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刑罚与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14:00:35 433 人看过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只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为合法。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如何处罚

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对保护水产资源保护的相关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是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进行捕捞水产品,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中情节严重表现在聚众非法捕捞水产品、多次捕捞水产品且屡教不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数量巨大、捕捞造成水产资源的重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18: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2023我国刑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规定
    一、我国刑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规定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2、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3、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等。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
    2023-08-03
    347人看过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可以追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责任,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破坏环境资源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2024-04-22
    98人看过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如下: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具体的量刑要看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等因素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捕
    2024-01-12
    41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非法捕捞水产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一、非法捕捞半年河流水产被法院判多久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如果情节严重的,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
    2023-03-10
    209人看过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有哪些立案规定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有哪些立案规定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2、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3、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等。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
    2023-05-24
    118人看过
  • 有关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法律确认几个问题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区分合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的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只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为合法,不构成本罪。2.区分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不具备情节严重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如未按渔业法规定取得捕捞许可证而擅自进行捕捞,数量不大的;使用禁用的渔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但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偶尔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等方面的规定进行捕捞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由渔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情节是否严重,是区分两者的标准。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两罪在主观故意的形态上是相同的,只是故意的内容不同。非法捕捞水产品故意的内容是明知非法捕捞的行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仍故意为之;盗窃罪故意的内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为的秘密
    2023-02-13
    485人看过
  • 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构成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水产资源,包括具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财富。为了加强对水产资源的保护,国家通过立法对水产资源繁殖、养殖和捕捞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国家鼓励、扶持外海和远洋捕捞业的发展,合理安排内水和近海捕捞。在内水、近海从事捕捞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不得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危害水产资源的存留和发展。因此,必须依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予以惩罚。(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为了保护水产资源,1979年2月10日国务
    2023-03-03
    423人看过
  • 区分本罪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界限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两罪在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较为一致,都属于故意犯罪的范畴。区别在于:(1)客体不尽相同,其同类客体都是对环境资源保护和管理制度的侵犯,只是犯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有所不同,非法狩猎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为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2)犯罪对象不同。非法狩猎罪的对象是除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对象则为除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陆生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以外的其他水产品资源,这些水产品资源不仅包括水生野生动物,还包括海藻类、淡水食用水生植物类等水产品。我们国家也是会对濒危的野生动物进行保护,这一措施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和维护我国的环境以及物种的保护,如果有
    2023-03-22
    456人看过
  • 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第一、二款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产动物疫苗、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域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拘留多久?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一般拘留14天,最长的是37天。如果确实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也即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
    2023-08-04
    396人看过
  • 犯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怎么量刑处罚
    一、犯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怎么量刑处罚1、犯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处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偶尔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等方面的规定进行捕捞的,不构成本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如何认定1、区分合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2、区分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不具备情节严重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如未按渔业法规定取得捕捞许可证而擅自进行捕捞。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又包括单位,盗窃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2023-01-27
    410人看过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构成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与盗窃罪的界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与盗窃罪的界限是:1.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水产资源法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而盗窃罪为以秘密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因而在实践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水面或他人承包的渔塘中,毒死或炸死较大数量的鱼并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以盗窃罪论处。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又包括单位,盗窃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
    2023-08-18
    426人看过
  •  2021年我国新刑法如何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若情节严重, 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单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若情节严重,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单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 法 捕 捞 水 产 品 罪 对 个 人 和 单 位 的 惩 罚 有 哪 些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一种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如果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且情节严重的话,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种罪行侵犯了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其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
    2023-09-23
    239人看过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量刑标准的采用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判刑规定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一、非法出借枪支罪会怎么判刑关于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的判刑规定是: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构成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二、虚假诉讼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虚假诉讼罪既遂判刑标准规定如下:1、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刑标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刑标准是:1、犯此罪的
    2023-04-06
    469人看过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多久?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刑标准: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1、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2、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保护制度。《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024-04-24
    71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哪些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8
      故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较大的,一贯或多次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为首组织或聚众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采用炸鱼、毒鱼、滥用电力等方法滥捕水产品,严重破坏水产资源的,非法捕捞、抗拒渔政管理的,等等,这就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怎么认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认定与非罪如何进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8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怎么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区分合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的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只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为合法,不构成本罪。2、区分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不具备情节严重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如未按渔业法规定取得捕捞许可证而擅自进行捕捞,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怎么判刑,具体规定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31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情形。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司法解释和量刑标准是什么,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名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5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客体要件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水产资源,包括具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财富。为了加强对水产资源的保护,国家通过立法对水产资源繁殖、养殖和捕捞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国家鼓励、扶持外海和远洋捕捞业的发展,合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30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