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费不交税犯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收到的加盟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一并征收所得税。在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确认时间上,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4、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因此,个人转让著作权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工资扣税1600应该多高点
工资16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工资3500元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
加盟要加盟费吗
235人看过
-
不想加盟没有合同如何回加盟费
208人看过
-
加盟公司利用虚假宣传骗取加盟商加盟费,加盟公司违法吗
330人看过
-
没有签加盟协议不退加盟费能退款吗
372人看过
-
加盟费交了没有发票合法吗
167人看过
-
社保加盟“费改税”靠谱吗
257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
没有加盟资质对方不退加盟费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2关于特许经营合同,公司没有进行备案的,不影响其资质,只不过商务部会进行罚款,但不影响其主体资质。 如果对方有违约行为,或者有其他主体资格上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你可以要求退还加盟费,并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胜诉率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你,我只能给你说如果证据齐全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不是律师说的算,要看案件详情、双方证据情况、诉讼技巧、法官的认定与判决,这是一个综合因素。如果有哪个
-
加盟没有签加盟合同,只收了加盟费,可以退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8这种情况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法律规定的情况也有很多。请问有签订合同吗事情发生有多久了种协议问题首先可以协商,然后看有没有合同之类的,或是口头约定,解决的话方法很多,诉讼的话对您来说也是有利的,平台获取信息有限,建议来电(免费)
-
没有加盟资质招加盟商违法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17“加盟”在法律上属于特许经营,签订合同需要遵守关于特许经营的法律规定,在加盟商没有实际使用对方公司经营资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冷静期的规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这种情况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起诉或者仲裁。
-
不想加盟没有合同怎么回加盟费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27不想加盟没有合同,想要要回加盟费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加盟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证明加盟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