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的不动产登记应如何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1 18:59:13 258 人看过

一、经济适用房不动产登记应如何办理

经济适用房办理不动产登记需到经济适用房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二、买房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

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不用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获得土地,因此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2.成本结构不同。

3.租售政策不同。

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

4.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

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但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5.价格政策不同。

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房购买条件。

三、经济适用房能否继承权

经济适用房能有继承权,经济适用房不存在不能继承的问题,因为并没有明文规定经济适用房不能继承,所以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的。不过继承有一定的条件要求,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继承的条件也会有所差别,具体继承条件应该以当地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n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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