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代理词怎么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05 04:24:26 144 人看过

一、排除妨害纠纷代理词范本

审判长、审判员:

xx诉王xx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多次开庭,但实际上本案并不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疑难大案,作为排除妨害纠纷,本案法律关系明确、脉络清晰、案情相对简单。纵观全案、立足于双方的诉讼请求,我作为原告xxx的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要求被告搬出诉争房产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理当支持;而被告反诉要求确认对诉争房产享有共有权无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理当驳回。有如下四点理由:

1、原告是法律所确定的诉争房产的唯一所有权人。

本案本诉原告檀*芬以排除妨害纠纷为由向贵院提起诉讼,为证实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向法庭提供了一系列合法、有效的书证材料,即证据4至12。这些书证材料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关部门的档案登记资料等,所有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均得到了被告的当庭认可。我国《民法典》规定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规定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本案诉争房产无论是权属证书,还是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均是原告,所以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本案诉争房产的唯一所有权人便是原告檀*芬。

2、被告所提供的证据无法对抗不动产权属证书。

被告以证据1、4、5来证明对诉争房产享有所有权,并反复强调如果被告没有所有权是不会处分该房产的,这是典型的法律逻辑错误。因为享有处分权或使用权,而当然享有所有权的反推思路,为侵权行为甚至更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创设了合法的通道,违背了最基本的法学理论。证据8是被告单方提供的录音资料,因未得到当事人曹*杰本人的出庭认可,无法核实其真实性,因此该录音资料没有证明效力。证据9是原做出错误判决的主审法官王*民,违反民事诉讼取证规则所做的调查笔录,这是一份错误判决审理卷宗中的材料,该判决已被中级法院撤销,该调查笔录自然是效力丧失。因此,被告所提供的一系列证据均不能证明原告所持有的权利证书存在任何错误或者重大瑕疵,亦无法证实其对诉争房产享有所有权。

3、原告是诉争房产的唯一承建者和出资人。

原告所提供的证据1至5,证实了xxx在原民主街二条三号的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事实。规划局向原告核发的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上明确载明批准的建设面积是185.1平米,这是规划局根据已有土地面积和房屋建设图纸确定的;并且许可证上明确写明“本证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许可建设各类工程的法律凭证”,由此确定诉争房产在建设过程中不存在向规划局审批土地的问题,所谓向规划局要求增加土地面积的说法更是无从谈起。

原告于1992年元月一日取得唐山市规划管理局路南区规划办公室核发的编号为92第14-(1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年春天开始建房,1993年完成内部装修,1994年5月21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9日以出让方式取得商业用地使用权,因为原告姓氏文字处理问题,直到27日初次申领房屋所有权证书。

原告所提供的证据13,即建房成本构成表,准确而清晰的反映了当时的建房总费用为xxx元,被告没有对其真实性和合理性提出实质性的反驳意见。成本构成表虽是原告单方制作,但表中所列建房用料和用工情况均与实际施工建设相吻合;材料价款及工时费用有真实的历史数据为证,经得起任何检验与推敲。相反,被告一直主张建房成本高达xxxx元,却从未提供出详细的花费项目,只是牵强的指出这个数字和房管局的登记数据相近。然而,原告首次向房管局申领房产证是,房管局参照当时的相关标准即每平米xxx元的基准价,乘以xxx平方米,刚好得出xxxx元,这个数字便作为房屋价值登记到了房产证上,但它并不是建房之时的真实成本。按照被告所编造出的数据,1992年时房屋建设成本比时基准价还要高出一截,这完全脱离了我国1992年时的基本国情、物价水平和经济发展状况,谎言不攻自破。

另外原告所提供的证据14至16,证实了其自审批建房以来至支付土地出让金为止向规划局、房管局和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所交纳的各项费用,总计91085.2元。

4、被告不能证实对诉争房产建设有任何出资。

被告为证实其出资情况向法庭提供了证据10至13共四份证据。证据10仅是一张65元的收据,收据未记载采购者是谁,亦不能证明该物品用于本案诉争房产的建设。如果被告参与建房,仅留存这样一张毫无份量的票据而置其它更重要的、更应当留存的证据于不顾,这并不符合逻辑。事实上原告建房从未用过该种材料,这样一张可以随意取得的票据毫无证明力。证据11即一个账本,经双方当事人申请,北京市明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账本中的书写与本案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无关。有效的司法鉴定结论已明确证实这是一份与本案毫无关联的无效证据。证据12即一张废旧报纸则与本案更是无丝毫关联。证据13已被出具证词的当事方声明否定,亦是一份无效证据。由此可见,被告企图制造出一个相互印证的出资证据链,然而在独立证据本身都无法成立的前提下,这个链条又如何能关联在一起呢?另外,被告一再使用人海战术,数不清的亲朋好友,或是以金钱贿买来的层出不穷的证人,不切实际的编造,毫无依据的杜撰,仿佛她家的事是全天下人的事,众人皆知。证人证言本身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尤其是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体系下,证人证言基本是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随意言行。谎言说的人多了有可能会成为真理,然而法律面前有信服力的证据才是真理,而被告恰恰缺少这样的证据。

