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产管理制度】中国人民银行资产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0:51:27 76 人看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统计制度》的通知

银发[2001]100号)

(相关资料:部门规章1篇)

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中心支行:

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统计制度(试行)》(银发[1999]400号,以下简称《试行制度》)。从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年多来执行该制度的情况看,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根据《试行制度》的要求,基本能够按照统计归属,按时报送数据,为中央银行监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提供了依据。

在财政部制定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务开展的不断深入以及机构范围扩大的情况,结合中国人民银行非现场监管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特制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现将《统计制度》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在人员、机构、设备等方面对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予以保证

二、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按《统计制度》的要求,对当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统计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同时收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统计数据,编制相关统计报表。

三、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统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反映。

四、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到此文件后,应尽快将落实情况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五、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按照《统计制度》的要求,在2001年5月30日前一并报送2000年12月、2001年1、2、3、4月数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文章
  • 《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25号为规范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提高清算效率,防范和化解支付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公布。本办法自2005年12月8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二○○五年十一月三日《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提高清算效率,防范和化解支付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动质押融资,是指成员行日间头寸不足时通过自动质押融资系统向人民银行质押债券融入资金弥补头寸,待资金归还后自动解押质押债券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成员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与人民银行开展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及其授权的分支机构。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系统是指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以下简称支付系
    2023-06-07
    365人看过
  • 【国有资产管理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法律行为。(一)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分类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分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两类。前者的法律依据是199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门的《关于1992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请示》的通知,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三部门发布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以及1996年1月国务院正式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后者的法律依据是1995年2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国家股权的单位以及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向国有
    2023-04-24
    93人看过
  • 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
    一、企业内部银行定义企业内部银行是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和方式于企业内部,来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办法。在运用和发展责任会计基本功能上,将“企业(基础)管理”、“金融信贷(银行机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三者融为一体。一般是将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统筹运作,在内部银行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与目标成本管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有机结合,并监督、考核、控制和管理办法。二、企业内部银行的职能内部银行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督、调控、信息反馈职能,发挥计划、组织、协调作用,并成为企业和下属单位的经济往来结算中心、信贷管理中心、货币资金的信息反馈中心。1.结算职能——内部银行对下属各核算及其之间的经济往来,诸如: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产成品与半成品的转移、劳务提供、
    2023-05-03
    73人看过
  • 银行汇票会计管理制度
    1.银行汇票一律为记名式,即必须记载收款人的姓名。2.汇款金额起点为500元。3.付款期为一个月。应该从签发日起算。逾期的汇票,兑付银行不予受理,原汇款人只能向签发行请求退款。4.汇票上记载的事项有:汇款人、发票日(签发日期)、付款地(兑付地点)、三个金额(汇款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多余金额)、付款日(兑付日期)。5.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汇票反面有背书栏,有填写被背书人和背书人的地方。汇票反面有记载收款人的证件的地方。6.汇款人填写“银行汇票委托书”,向签发行申请办理银行汇票,详细填明兑付地点,收款人名称、汇款用途(军工产品可免填)等。7.签发银行受理委托书,在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将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汇款人。8.汇款人持汇票到兑付地点,或支取现金,或者与填明的收款人办理结算。收款人也可以用背书方式将汇票交给被背书人,办理结算。9.被背书人在收受汇票时应审查:汇票未逾期,日期金额等填写
    2023-04-24
    372人看过
  • 我国拟建“破产管理人资格制度”
    破产法被称作经济宪法,是关乎企业死与再生的法律。我国新的《企业破产法》将于明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企业破产法在理念与制度方面有了不少创新,而许多立法上的创新还有待于司法实践的落实。市法学会日前召开的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就着重进行了这方面的研讨。最高法院有关人员在会上透露,我国今后打算建立破产管理人资格考试制度。原破产法主要是由政府组成的清算组来承担各种破产事宜,新破产法则引入了国际通行的破产管理人制度,规定管理人主要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新的法律赋予律师以新的角色。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林海在会上表示,我国传统上把律师定位为一种顾问或代理人的角色。新破产法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纳入破产管理人范畴,可以决定债务人日常开支、决定暂停或者终止其营业。新的角色对律师有了更高的要求———律师一旦成为破产管理人则担负着公正的责任,这是对
    2023-04-24
    312人看过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内部的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综述为了加强固定资产外汇贷款(以下简称外汇贷款)的管理,建立科学的外汇贷款内部工作程序,明确总行与开办外汇业务分行的责任与权限,提高外汇贷款业务工作水平,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固定资产外汇贷款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内部管理规程。第二条贷款管理原则建设银行管理外汇项目贷款,应遵循以下原则:1.发放的各项外汇贷款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纳入国家、地方年度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部门、地方年度利用外资计划和建设银行外汇信贷计划。2.坚持先评估、后贷款和择优发放贷款。3.分级负责,集体审定。第二章贷款的审批第三条贷款项目的审批权限1.各行利用自有外汇资金和外汇存款发放的外汇贷款,其固定资产贷款额在200万美元以上(含200万美元)的项目,应严格审查,并提出评估意见报总行国际业务部审批。2.外汇固定资产贷款额在2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开办外汇业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
    2022-04-28
    143人看过
