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的补充通知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20:11:14 166 人看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的补充通知内容已失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2008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车辆大类序号车辆明细分类保费

一、家庭自用车

1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950

2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1,100

二、非营业客车

3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1,000

4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1,130

5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1,220

6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1,270

7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950

8机关非营业汽车6-101,070

9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1,140

10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1,320

三、营业客车11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1,800

12营业出租租赁6-10座2,360

13营业出租租赁10-20座2,400

14营业出租租赁20-36座2,560

15营业出租租赁36座以上3,530

16营业城市公交6-10座2,250

17营业城市公交10-20座2,520

18营业城市公交20-36座3,020

19营业城市公交36座以上3,140

20营业公路客运6-10座2,350

21营业公路客运10-20座2,620

22营业公路客运20-36座3,420

23营业公路客运36座以上4,690

四、非营业货车24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1,200

25非营业货车2-5吨1,470

26非营业货车5-10吨1,650

27非营业货车10吨以上2,220

五、营业货车28营业货车2吨以下1,850

29营业货车2-5吨3,070

30营业货车5-10吨3,450

31营业货车10吨以上4,480

六、特种车32特种车一3,710

33特种车二2,430

34特种车三1,080

35特种车四3,980

七、摩托车36摩托车50cc及以下80

37摩托车50cc-250cc(含)120

38摩托车250cc以上及侧三轮400

八、拖拉机39兼用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按保监产险

40兼用型拖拉机14.7kw以上[2007]53号

41运输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实行地区

42运输型拖拉机14.7kw以上差别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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