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庭审方式的改革,而庭审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质证,因此,审判方式改革以来人们对质证方式的改革就十分关注。科学的质证运作程序是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护案件事实准确认定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必须对质证程序加以充实和完善,以克服实际中质证操作的任意性。
我国法律规定的质证顺序是以质证主体划分的。
首先由原告出示证据,同时对证据的形式、内容、来源及欲证明的事实等内容进行陈述;然后由被告、第三人对原告提出的证据能力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进行质询,同时由被告出示证据,并对证据作出说明,由原告、第三人对被告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和辩驳;接着由第三人出示证据,并对证据进行说明,由原告、被告对该证据进行质询;最后,各方当事人可就各自的证据相互间进行辩论。如此明确的规定庭审中当事人质证的顺序,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也体现了原告、被告、第三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和诉讼权利的平等原则。
另外,质证的证据不仅包括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还包括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的材料,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在质证时,仍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当事人提出,进行质证。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也应该在庭审中出示,然后按照质证顺序由当事人进行质疑和辩驳。法官可就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但该说明不是法官对证据的辩驳,质证的主体始终是诉讼当事人。
依据指引:
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1998年6月19日)
八、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
1.由原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
2.由被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答辩状,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者反诉的,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
3.第三人陈述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
4.原告或者被告聍第三人的陈述进行答辩。
5.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6.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被告出示证据,原告进行质证。
7.原、被告对第三人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第三人对原告或者被告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
8.审判人员出示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进行质证。
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发问,当事人可以互相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当事人。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12月21日)
第五十一条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人民法院依照些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
质证按什么顺序进行?
197人看过
-
债权质权的先后顺序,普通债权质权的实现顺序?
167人看过
-
我国债权质权的先后顺序和实现顺序
274人看过
-
质押有受偿顺序吗
39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质证顺序如何规定?
273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质证理由提出的顺序是什么?
179人看过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对于案件的胜负至关重要,因此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多种类型。这些证据需要真实、客观、合法,才能确保证据... 更多>
-
民事起诉的质证顺序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05当事人质证的顺序是: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 行质证;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47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民事诉讼质证顺序是该怎样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27当事人质证的顺序是: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 行质证;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47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公布和实质审查的顺序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4先公布,再实审。《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提前公布的,初审没问题就要立即公布,此时实审还没开始。《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
-
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6企业在破产或者是解散时,需要对现有资产进行核对,对于企业解散的情形,可以股东自行组成清算组后,偿还债务,至于被宣告破产的情形,则需要由法院指定的人组成清算组,在资产核对后,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一、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
-
质权和抵押权受偿顺序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06(1)先登记设立质权的,质权当然优先于抵押权 (2)先登记设立抵押权的,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因为即使先基于抵押合同设立的抵押权,若未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后设立的质权的质权人,此时质权人也是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