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会不会一定构成医疗事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21 04:08:41 366 人看过

一、误诊会不会一定构成医疗事故

误诊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有违反医疗常规与规范的误诊才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在遵守医疗常规与规范的情况下发送的误诊是不会构成医疗事故的。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

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

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二、误诊构成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写起诉状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误诊构成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

误诊构成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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