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下的业主权利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6:15:29 151 人看过

物业管理下的业主权利有:享受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权利;召开业主大会的权利;提出建议的权利;行使投票的权利;被选举的权利;知情的权利和监督的权利;使用各类服务资金的权利;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一、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直接解聘吗?

可以。业委会有解聘物业的权利,而且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了,物业委会可以选择新的物业进入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

二、小区电梯坏了物业不修怎样处理

小区电梯坏了物业不修可以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或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投诉。具体规定是:

1、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择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

2、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房屋、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4、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损害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外墙漏水物业是否有维修的责任

外墙漏水物业是否有维修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由于物业疏于管理的情况导致漏水,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的情况的,物业有责任维修。如果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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