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本多数决”的例外。
2、累积投票制度(非强制性规范)。
3、表决权排除制度。
4、关联董事的回避制度。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一、公司股东民事责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民事责任包括以下内容:
1、如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连带责任;
2、虚假出资的连带责任;
3、出资违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有限公司股东义务
有限公司股东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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