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犯罪负刑事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7:11:28 358 人看过

孕妇犯罪当然也要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她们不适用死刑,而且在被法院判刑后如果判处了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内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一、判刑后还能再监外执行吗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二、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该怎么处理

外执行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执行方式,是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确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特殊情形,而将其暂时放在监外,由其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判处的刑罚的一种执行制度。尽管监外执行变更了执行的方式,也变更了执行的地点和场所,但监外执行的时间是计算在刑期之内的。所以,对犯罪分子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依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先减掉罪犯已执行的刑期,一个是犯罪分子在犯前罪时被羁押的日期,另一个是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后到犯新罪被羁押时止已执行的刑期,然后再并上新罪的刑期,决定应执行的刑罚。而且,罪犯所犯的新罪既可以是不同种数罪,也可以是同种数罪。

三、犯罪嫌疑人被监外执行能提解除吗

是不能解除的。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刑罚时,暂时釆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但是企图通过自伤自残的欺骗方法谋得保外就医的罪犯,是不能予以监外执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1日 0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有案底要负刑事责任吗
    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犯罪记录是指犯罪记录。犯罪嫌疑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会被法院判处有罪。没有犯罪,就没有犯罪记录,也就是说,没有犯罪记录。《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犯罪中止有案底留下如果严重,中止犯会被判刑,这样就有案底,但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刑罚,但是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也是有可能不判刑的。犯罪分子中止犯罪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对被害人的同情或怜悯、内心的谴责、突然悔悟、对受刑事制裁的恐惧等等,无论何种动机,只要中止犯罪出于自己的意愿都可成立犯罪中止。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我国刑法中规定,如果当事人在犯罪过程当中出于自己的意愿,没有把犯罪进行下去,并且没有造成严重伤害的话,此时可以被定性为犯罪中止,并且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当然,从轻,减轻处罚的比照标准是既遂犯。《民法典》第四
    2023-08-09
    428人看过
  • 不慎烧山林要刑事责任吗,犯罪预备要负刑事责任吗?
    一、不慎烧山林要刑事责任吗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小心烧了山,这属于失火罪。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无主观意识,意外造成森林火灾,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或并处罚金;情节较为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导致他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死缓)并处罚金。烧山毁林依法赔偿损失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
    2023-04-10
    416人看过
  • 不负刑事责任的人犯罪是否免除刑事责任?
    不负刑事责任的人犯罪不会立案,因为在我国立案的标准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有哪些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4
    2023-08-02
    221人看过
  • 职务犯罪总预备罪负刑事责任?
    犯罪预备要负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犯罪预备是不是犯罪未遂不是,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是有区别的。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预备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例】2015年9月24日14时40分许,被告人高某钻窗进入被害人董某家中,窃取某某牌香烟一盒,在盗窃过程中被外出归来的董某发现后报警,民警将高某当场抓获。【解析】被告人高某在入户盗窃时被董某发现,后被当场抓获,高某并未实现对香烟的占有;而就董某而言,从发现高某到民警赶来抓获高某,高某始终在其控制之下,进而其对香烟也是并未失去控制,其财物实际并未发生损失。因此,高某入户盗窃,已构成盗窃
    2023-02-26
    83人看过
  • 孕妇盗窃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孕妇盗窃构成盗窃罪的,要负法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孕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等到孕妇产下孩子后再予以收监。一、盗刷信用卡属于什么罪名盗刷信用卡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或者是信用卡诈骗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2023-04-11
    109人看过
  • 涉嫌犯罪满15周岁负不负刑事责任?
    一、涉嫌犯罪满15周岁负不负刑事责任满15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二、犯罪嫌疑人刚满15周岁可以批准逮捕吗犯罪嫌疑人刚满15周岁可以批准逮捕,批捕的条件是:(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
    2023-04-18
    308人看过
  • 追尾致孕妇流产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追尾致孕妇流产要承担刑事责任吗流产属于重伤,如果追尾致孕妇流产,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追尾致孕妇流产的刑事责任一般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要当事人没有在撞到孕妇以后逃逸,因为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所以量刑也不会特别的严重,而且要对孕妇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过这要建立在孕妇对交通事故无责的情况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3、在犯罪主观方面属于过失;4、有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或致人重伤、死亡
    2023-04-18
    472人看过
  • 杀人罪犯为孕妇可免刑吗
    我国《刑法》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或者在哺乳期的不适以死刑,只会被判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并且女性怀孕的要在别处羁押待生产后再服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2023-06-03
