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9 10:16:35 177 人看过

一、哈尔滨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修改):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二、哈尔滨社会团体注销程序

1.社会团体提出注销登记申请,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根据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注销决议,制作会议纪要;

3.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并写出清算报告;

(1)清算组织成员应由业务主管单位的代表、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及财务人员、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等构成,与申请注销社团有债务关系的人及其近亲属,与申请注销社团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人,不得吸纳为清算组织成员;

(2)清算组织行使职权进行清算,包括清理社会团体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

三、哈尔滨社会团体注销所需材料

(1)社会团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2)《民间组织注销登记表》(法定代表人和业务主管单位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

(3)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注销的会议纪要(理事会成员及监事签名确认);

(4)社团公章、财务章及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印章;

(5)财务凭证(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清算报告);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正、副本。

(7)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社团提交的其他必要的材料。社团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由清算组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章程载明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实施;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上款规定的全部材料后30日内作出准予注销或不准予注销的决定,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并予以公告。社团注销,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不需要再单独办理注销登记、其印章、证书一并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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