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张海超这个名字深深印在全国人民脑海中。他费尽千辛万苦才得到职业病诊断机会,但最终结果却是黑白颠倒。他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开胸验肺,才证明其患职业病尘肺的结论。”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对去年的“开胸验肺”事件非常关注,3月4日,他向记者表示:“类似张海超患职业病却维权艰难的案例众多,其中部分是因为劳动关系变动频繁,难以确定劳动关系原因导致,但绝大多数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阻碍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以及诊断鉴定结论违背客观事实等原因所导致。”
秦希燕代表进一步分析认为,出现职业病维权难的深层次原因是立法设置不合理、对诊断、鉴定职权的监管机制乏力。他说:“为切实保障患病职工权益,减少维权阻力,防止职工以开胸或其他代价更高、更极端的方式维权,有必要对《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进行修改。”
据介绍,《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秦希燕认为,该规定未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相关资料的具体义务,很笼统,且将决定资料提供义务者的权力赋予了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诊断和鉴定机构认为由谁提交,就应由谁提交,主观随意性增大,客观上为这些机构办人情案、关系案提供了便利条件。
正是基于上述模糊规定,卫生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依据该条规定作出了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一)职业史、既往史;(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如此一来,意味着提供资料的义务都落在了职业病申请者身上,劳动者的义务加大,而往往上述资料均由用人单位掌握,劳动者大多提交不出,而用人单位一般不会主动配合交材料来证明自己的错误,可见劳动者进行诊断和鉴定的程序权利都难以得到保障。”秦希燕建议将《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修改为: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一)职业史、既往史;(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和如实提供上述资料,未及时如实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的后果,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以及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掌握了前款应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也应做相应的调整。
“当然实践中存在着行政主管机关监督不力以及对诊断、鉴定机构违法行为的惩处不严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诊断与鉴定的风气。”秦希燕说,“若类似张海超的劳动者反映职业病的问题能通过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得以监控,或者说法律的预防和惩罚机制能有效遏制违法和不作为行为,就不会有开胸验肺和如此众多的艰难维权事件发生。”
为此,秦希燕代表还建议建立和完善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监督和责任机制。
-
关注职业病防治法修改
276人看过
-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
500人看过
-
中国拟修改职业病防治法
263人看过
-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该建立诊断的制度吗
311人看过
-
江苏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
77人看过
-
职业病诊断鉴定职责分工
308人看过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3《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第二十条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依据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诊断结论。第二十一条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
-
-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中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有异议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7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
-
诊断鉴定职业病程序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1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
-
职业病鉴定结论可以用于职业病诊断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5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遵循科学、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设置必须适应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