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法解释--调解申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7:15:03 241 人看过

劳动仲裁法解释——调解申请。书面申请是以书面形式提出调解申请。本法未明确调解申请的内容。实践中,调解申请应当包括:(一)申请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身份证号码、被申请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地址、姓名、职务;2)第二,口头申请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一种灵活方式。法律不要求严格的形式。因此,也可以口头申请调解。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争议事项、申请调解的理由和时间。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和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并记载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由于调解程序也有期限要求,根据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因此,口头申请需要记录申请时间,作为调解组织受理调解申请的时间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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