二、关于被告反诉请求撤销2日的协议书(即被告所提供证据3)的问题。

第一,本案是给付之诉,而撤销权是形成之诉或叫变更之诉,反诉与本诉不属相同类别的诉讼,本不应合并审理。且原告要求排除妨害,这是对物权的维护,协议的履行应属债权的范畴,更不应同案审理。被告所提供的证据2是一张内容未书写完全且无任何人签字的废纸,本身不具有任何效力;证据3的内容亦无法判定与本案有任何关联,对本案的审理也毫无证明价值。所以原告认为该项请求应另案处理。

第二,如果贵院认为被告提出的显示公平的理由是成立的,应支持其诉请,那么应做出的是判决撤销该份协议,而原告在答辩时也已明确表明因该协议存在胁迫的情形,亦同意撤销。

第三、如果贵院认为被告提出的显示公平的理由不能成立,不能支持其请求,应当做出驳回该项诉讼请求的判决;而不能够违反民事权利“不告不理”的原则,做出驳回诉请判决的同时,又超越诉请范围具体指令当事人应如何继续履行协议。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尽管被告一再主张对本案诉争房产享有所有权,却未能提供任何有效的证据证实其主张,只是反复利用已被声明作废的或违反法律程序获取的或与本案毫不相干的所谓证据缠诉,缠访,其行为是对我国法律资源的极大浪费,也是对我国法律秩序的无端破坏,理应受到谴责。原告对其私有财产享有的权利是受我国民法典及民法典明确保护的,其诉讼请求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贵院理当支持。

最后,希望贵院能够真正立足于法律,着眼于证据,依法做出公正的判决。谢谢!

