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在有限公司中的问题和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7:44:33 143 人看过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效力有以下问题:

1、其他股东先购买权的条件下,其他股东的同意程序不是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标准,因此不是强制性规定,而是任意性规定;

2、同意优先购买权和非交易转让的效力,非交易转让主要包括继承、赠与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撤销股权转让,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行使终止权的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权利消灭;

4、阴阳合同的效力及处理,行为人和对方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行为无效;

5、职工股转让的效力和性质,员工持有的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额是员工持股会的信托份额,只转让信托份额的受益权,其效力应当按照信托受益权转让的规定确定。

股权转让的效力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加快以及公司法的贯彻实施,股份制企业逐步成为重要的市场主体,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诉讼到人民法院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越来越多。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中经常发生争议且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律师拟通过对股权转让合同特点的分析,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借鉴外国的相关法律制度,着重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股权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一致。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物权变动)之原因。通过股权转让合同并履行一定方式(交付或登记),股权转让始产生股权变动的效力。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地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与其他商品买卖行为相比,股权转让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一)合同标的的性质比较复杂。

首先,作为合同标的的股权的性质问题本身就是公司法理论中的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对于股权性质的解释学说众多,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有独立权利形态说、股权所有权说、股权社员权说和股权债权说等四种,这些学说主张的法理基础不同,观点迥异,对股权转让的一些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必然存在不同的认识。其次,根据大陆法系传统的公司法理论和我国多数学者所主张的独立权利形态说,股权既不属于物权,也不属于债权,而是一种公司法规定的具有独立内涵的包括财产权等多种权利在内的综合性的新型的独立的权利形态。作为股权转让合同标的的股权,泛指公司给予股东的各种权益或者所有的权利,具体的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财产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具体可分为财产性权能和非财产性权能、自益权和共益权。同时,股权作为一种资格权利,反映了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一定意义上既包含股东对公司的权利,又包含股东对公司和社会应承担的义务。股权转让合同的这一特点,使得这类合同比一般的商品买卖合同在订立、效力、履行等方面表现的更为复杂,特别是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股权转让行为产生的民事后果难度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享有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公司章程限制股份转让的效力存在哪些问题
    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何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单独规定。实际上,它赋予了股东通过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的权利。但《公司法》未对公司章程中股权转让限制与法定限制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情形如何协调处理作进一步规定,当事人违反公司章程限制的,如何确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公司章程可以限制的范围很广,但限制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的限制不应过于严格,不能使股权转让极为困难或不可能,更不能禁止股权转让。公司章程虽然没有直接禁止股权转让,但股权转让不能通过设立其他条件和程序来实现,这是变相禁止股权转让自由,应当认定为无效。公司章程可以比《公司法》的限制更严格,但不能比新《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宽或低。公司法所规定的限制性条款是公司法的基本要求或最低条件。公司章程的限制比《公司法》的规定更为严格,根据公司章程进行的转让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允许公司章程制定比《
    2023-05-07
    203人看过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应注意的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了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其效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将股权转让情况告知其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时,如有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转让,他应将拟受让人和拟转让的价格条件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未及时召开股东大会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另行书面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并要求其限期答复。答复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逾期不答复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向非股东转让股份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应当自股东大会结束或者请求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指定持异议的股东购买拟转让的股份,异议股东应当与转让股权的股东签订协议。协商不成价格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以评估方式确定股权价值的请求。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但公司自股东
    2023-05-07
    243人看过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应当通知其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时,一个以上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按照其持股比例转让,他应将拟受让人和拟转让的价格条件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未及时召开股东大会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另行书面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并要求其限期答复。答复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逾期不答复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向非股东转让股份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应当自股东大会结束或者请求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指定持异议的股东购买拟转让的股份,异议股东应当与转让股权的股东签订协议。协商不成价格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以评估方式确定股权价值的请求。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但公司自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
    2023-05-07
    115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中的若干问题有哪些
    一、股东变更登记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出资的应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但转让合同的效力并不受是否办理上述变更登记的影响,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满足当事人约定的附款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认可其效力。理由如下:1、公司法并没有象民法典那样将登记视为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要件;2、从股东名册的性质来说,股东名册主要是解决公司和股东之间关系的法律文件,一方面,公司以名册上为基准确认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将产生免责的效力,另一方面,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资格的充分表面证据,股东据此可对抗公司、行使股东权。转让股权的目的是使他人取得股东权,有无办理股东名册的变更是转让合同的履行问题,对作为原因行为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受让人因他方原因没有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的,受让方有权要求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从工商登记的功能来说,工商登记并无创设股东资格的效果,它仅具有对社会公
    2023-05-05
    340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应注意的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资本分成均等的股份并由股票的形式表现出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表现为股票的转让。为了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使股票交易市场走向有序化,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做了必要的限制,即必须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资本分成均等的股份并由股票的形式表现出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表现为股票的转让。为了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使股票交易市场走向有序化,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做了必要的限制,即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其中,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则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权利交付给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这就意味着股票的转让必须经过证券经纪商,而不得在交易双方之间直接进行。《公司法》规定:
    2023-06-05
    431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法律问题。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了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应当通知其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时,一个以上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按照其持股比例转让,他应将拟受让人和拟转让的价格条件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未及时召开股东大会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另行书面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并要求其限期答复。答复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逾期不答复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向非股东转让股份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应当自股东大会结束或者请求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指定持异议的股东购买拟转让的股份。公司指定收购之日起30日内,持异议的股东应当与拟转让股权的股东签订协议。协商不成价格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以评估方式确定股权价值的请求。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向非股东转让股权,但公
    2023-05-07
    495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的效力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1
      导读: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进行限制。一般情况下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为授权性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或补充。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符合新《公司法》保护股权自由转让 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进行限制。一般情况下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为授权性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或补充。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符合新《公司法》保护
    • 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的效力问题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6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可对股权转让另行作出规定,实际上赋予股东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进行限制的权利。但《公司法》未就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与法定限制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情形下如何协调和处理,当事人违反公司章程限制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的问题作进一步规定。公司章程可以限制的范围很广,但限制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和法律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限制不得过于严格,不能造成股权转让极度困难或根本不可能,更
    •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中存在的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4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国有股权转让政策不稳定,转让程序不明确,使国有股转让通道不畅,影响上市公司重组; 2、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定价问题; 3、受让方的资质审查问题;等等。
    • 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12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
    • 有限公司股东向外转让股权的效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26
      导读: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人合性的法人组织,其成立是基于股东之间的信任而出资设立的。那么公司设立后,公司为了便于经营管理,维持公司的人合性要求,股东是不能随便转让自己的股权的。其转让程序要受到法律的规定。最 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人合性的法人组织,其成立是基于股东之间的信任而出资设立的。那么公司设立后,公司为了便于经营管理,维持公司的人合性要求,股东是不能随便转让自己的股权的。其转让程序要受到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