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合同的期间是多长时间,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法律对保证期间有所约束,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将视为双方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二、对于约定保证期间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约定保证期间的规定:
1、保证期间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从约定;
2、无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招标人超过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n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n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拘役的具体刑期是多长时间
188人看过
-
认定工伤时间具体是多长时间
497人看过
-
法律对各种保证期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270人看过
-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限具体是多长时间
78人看过
-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具体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265人看过
-
具体多长时间是超期羁押
413人看过
-
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5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半年的时间还有三个月的时间,保证期间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的时间,从主债务履行期满当天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债权人保证期满从判决生效开始计算。
-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时间是多长,具体规定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8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从确定保证责任时起,开始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在一般保证,则在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
-
侦查期间具体是多长时间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81、侦查期间是二个月以内。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以下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等。
-
法律具体规定举证时效是多长时间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9举证时效一般是不少于十五日。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
拘传连续时间具体是多长时间?相关规定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1根据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以及公安部《规定》的有关规定,拘传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案件的经办人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法院称为拘传票)。 2、拘传应当在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内的地点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