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207条第一款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10:03:26 74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民事诉讼法207条第十二项规定的法律文书包括哪些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十二项规定的法律文书包括:

(1)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2)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

(3)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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