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权优先的相关内容有哪一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2 01:50:44 251 人看过

质押权优先的相关内容有:

在有质押和没有登记的抵押同时存在的情况下,质押是优先于抵押的;

但是在于登记的抵押权相比较,质押并不享有优先权,最后当同时也存在留置权时,留置的效力是最高。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9: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关于股权质押的一些基本内容
    一、关于股权质押的一些基本内容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经邦郑重指出,判断股权质押的标的,要从事实上来判断。首先,当股权出质的时候,无论出质的是财产权利还是全部权利,权利都不可能像实体物那样转移占有,只能是通过转移凭证或者是登记的做法来满足。因此究竟转移了什么,我们从设质的活动中无法辨明,但可以从质权执行进行考察。其次,当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是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民法典》对于权利质押的执行没有规定,但允许比照动产质押的一般规定。对于动产质押的执行问题,《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权利质押的质权人也可
    2023-05-06
    410人看过
  • 关于抵押率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抵押率的定义抵押率又称“垫头”,是抵押贷款本金利息之和与抵押物估价价值之比。合理确定抵押率,是抵押贷款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抵押相关物品的一般规定1、以房产做抵押。用房产做抵押,抵押率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七成;2、以土地使用权做抵押。用土地使用权做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六成;3、以汽车等交通工具。用汽车等交通工具做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其价值的五成抵押率=贷款本息之和÷抵押物估价×100%国内外银行抵押贷款的抵押率一般为70%左右,即住房按揭贷款中的七成按揭。确定抵押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借款人的资信程度、抵押物的品种、抵押物估价的准确程度、贷款期限等因素。依据前述的抵押权设定范围规定的抵押物,其抵押率的高低顺序一般是:有价证券(不含股票)、流动资产、房地产、其他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其中国库券的抵押率最高,达90%左右。三、抵押率的相关依据1、抵押物的适用性、变现能力选择抵押物适用
    2023-03-25
    450人看过
  • 质押权转让有哪些内容?
    质押主要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主债权转让后质押权转让协议才会有效。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质权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当事人可以为将来的债权设定质权,也可以在设定债权时设定质权,但实现质权时必须要有主债权的存在。质权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质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二、质押物情况质权所对应质押物的具体情况,例如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货品为何物。为避免于
    2023-06-20
    409人看过
  • 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否合法,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否合法合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二、业务流程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三、交易申报类型股票质押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终止购回申报、违约处置申报。(一)初始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将所持标的证券质押,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交易申报。(二)购回交易申报是
    2023-06-01
    399人看过
  • 抵押质押优先执行哪一个
    抵押质押一般来说优先执行质押权,但是如果存在有登记备案的抵押权,则登记后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一、抵押权与留置权有何区别抵押权和留置权的主要区别:1、标的物不同。留置权的标的物只是动产,抵押权的标的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2、成立条件不同。抵押权是根据双方的协议建立的,留置权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不需要债务人的意思;3、实现方法不同。抵押权可以在债权到期清偿期但未清偿的情况下行使,而留置权只有在债权到期清偿期但未清偿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留置权;4、优先效果不同。同一动产有留置权和抵押权的,法定担保优先于约定担保,因此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二、无效抵押合同如何处理抵押合同的生效是从双方签订抵押合同时起,合同生效。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抵押权的设立是从抵押合同在登记部门登记后,开始设立抵押权。正常情况下是,抵押合同生效在前,抵押权设立在后。不存在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设立同时的情况。
    2023-03-21
    446人看过
  • 优先租赁权涉及哪些内容?
    承租人的优先权包括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所谓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当出租人要出卖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依法享有的优先于他人而购买房屋的权利。所谓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是指原租赁期间届满后,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的时候,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依法享有的优先于他人承租房屋的权利。什么是享有店面租赁优先权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优先租赁权,不过,也不排斥优先租赁权。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优先租赁权的,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保障原承租人优先租赁权的实现。约定的优先租赁权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不过,如果新的承租者是善意承租,优先租赁权不能否定新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只能是追偿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保障原承租人优先租赁权的实现。在新的竞租者提出新的承租条件后,出租人应先征求原承租人是否愿意接受该新的承租条件。如果承租人接
    2023-07-08
    68人看过
  • 专利国际申请优先权的内容有哪些
    国际专利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申请国际申请优先权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申请人在国际阶段已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申请人在申请时要提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该优先权继续有效,申请人在申请时没有提出声明,或在三个月内没有提交第一次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人在国际阶段已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在中国阶段失去效力,视为申请人未提出优先权要求;二、申请人在国际阶段提出的优先权书面声明有书写错误或者未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号,可以在办理进入中国阶段手续时提出改正请求,或者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号,但是应当缴纳规定的改正优先权请求费用,在规定的期限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改正优先权请求费用的,视为没有提出改正优先权请求;三、申请人依照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在国际申请的国际阶段已提交了优先权申请文件副本,在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际阶段手续时,可以不必另行提交优先权
    2023-05-05
    371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有哪些相关问题
    1、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中“同等条件”的确定标准问题按照公司法规定,“同等条件”是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实质性要求,所以“同等条件”的确定标准十分重要。一般认为,“同等条件”即等同于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最后确定的交易条件。但这样的确定标准存在显而易见的弊端,有学者已经对此发出了质疑。因为转让方与受让方的交易条件只有在签署协议以后才能最终确定,假如此时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话,将使转让方被迫陷入双重买卖的尴尬境地,这就给交易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性。另外,交易成本高企也是一个不能忽略的问题。这样导致的后果是,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却给股权转让设置了障碍。笔者认为,在确定“同等条件”时可以引入类似西方“禁止反言”制度。假如有股东需要转让股权时,该股东应先拟定一个条件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假如其他股东在一定期限内不主张优先购买权则视为放弃,但前提是转让方与第三方达成的交易条件不得低于上述条