  •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11月8日国务院第155次常务会议通过,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8号公布,自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外资银行的监督管理,促进银行业的稳健运行,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外资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下列机构:(一)1家外国银行单独出资或者1家外国银行与其他外国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二)外国金融机构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银行;(三)外国银行分行;(四)外国银行代表处。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机构,以下统称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外国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并经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或者许可的金融机构。本条例所称外国银行,是指在
    2023-05-03
    264人看过
  • 中国投资银行要害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要害岗位的范围第三章要害岗位人员的审批第四章要害岗位人员的考核第五章要害岗位人员的交流第六章处罚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强化内部监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逐步完善内部监控体系,防范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投资银行各分行及总行机关各部门。各分行和总行各部门要将要害岗位人员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之中。第二章要害岗位的范围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要害岗位人员是指从事银行业务工作的下列岗位人员:一、现金出纳、金库管理员、重要凭证和财务公章管理员;二、押运、守库人员;三、国外代理银行、会计联行密押管理员,印鉴管理员;四、计算机系统管理员;五、资金交易员;六、储蓄员;七、信贷员;八、其他重要业务岗位人员。第四条要害岗位工作一般应由正式职工担任,新入行人员要经上岗培训才能担任要害岗位工作。要害岗位人员的基本条件是: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
    2023-04-24
    270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制发“中国人民银行代理保管国库券业务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号:人民银行各省、市、自治区分行:根据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81)财预字101号“关于防止国库券遭受损失的规定”,特制订“中国人民银行代理保管国库券业务办法”,随文附发,希按照执行。各分行可根据具体情况,作补充规定。在执行时有何问题,希及时报告总行。此外,为了便于银行办理代保管业务的帐务核算,增设“287代保管的有价值品”表外科目。凡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代为保管的有价值品,用本表外科目核算。接受保管时记收入,退还时记付出,余额为代保管数。如系原封保管的,每件可按假定价格一元列帐(本表外科目排列列在286表外科目的下面)。附中国人民银行代理保管国库券业务办法为了解决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以及个人购买国库券的保管困难,防止丢失、偷盗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一、人民银行县、市支行以上,有保管条件的,应开办代理保管国库券业务。开办行实行统一办理,集中保管。二、凡需
    2023-06-07
    469人看过
  • 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是干啥的
    一、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是干啥的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是指商业银行在可容忍的风险限额内实现既定经营目标,而对自身整体表内外资产和负债,进行统一计划、运作、管控的过程,以及前瞻性的选择业务决策的管理体系。资产负债管理体系,由管理架构、方法与工具、多维度报告这三部分组成。二、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架构商业银行大多是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设计标准,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结合商业银行整体治理架构,资产负债管理架构中应该明确制定资产负债的战略、偏好、目标、组织、政策、流程、规划。战略和偏好要与全行经营战略目标协调一致,通过创建指标体系库,制定指标阈值,规范资产负债管理偏好。资产负债建设目标是银行整体工作目标在资产负债管理环节的细节体现,例如,年度资产负债政策就是短期目标的详细实施细
    2023-04-24
    231人看过
  • 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制度
    现代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是提高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西方商业银行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本着以利润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为宗旨,不断创新经营理念,加强财务管理特别是全面成本管理。就西方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体系、财务管理理念、财务管理方法进行阐述,以探求对我国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启示。1、创新管理体系,实行以委派制为主要内容的垂直管理1.1委派的形式和主要原则为有效行使财会管理职能,强化内部控制,确保财务目标的实现,向下属机构派驻财会管理人员的一种委派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财务总监委派制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原则;二是循序渐进原则;三是责、权、利相结合原则,财务负责人委派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津贴、补贴、差旅费用等统一由上级派驻机构负责发放(报销)和管理;四是定期轮换原则,任期原则上为二至三年。1.2委以财务负责人一定的权限主要的权限包括:(1)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审定
    2023-04-24
    452人看过
  •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探讨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浅析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及收益、接受馈赠形成的,或者凭借国家权力取得的,或者依据法律认定的各类财产和财产权利。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大致包括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制度、产权界定制度、产权登记制度、评估制度等。清产核资,是指依据一定的程序、方法和制度,在既定的范围内,组织各部门、地区、单位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界定、估价、核实、核销、核定等各项活动的总称。产权界定,系指国家依法划分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及管理权限的一种法律行为。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法律行为。国有资产评估是由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的目的,按照法定的原则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国有资产的现时价格进行评定和估算。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及收益
    2023-04-24
    347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融资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融资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规范融资券发行、认购、转让和兑付等手续,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认购第二条融资券认购分两种方式:自愿认购与计划配购。第三条自愿认购,由人民银行委托资金市场办理,全国各地金融机构均可自愿购买。第四条计划配购,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宏观控制货币信贷总量的要求,确定发行总量,按照各地货币供应量增长情况,将计划配购总量分解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银行分行组织发行。第五条融资券利率及浮动幅度由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第六条凡自愿认购(或计划配购)的金融机构,与资金市场(或当地人民银行计划资金部门)领取并签订“认购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四联,第一联由资金市场(或当地人民银行计划资金部门)留存,第二联交人民银行营业部门作为划款并办理融资券交割手续的凭证,第三联由人民银行发行部门留存,第四联由认购单位留存。第三章转让与抵押第七条融资
    2023-05-08
    118人看过
  • 商业银行的资产风险管理如何理解
    1.资产风险管理的概念及种类。资产风险管理,是指商业银行为了保证经营资金的安全,采取必要的风险管理办法,来防范、分散、转移和消除各种经营风险。经营风险的种类,包括商业银行在信用、投资、流动性和经营管理的风险。2.资产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资产风险管理的目的主要指正确识别和认定资产的经营风险,减少资产损失,提高资产质量。风险管理的原则是:量化管理,防范为主(对增量主要是以防范为主),努力转化(对存量主要是着重对风险的转移消化),及时补偿(对已有损失重在补偿)。(1)风险管理的量化目标,指规定银行的全部资产的风险含量应控制在60%以内,即各项风险权重资产与资产总额之比应小于60%。其中资产指银行的贷款、投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库存现金、本行在开户行的存款、缴存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委托代办资产、存放同业、存放联行、拆放同业和其他内部资产。各项风险权重资产是以上资产及或有资产对应的风险权数折算后的
    2023-05-04
    443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国人民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依法独立制定和执... 更多>