    415人看过
  • 殴打孕妇致流产的刑事责任
    殴打孕妇,即对孕妇实施故意伤害,并导致孕妇流产,已属于轻伤以上的损害结果,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此时婴儿尚未出生,不能算作“人”,故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殴打孕妇派出所不拘留怎么办一、殴打孕妇派出所不拘留怎么办1、可以报案处理,可向相关公安部门申请伤势鉴定,民事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损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023-06-30
    489人看过
  • 孕妇犯罪的责罚范围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一、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
    2023-03-30
    266人看过
  • 多少岁犯罪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有哪些区别
    年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只有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强奸犯罪等情节严重的八种刑事案件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区别在于前者属于经济赔偿,后者属于惩罚类的刑事责任承担。一、多少岁犯罪负刑事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就需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在十四周岁到十八周岁又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和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前者一般是犯罪情节严重的八种刑事案件才会负刑事责任,这八种刑事案件包括故意杀人罪、抢劫、强奸、放火、投毒、贩毒、爆炸以及故意伤人致重伤或死亡。如果这个阶段的未成年人犯罪没有犯这八种刑事案件而是其他案件,因为此时的主体不合格,所以也就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就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此时受理案件虽然不需要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法院有责任责令犯罪的未成年的家长或监护人,要求他
    2023-04-26
    41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预备要担负刑事责任吗?
    犯罪预备不一定会承担刑事责任。同因为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况且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所以只要没有造成伤害后果,就不需要承担为刑事责任。预备犯的刑事责任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在对预备犯的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对于个别预备犯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严重、危险性大的,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免除处罚。“可以”是授权性法律规范的表达方式,具有允许、许可的意思,但同时也表明了刑事立法的倾向性意见。这儿,刑法虽然用的是可以,但可以理解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3-07-29
    304人看过
  • 孕妇涉嫌刑事犯罪可以开除吗
    一、孕妇有刑事责任怎么处理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怀孕的妇女是不适用死刑的,对怀孕的妇女一般是判处缓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怀孕女职工享有哪些权利第一,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
    2023-03-08
    162人看过
  • 罪犯需要负刑事责任会判刑多久
    罪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时间一般根据不同类型的犯罪,有不同程度的惩罚,刑事责任最低的刑罚是管制,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其刑期是三个月至两年;最严厉的刑罚是死刑,但是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罪犯犯功会轻处吗罪犯立功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2023-08-12
    42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犯交通肇事罪孕妇的刑事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0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未成年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未成年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8
      刑事责任是实施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不是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但不是所有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凡年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 减轻刑事责任的条件,犯罪负刑事责任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减轻刑事责任的条件1、减轻刑事责任以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为前提。减轻刑事责任是在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刑事责任确定之后加以考虑的问题,因而,其前提是有犯罪行为存在,并且应该对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追究刑事责任。2、减轻刑事责任是相对于同种犯罪依法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的减轻。减轻刑事责任虽然是一个具有独立意义的概念,但减轻刑事责任的存在要以刑事责任的实际存在,即行为人应承担刑事责任为前提。减轻刑事责任是对同
    • 打孕妇导致流产要负责任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9
      她对事情的发生有过错,因为你确实踹过她,所以在流产问题上,你很可能要承担责任,如果真是因为这个原因造成流产,构成轻伤,对方可以追究你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她需要对你打她跟流产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如不能举证,则你不承担责任。赔偿按照实际损失和过错程度分担。因对方的行为侵害强度不够,一般不认为是正当防卫,你揣她也是为了制止她的打人行为,所以她应该承担主
    • 孕妇犯了刑事案件,要不要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3-20
      根据《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对于怀孕或者是正在哺乳期的妇女,只要是他们所犯的罪名不具有社会危险性,该怀孕妇女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就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适用取保候审。针对怀孕或者是正在哺乳期的妇女,也可以申请监视居住,通过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就能够暂时摆脱监狱或者是看守所的监禁,回归社会、回归家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放纵了犯罪,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只是刑罚的执行方式上有不同,并不是刑罚不再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