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08:43:40 471 人看过

一、不动产登记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些?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二、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规则适用的理解冲突

自确定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规则以来,目前为止对于不动产纠纷的理解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无论是实务界还是理论界,对此解说纷纭。不动产纠纷管辖在我国法院管辖体系中的地位

我国管辖是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按照目前的审级制度安排,我国法院系统分为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基层人民法院四级,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管辖制度的作用之一,就是确定某个纠纷的具体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将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以及指定管辖四大类,其中,地域管辖又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共同管辖、选择管辖和协议管辖六小类。

专属管辖往往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目的而规定的,因而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管辖来改变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主要涉及的是专属管辖问题。所谓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的某类案件职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不得以协议方式变更管辖。协议管辖主要适用于合同纠纷,它是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事先约定管辖法院,一旦发生纠纷即将纠纷提交唯一确定的管辖法院进行处理,因而排除了其他法院的管辖权。因此,专属管辖是相对于协议管辖而言的,它是依据管辖是否由法律强制规定,不允许当事人协商变更为标准而作的一种分类。

确定不动产纠纷管辖法院的两种途径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着两种不同观点,即对不动产纠纷的性质和类型不加区分和加以区分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来处理其管辖问题。

一般只要是关于不动产登记的纠纷,那么就是属于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处理,但有一些特殊情况,因为这个不动产很有可能会属于一种继承遗产,一旦涉及到这方面的问题,那么这个不动产的纠纷,就要看被继承人的具体所在地和他的遗产所在地的具体地址,然后再根据当地的法院来进行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5: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纠纷管辖法院1、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二、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有哪些方式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
    2024-01-15
    340人看过
  •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纠纷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纠纷?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个概念,什么是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关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登记在房屋登记簿上的事项进行登记的行为。这是一个容易理解的概念。当我们遇到任何问题时,第一反应就是为什么。房屋登记产权纠纷必然存在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样的原因会造成这个问题,房屋产权登记会出现纠纷?房屋登记机关未履行必要的审查和合理注意义务,有主观过错的。一是忽视实体审查,违反法定程序。如共有人身份不明,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时,办理权属登记;未经初始登记,直接办理部分不动产的过户登记;未提供相关继承文件,为申请人办理变更登记;在未对申请人提供的注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的,予以确认注册。二是因工作过失造成的房屋所有权转移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利。申请人故意隐瞒房屋交易的真实情况,提供虚假的登记信息。如申请人提供伪造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或捐赠、遗嘱公证书
    2023-05-08
    418人看过
  • 法院对合同纠纷有哪些管辖
    合同纠纷法院管辖常识如下:1、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跨省的合同纠纷如何解决?跨省的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是约定优先,没有约定的按法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我国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理,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所有。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2023-06-20
    471人看过
  • 离婚纠纷管辖婚姻登记地是否有管辖权
    有管辖权。1、离婚诉讼中,不按照结婚登记地法院确定管辖。不能以结婚登记地确定管辖。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婚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通常情
    2023-03-03
    287人看过
  • 欠条纠纷法院管辖权是哪个法院
    欠条纠纷管辖法院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出借人所在地、借款人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欠条纠纷即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书面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事后也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民间借贷作为一个双务合同,在借款人还款时“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既可能是出借人所在地也可能是借款人所在地。因此,出借人所在地法院也有管辖权。欠条纠纷管辖法院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所谓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收货币的一方,就是说你所在地是履行地。你可以在你所在
    2023-08-03
    416人看过
  • 仲裁 不动产管辖法院管辖
    仲裁机构无权直接裁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而是依照仲裁申请人的申请不加审查而直接予以转交。申请仲裁保全的实质性条件为:如果因当事人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仲裁裁决有不能或者难以执行的危险,或重要证据有灭失或难以取得的危险;申请仲裁的程序性条件为: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请保全,仲裁机构应将其申请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撤销保全申请后可以再申请吗申请人撤销财产保全申请后,如果出现其他紧急的情况,侵害申请人利益的,申请人可以再申请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
    2023-03-10
    434人看过
  • 已经登记的不动产纠纷该到哪个法院起诉
    因不动产登记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注意与不动产有关的案件,其性质可能具有多样性,其中包括不动产专属管辖的案件,如因房屋所有权问题发生的纠纷;还可能是合同纠纷案件,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关系,只是工程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而已;还可以是侵权纠纷,如房屋相邻关系引起的侵权纠纷;还可以是继承纠纷,如因继承房屋发生的继承纠纷。专属管辖排斥特定法院之外的其他法律对专属管辖案件的管辖权,但是不得排除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纠纷。一、不动产登记纠纷类型有哪些?1、物权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在我国,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予以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现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
    2023-03-01
    437人看过
  • 货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
    一、货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一)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五)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确定好了欠款纠纷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就需要为诉讼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二、进行贷款纠纷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