    #中国人民银行
    相关咨询
    •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怎么向银行报送监督管理制度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6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附属机构)应当按规定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报送监管信息,主要包括:(一)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制度;(二)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三)财务会计报表、监管统计报表;(四)信息披露材料;(五)重大事项报告;(六)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定期报送上述信息时,应当包括股权投资和管理业务运行及风险情况,作为其主要
    • 水利资产管理制度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6
      建立水利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反馈系统、重大事项专题报告制度。水利单位的资产管理机构对经营性资产的资本变化、效益增减、产权转让、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增减、调拨、转让、变卖、报废、产权转移以及资源性资产出让、转出和出租等变幅较大的(指限额以上的)均应在30天内向上级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 注册资本管理银行托管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9
      私募基金托管在银行账户的原因如下: 《证券投资基金法》要求:基金资金的托管人只能有具备托管牌照的商业银行担任; 托管银行将行使资金保管,或者基金公司破产后投资者血本无归的事情发生、使用审核等职能; 说白了就是为了避免基金公司捐款跑路; 银行是资金托管行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
    •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资本负债管理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外国银行分行变更的由其总行单独出资的外商独资银行以及本条例施行前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规定要求。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要求风险较高、风险管理能力较弱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九十九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22
      清算组在清偿债务过程中,应当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后,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