证的话,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如果没有拿到房产证的
    2023-03-28
    236人看过
  • 土地使用类型商品房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70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一、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怎么办?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1、需要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需要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需要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
    2023-06-25
    116人看过
  • 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归属是谁
    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归属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等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村民对门口外的土地和其他村民一样,有通行等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使用权。农村的宅基地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和利益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民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者农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土地的有限性决定了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一般不能申请宅基地。所以,宅基地通常是与成员权联系在一起的。基本概念:农村地区一般土地的存在形式是以集体土地或者是宅基地的形式存在,宅基地的形式和平常我们所遇到的土地使用权不管是在管理形式上,还是在土地使用限制上都是不相同的,在使用宅基地时,必须对相关的权限进行了解。相关信息:农村的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这也是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相比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为
    2023-05-04
    175人看过
  • 标志品土地使用权十年后土地所有权归谁
    土地使用20年后的权属归属确定要明确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是集体土地使用权都是不一样的,土地的使用期限也不同。比如国有土地,只要权属明确,使用多久都归原土地使用权人。一、土地使用权属不属于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
    2023-06-20
    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商品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商品房买卖中的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划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7
      商品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商品房买卖中最重要的是两张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应当怎样确定归属,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9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归属主要是依据土地使用权证。 法律规定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 怎样划分土地使用权年限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0
      土地使用年限按照用途可以分为40年、50年及70年等。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合作作品归属权怎样划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6
      合作作品归属权的规定如下: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 商品房有土地使用权证么,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3
      商品房在建设时,开发商是先要取得土地使用权才能建设的,也就是大国土证,交房之后开发商拿大国土去办理产权证,产权分下来后再分配小国土证,也就是分配到各个业主手中的国土证,是开发商统一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