    2023-04-29
    294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的涵义与相关规定有哪些?
    那么,公司股东在转让出资时,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优先权是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因此,转让人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将拟转让的价格、付款条件及受让人的基本情况等书面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其他股东。公司疏于通知的,由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可追究内部相关人员(比如说董事、经理等)的责任。公司通知股东后,股东怠于答复的,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若转让人告知虚假的转让价格等交易条件,其他股东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可以行使撤销的权力。《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
    2024-05-15
    465人看过
  • 质押登记后有优先权吗
    一、质押必须要登记吗根据质押的标的不同,可以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的特征是物品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损害物品本身的效用;权利质押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动产质押不需要登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动产质押自动产交付之日起生效,交付即可对抗第三人。不过在权利质押中,一般都必须登记,如股票基金应在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应收账款应到信贷征信机构登记等,只有登记后质权才成立。二、质押登记后有优先权吗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三、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1、质权与抵押权都是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可以对抗物的所有人和第三人。质权人与抵押权人的债权届满未受清偿时,就标的物有优先
    2023-04-02
    221人看过
  • 哪些权利优先于质权
    一、哪些权利优先于质权(一)建筑工程承包人的法定抵押权优先于质权。(二)买受人的购买权优先于质权。(三)破产企业未清偿的职工债权优先于质权。(四)欠税在先的国家税收优先于质权。(五)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权忧先于质权。二、抵押权和质押权的区别(一)权利性质上的不同抵押包括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受权利抵押标的之限制,该权利的性质为依附于土地所有权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不动产上的权利。而质权是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占有的维持作为优先受偿权的担保方式,设定质权的权利,不能与质权的性质相冲突。质权为设定于动产上的担保物权,而不能在不动产上设定质权,故设定质权的权利往往限于动产上的权利。(二)抵押与质押的标的物不同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抵押权、质权两种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在动产
    2023-05-06
    125人看过
  • 股权质押起诉书内容有哪些
    一、股权质押起诉书内容有哪些1、股权质押起诉书的内容:(1)当事人的具体身份信息;(2)请求事项;(3)事实和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5)受诉法院的名称、注明起诉的日期并签名盖章;(6)其他应注意的事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股权质押的程序是什么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股权质押的法律程序;1、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
    2023-06-12
    482人看过
  • 采光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内容
    一、采光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内容采光权作为住户的一种重要权利,虽然在日常生活中较少被提及,但其在法律上却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保障。1.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光权主要是指房屋的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这一权利不仅适用于房屋的所有权人,也适用于房屋的承租人。2.《民法典》明确指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3.国家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对建筑的采光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规定了建筑布局和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要求,确保住宅能够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和日照。(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也明确了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原则,要求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等因素,创造舒适、安全的居住生活环境。二、采光权的条件性采光权并非一种无条件的权利,而是受到一定条件和限制的权利。这
    2024-07-20
    399人看过
  • 什么是税收优先权?税收优先权的内容
    一、税收优先权破产清算中的税收优先权是指在债务人破产还债的情况下,国家作为税收债权的债权人享有就债务人的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的权利。结合中国法律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分析税收优先权与担保物权的关系问题。税收优先权是指当税款与其他债权并存时,税款有优先受偿权。税收优先是国家征税的权利与其他债权同时存在时,税款的征收原则上应优先于其他债权,也称为税收的一般优先权,这是保障国家税收的一项重要原则。当纳税人财产不足以同时缴纳税款和偿付其他债权,应依据法律的规定优先缴纳税款。破产清算是指在债务人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或无力清偿其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法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一种司法偿债程序。这种偿债程序的基本目的是强制地将债务人的财产加以变卖并在债权人之间实现公平分配。一般而言,在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场合,债务人所欠债务多种多样,其中也会涉及到税收债务。由于税收债务的债权人是国家,为
    2023-01-26
    45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动产质押优先权特点有哪些?有什么相关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8
      动产质押优先权的特点表现为: 首先,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要求设定担保权的目的是为依靠担保物确保债权和经济价值。这样,破产法承认担保权在原定人破产情况下仍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可以不依破产程序从担保物中优先受偿。 其次,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 再次,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
    • 动产质押优先权有哪些特点?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04
      动产质押优先权的特点表现为: 首先,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要求设定担保权的目的是为依靠担保物确保债权和经济价值。这样,破产法承认担保权在原定人破产情况下仍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可以不依破产程序从担保物中优先受偿。 其次,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 再次,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
    • 存单质押优先受偿包含了哪些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5
      债务人为向债权人(非金融机构)担保自己的履约能力,把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交由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自己的债务能如期履行的担保,并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到期后,如债务人不能全部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此存单上的款项优先受偿。存单质押在我国法律上称之为“权利质押”或“权利质权”,其中存单质押的相关规定分别见于我国《担保法》第75-7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0-
    • 抵押权是否可以优先于债权,有哪些相关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4
      抵押权可以优先于债权,抵押权属于物权,物权优于债权,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 股权质押是利好吗相关内容有哪,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0
      股权质押是否利好主要取决于质押所得资金的实际用途,股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向债权人进行质押,以股权质押的,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