原告代理人:xxx律师

xx年x月x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起诉物业排除妨害纠纷怎么处理?
    对物业排除妨害行为存在纠纷的,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处理: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2、由第三人调解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4、投诉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
    2023-06-23
    223人看过
  • 2022年最新排除妨害纠纷怎么处理
    一、排除妨害纠纷的概念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根据《民法典》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二、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我们通常认为,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一般包含: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3、妨害必须是不正当的。而且妨碍的行为必须是一种现实的妨害,而不是一种将来发生的危险。消除危险是指物权人对有可能造成自己之物损害的设施的物权人请求其消除自己的危险。消除危险请求权与排除妨害请求权之间,既有关联性又有区别,从关联性的角度讲,消除危险是从排除妨害中派生出来的,二者都是因为相对人妨害物权的行为导致的
    2022-04-05
    461人看过
  • 相邻关系排除妨害
    对于这种建筑物引发的相邻纠纷的民事救济途径因其特殊性,需要进行细化研究。从类型上看,有以下两种情况:(一)影响通风、采光的建筑物的排除妨碍相邻各方修建房屋和其他建筑物,应与邻居的房屋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得妨碍邻居的通风和采光。当修建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存在妨碍邻居通风、采光之虞时,邻居有权提出异议,请求采取避免阻风、遮光的措施。如邻居在修建时不提出异议,建筑完工后对新建建筑造成的通风、采光的妨碍,只能请求赔偿损失,不能请求排除妨碍。因为法律进行利益衡量时,不能以牺牲较大利益来保护较小利益。换言之,对于因建筑物通风、采光而发生的相邻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必须考虑到建筑物已形成的客观事实,主要是对不会对建筑的主体部分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部分(如附属物、雨篷、搁置物或悬挂物等),要求当事人排除妨碍。(二)阻碍通行的建筑物的排除妨碍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上形成的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
    2023-08-16
    94人看过
  • 如何申请排除妨害?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申请排除妨害?1.申请排除妨害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书的方式进行。当宅基地被他人妨害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2.如果妨害人不履行判决书,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妨害行为采取强制排除措施,如清理妨害物、排除妨碍行为等。申请强制执行是确保权利得以实现的途径之一。二、所需材料一览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本人签名或捺手印。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也不得使用复印件。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如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还需提供委托代理资料。若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还需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1)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
    2024-02-26
    70人看过
  • 怎么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一、怎么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请求解除妨碍,意为当所有者在其财产权益遭到侵害以及其所有权的实施受到阻碍之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权向非法侵犯者提出解除妨碍之诉求。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者既可向有过错的行为方提出解除妨碍的请求,也能请求人民法院下令由侵权人负起解除妨碍的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二、怎么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可以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
    2024-07-15
    352人看过
  • 怎么申请强制执行排除妨害?
    一、怎么申请强制执行排除妨害?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书的方式申请强制执行排除妨害,宅基地被他人妨害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的,妨害人不履行判决书时,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早班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妨害行为采取强制排除措施,例如清理妨害物、排除妨碍行为等。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
    2024-02-06
    144人看过
  • 行使排除妨害的条件是什么,排除妨害喝消除危险的区别是什么?
    一、行使排除妨害的条件是什么性质排除妨害的条件为:1.权利主体是所有权人或者依法律规定行使所有权权能的人以及他物权人。所有权人包括共有人、财产管理人及所有人的代理人。他物权人参照本条规定也可行使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2.权利行使具有可能性。被妨害的物仍然存在,倘若特定物已经毁损或者灭失,则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就失去意义和可能性,权利人只能提起损害赔偿等其他请求权。同时,妨害具有被排除的可能性,如果妨害在客观上无法被排除,则妨害排除请求权无适用的余地。3.存在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事实。排除妨害请求权,须有他人以占有以外的方式妨害权利人的物权。如果以占有侵害物权,权利人应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4.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行为导致了权利人不能正常行使其权利。此为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行使的后果要件。换言之,必须以妨害具有违法性为前提。二、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区别是
    2023-06-29
    222人看过
  • 破产拆迁怎么排除妨害纠纷
    可以调解仲裁起诉。1、存在妨碍他人民事权益的状态排除妨碍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存在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状态。与停止侵害的主要构成要件不同之处在于:一为动态,一为静态。妨碍状态多为行为造成的,例如,堆放物品影响通行;违章建筑物妨碍相邻一方通风、采光;在他人建筑物上设置广告;将有害液体泄露在他人使用的土地上等。妨碍状态也有自然原因形成的,例如树根蔓延至相邻一方的土地。2、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是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同约定,缺乏合理性。有些妨碍同时造成他人财产的损失,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塔吊因超负载掉下,破坏了他人的房屋,并阻塞了通道(排除妨碍是独立的责任方式,不直接涉及因妨碍同时造成的赔偿损失责任);有些妨碍是给他人造成不便。认定妨碍状态主要是看妨碍是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轻微的妨碍是社会生活中难免的,不承担排除妨碍责任。妨碍状态是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应当结合当时
    2023-08-03
    176人看过
  • 排除妨害纠纷被告怎么举证?
    一、排除妨害纠纷被告怎么举证?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可以采取反驳证据、反证和新的本证三种不同的方式对原告的主张进行反驳。《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首次明确肯定了民事举证责任具有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双重含义,弥补了《民事诉讼法》第64条只规定行为责任之不足,因而深具理论和实际意义。二、被告的举证负担具有以下特征:(一)被告的举证负担是为了避免败诉危险,而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这一点与证明责任(又称为“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不同。证明责任由具体法预置,是指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构成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主张该事实的当事人因法院不适用以该事实存在为构成要件的法律而产生的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二)被告的举证负担是被告向法院提供反证、反驳证据或新的本证时,应该举证到何种程度,才能避免原告胜诉的一种负担这一点又与主张责任又有所区别。主张责任(又称“主张负担”)是指当事人对于自己没有