    2023-04-23
    481人看过
  • 不动产纠纷的管辖问题
    债权债务纠纷
    中国人民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该司法解释对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院做了更为细致的规定,明确了适用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情形。但是并没有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纳入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院的范围,也不属于上述法条规定的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的范畴。确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该属于哪个法院管辖,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诉讼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确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一、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吗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
    2023-03-06
    151人看过
  • 不动产纠纷管辖范围是什么
    专属管辖往往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目的而规定的,因而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管辖来改变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主要涉及的是专属管辖问题。所谓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的某类案件职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不得以协议方式变更管辖。协议管辖主要适用于合同纠纷,它是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事先约定管辖法院,一旦发生纠纷即将纠纷提交唯一确定的管辖法院进行处理,因而排除了其他法院的管辖权。因此,专属管辖是相对于协议管辖而言的,它是依据管辖是否由法律强制规定,不允许当事人协商变更为标准而作的一种分类。确定不动产纠纷管辖法院的两种途径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着两种不同观点,即对不动产纠纷的性质和类型不加区分和加以区分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来处理其管辖问题。二、设置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制度的立法意图民事诉讼法设立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制度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不动产自身的物理情状和法律属性的综合考虑。不动产是
    2023-06-13
    49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由仲裁委管辖还是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纠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必经程序。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五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
    2023-08-07
    234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确认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一、不动产物权确认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不动产物权确认纠纷起诉后法院的立案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不动产物权纠纷的答辩状怎么写?1、首部。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1)标题。(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3)写明答辩事由。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和上诉案件答辩状其事由的写法不同。2、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
    2023-06-18
    295人看过
  • 房地产租赁纠纷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管辖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援引最高人民法院以法(研)复【1986】2号作出《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即: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2023-06-15
    150人看过
  • 车位纠纷是专属管辖吗,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
    一、车位纠纷是专属管辖吗属于,车位纠纷是指业主与开发商或者业主与业主之间就车位的权属、使用、收益等发生的争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属于不动产引发的纠纷,应当由建筑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专属管辖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的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的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的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价值的财产,如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森林、草原、河流等。二、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关于不动产物权纠纷,如土地确权、房屋质量、侵权等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与不动产有关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就不是适用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2023-06-29
    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企业产生劳动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劳动纠纷管辖法院)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26
      对于这个劳动纠纷管辖法院的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的定义应理解为:劳动合同履行
    • 劳动纠纷法院管辖是哪一家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2
      劳动诉讼管辖法院: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不动产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级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2
      根据2015年2月4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28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也就是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新民诉法解
    • 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有哪些:不动产登记管理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6
      《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房地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填写登记申请书,提交身份证和相关申请资料。申请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第十条处分共有房地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由占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或全体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除外还有约定。按份额转让所享房地产份额,应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让登记。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申请
    • 法院对不动产纠纷的诉讼管辖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31
      如果将所有涉及不动产的纠纷都归于专属管辖的范围,不仅可能造成现实中审理案件的不便,且有悖专属管辖设立的初衷;国外的通行做法也并未将所有涉及不动产的纠纷都适用专属管辖而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而是仅将不动产物权纠纷归于专属管辖的范围。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在1995年12月8日作出的《关于债务纠纷案管辖问题的通知》中,认为该案虽然涉及房地产,但案件纠纷是纯粹的给付货币的债务纠纷,由双方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