    2024-01-13
    496人看过
  • 排除妨害需要什么证据
    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3、妨害必须是不正当的。而且妨碍的行为必须是一种现实的妨害,而不是一种将来发生的危险。消除危险是指物权人对有可能造成自己之物损害的设施的物权人请求其消除自己的危险。消除危险请求权与排除妨害请求权之间,既有关联性又有区别,从关联性的角度讲,消除危险是从排除妨害中派生出来的,二者都是因为相对人妨害物权的行为导致的。主要差异在于,排除妨害要求相对人积极地采取措施排除现实已经发生了的妨害;消除危险要求相对人积极地采取措施(作为)或者停止(不作为)某种行为以消除将来必然发生的妨害或损害。排除妨害请求的目的是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危险是指相对人对已知物将来必然造成妨害或损害的行为或者设施状态。危险是可以合理预见而不是主观臆测的。遭受的危险或正被妨害特定的物依然存在,是权利
    2023-03-15
    302人看过
  • 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效力,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一、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效力排除妨害请求权有如下两方面的效力:1.除去妨害,当权利人行使该权利时,被请求人须采取措施排除妨害。2.排除妨害费用的承担。在行使排除妨害请求权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费用,被请求人具有过错的,应独自承担排除妨害的费用;被请求人对妨害无过错的,由双方合理分担排除妨害的费用。二、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构成要件申请排除妨害应符合以下条件: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且由物权人占有排除妨害请求权行使的主体是所有权内容受到妨害的物权人,但物权人行使该请求权时,必须要求被妨害的物仍然存在且由物权人占有。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物权人行使所有权所谓“妨害”,是指以占有以外的方法,侵害物权或妨碍物权人行使其所有权。妨害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1)对物权人的标的物的侵害,如在他人的房屋边挖洞危及房屋的安全。(2)非法利用他人的财产致使物权人不能对其财产行使物权。(3)非法为所有权设定负担
    2023-06-07
    116人看过
  • 付某排除妨害纠纷案
    原告倪月琴、齐建与被告付彦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田淑琴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并于2008年3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中因双方争议极大,本案于2008年4月1日转为普通程序,并依法由审判员田淑琴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林长志、黄江组成合议庭,共同负责对案件的审判,于2008年4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倪月琴、齐建及委托代理人邓宗瑜,被告付彦及委托代理人敖勇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倪月琴、齐建诉称:2005年11月3日,我们将地名氽洞坝长至熟土,宽9米的荒山以5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付彦作宅基地使用。2007年12月24日,双方对四至界限进行补充约定并签订了合同书,但付彦在建房时拒不执行合同约定应留足的宽度即从倪耳忠的房基直过给齐建将来建房留足11.5米,最窄处仅有9.7米,为此,我们多次与付彦协调,但付彦不予理睬,特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付彦停止侵害、
    2023-06-08
    184人看过
  • 排除妨害属于物权吗
    一、排除妨害属于物权吗属于。排除妨害是公民生活中一条重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妨害是指以非法的、不正当的行为,或者以无权施加的设施对权利人的物或物权造成侵害或妨碍,现实地阻碍了特定物的权利人行使权利。排除妨害请求的目的是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危险是指相对人对已知物将来必然造成妨害或损害的行为或者设施状态。危险是可以合理预见而不是主观臆测的。二、排除妨碍和排除妨害的区别是什么1、权利主体不同:物权请求权的主体为物权人,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主体为占有人,二者有时并不同一(在通常情况下,物一般为所有人占有,即占有权与所有权合一;但在特定条件下,占有权也可与所有权分离,形成为非所有人享有的独立的权利)。2、权利基础不同:物权请求权的基础为所有权或者他物权,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基础为事实上的占有。3、功能不同:物权请求权在于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使已为法律确认的物权关系得到保护,维护社会的
    2023-05-06
    217人看过
  • 申请排除妨害的条件
    申请排除妨害应符合以下条件:1、存在妨碍他人民事权益的状态排除妨碍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存在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状态。与停止侵害的主要构成要件不同之处在于:一为动态,一为静态。妨碍状态多为行为造成的,例如,堆放影响通行;违章建筑物妨碍相邻一方通风、采光;在他人建筑物上设置广告;将有害液体泄露在他人使用的土地上等。妨碍状态也有自然原因形成的,例如树根蔓延至相邻一方的土地。2、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是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同约定,缺乏合理性。有些妨碍同时造成他人财产的损失,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塔吊因超负载掉下,破坏了他人的房屋,并阻塞了通道(排除妨碍是独立的责任方式,不直接涉及因妨碍同时造成的赔偿损失责任);有些妨碍是给他人造成不便。认定妨碍状态主要是看妨碍是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轻微的妨碍是社会生活中难免的,不承担排除妨碍责任。妨碍状态是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应当结
    2023-08-18
    41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么区别排除妨碍和排除妨害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8-25
      一、定义 1、排除妨碍指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排除妨碍。是指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不法阻碍或妨害时,有权请求加害人或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 2、排除妨害是公民生活中一条重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妨害是指以非法的、不正当的行为,或者以无权施加的设施对权利人的物或物权造成侵害或妨碍,现实地阻碍了特定物的权利人行使权利。排除妨害请求的目
    • 如何区分排除妨害和排除妨碍
      安徽在线咨询 2024-08-25
      1、适用范围有所不同妨碍的适用范围比妨害更为广泛。妨碍是指对他人行使权利造成障碍,这种障碍可能造成实际损害,也可能没有实际损害。妨害是指实施了某种侵害他人行使权益的行为,后果上已有某种结果状态的发生。例如:衣柜放在过道,妨碍通行,受害人难以证明是否受到实际损害,但是可以证明其受到了妨碍,此种情况下受害人即可诉请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排除妨碍。 2、义务主体有所不同排除妨碍的义务主体比排除妨害广泛。排除
    • 排除妨碍和排除妨害的区别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11
      排除妨碍和排除妨害的区别是什么 一、定义 1、排除妨碍 指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排除妨碍。 是指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不法阻碍或妨害时,有权请求加害人或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 2、排除妨害 是公民生活中一条重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妨害是指以非法的、不正当的行为,或者以无权施加的设施对权利人的物或物权造成侵害或妨碍,现实地阻碍了特
    • 什么叫排除妨害纠纷?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8
      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
    • 排除妨害案件费用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7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排除妨害属于按件收取诉讼费,一般是100元左右。各省收取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