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金房管局内容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08:23:32 122 人看过

一、工程质量保修金房管局内容

交房之后,公共部位保修金就是一个大比支出。许多人在第一次买房的时候,都没听说过公共部位保修金这个概念,也有很多人将公共部位维修金和质量保修金混为一谈,那么公共部位保修金与质量保修金,两者有何区别?今天,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刘玉勇在上线《行风在线》时,是这样解读的——

质量保修金在开发单位手里,在建设完工之后,根据买卖双方的合同,必须留出3%的质量保证金,专门用于质量问题的维修。

公共部位保修金则在社区所在地的房管局手里,只有在房屋的保修期满或者是社区房屋大修时才能使用,使用时,需要获得业主的投票决定才可。

保修期内建设单位不及时维修,咋办?

按照《保修手册》要求,建设单位对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不及时维修、不履行保修义务,可以通过以下5种途径解决:1.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正式保修要求;2.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时,可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发主管部门)投诉,督促其履行保修责任;3.经督促,建设单位仍不履行保修责任,可向物业主管部门申请使用物业质量保修金;4.业主与建设单位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业主可依据购房合同相关约定条款提请仲裁部门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修手册》明确了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对房屋维修的作用。据介绍,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用于销售的物业,均应按照建筑安装总造价的3%~5%交存保修金,具体标准为低层和多层建筑3%、小高层建筑4%、高层建筑5%。《山东省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屋的保修期,自商品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物业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建设单位经开发主管部门督办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因歇业、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保修义务的,可按《山东省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使用保修金。

对于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时维修费用支出的方法,按照《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出申请,经物业主管部门核实后,维修费用在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交存的物业质量保修金中列支。

房屋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失,咋办?

记者注意到,《保修手册》明确了房屋质量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解决办法,按照规定,房屋建筑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对于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向建设单位提出经济赔偿诉求的,目前,国家法律法规无明确标准及相关赔偿依据规定质量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解决方式。因此,现阶段质量缺陷给业主造成了损失的,如因暖气或水管漏水造成业主地板被泡的情形,业主可以通过与建设单位协商或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按照《保修手册》规定,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充水试压,必须明确充水试压时间,并提前七日通知用户。充水试压时,出现室内供热设施漏水等异常情况,用户可以要求供热单位进行检修,供热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检修。

同时,业主应当承担起室内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避免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改动和增设散热器、供热管道等;避免擅自扩大用热、改变用热性质;避免擅自排放或者取用供热蒸汽和热水;避免其他危害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另外,按照规定供热单位应当设立投诉受理机构,公开供热投诉服务电话,安排人员二十四小时值守。对供热设施漏水的投诉,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的一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对供热温度等有关供热质量的投诉,在采暖期开始后的十日内,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的五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在采暖期的其他时间,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的二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供用热双方发生供热争议的,可以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保修手册》对于房屋质量问题性质和责任存在争议的情况也给出了解决方式,即利害相关方的投诉人和建设单位在质量问题处理过程中,对质量问题(如开裂等)性质和责任存在争议,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鉴定的,由双方协商,共同选定鉴定机构。鉴定费用由鉴定主张方先行垫付,根据鉴定结果,由质量责任方承担。业主或建设单位单方或自行委托鉴定机构或专家出具的检测资料、检测报告、专家意见,不作为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

11种情况不属房屋质量投诉受理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房屋质量问题,都属于房屋质量投诉受理范围。以下11种情况就属例外。

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者备案的;投诉人未先行与保修责任单位联系、协商解决的;投诉人与所投诉房屋产权无权属关系且未受产权所有人委托的;已进入司法诉讼或仲裁程序的;不具实名或匿名投诉的;超过保修规定期限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涉及经济赔偿,或提出退、换房等质量以外纠纷及要求的;涉及工程质量验收后建设单位或用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以及自行装饰装修不当引起的;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投诉处理完毕,投诉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投诉的;属规划、物业、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原因的。

房屋质量缺陷的赔偿在手册进行了专门的说明。由于目前国家法律法规无明确标准及相关赔偿依据规定质量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解决方式,手册建议,现阶段质量缺陷给业主造成了损失的(如因暖气或水管漏水造成业主地板被泡的情形),业主可以通过与建设单位协商或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一、商品房交房标准是什么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的最基本条件。另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还做了具体规定,其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五个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二、精装修房子的保修期限是多久购买精装房的房屋配置保修时限一般是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
    2023-04-01
    272人看过
  • 怎样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设立、预留保修金?
    保修,承包方,工程,预留,设立,约定怎样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设立、预留保修金?工程保修金是承包方保证工程交付后在最低保修年限内正常使用的一种措施。承包方应采用预留保修金的方法,作为对工程质量和保证工程正常使用的担保。设立、预留保修金以及保修金占工程造价的比例和数量,由承发包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约定。如工程保修发生争议,确属承包方的保修范围,不论是否设立保修金,或者保修金已经使用完毕,承包方均应承担保修责任。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后,会因一些之前没有发现的原因出现某些质量问题,为了保护发包人以及使用人的利益,同时对施工方在施工时的施工行为进行约束,加强对施工方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国家明确施工方工程质量保修的责任,并对一些工程的保修期限进行了最低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
    2023-06-27
    94人看过
  • 装修合同质量保修书的内容有什么
    发包人:某某,承包人:某某。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有关规定执行。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土建工程为2年,屋面防水工程为2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1年;3、供热及供冷为3个采暖期及供冷期;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2年;5、其他约定:本合同承包范围的工程内容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行。3、质量保修责任(1)
    2023-06-17
    368人看过
  • 广西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内容是怎样的?
    广西《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住宅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住宅进行的质量验收。第三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实施。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和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第四条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主体,对
    2024-01-30
    165人看过
  • 装修工程质量等级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今天,人民对于生活的质量也是逐渐增加。现在房屋对于大家来说不仅仅是遮风避雨的地方,更是一个放松身心的地方。所以对于房屋的装修和质量的要求也是不断提高。但是首先我们要详细了解一下装修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以备不时之需。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一章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1.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二章术语2.0.1建筑装饰装修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
    2024-02-02
    221人看过
  •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内容是怎么样的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2、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3、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
    2023-06-12
    445人看过
  •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该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1)审核有关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2)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4)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5)审核反映工序质量的统计资料;(6)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7)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9)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3、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
    2023-04-07
    363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修复过后保修期怎么算
    一、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修复过后保修期怎么算工程质量保修期时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如何应对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可以向工程所属地的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反映。工程质量纠纷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三、处理建筑工程质量纠纷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施工现场的证据收集,应当考虑证据的来源。证据的固定方式与保全方式,因为施工现场随时间的推移,有些现场会被覆盖或破坏,而且有些招、摄影的背景很难区分现场的实际位置。除了摄像、拍照,还可以采用封样方式,比如工地用料
    2023-11-09
    63人看过
  • 房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范围是什么?
    购房者在收房验收时,有些房屋的质量问题还不能显现出来,而在入住以后一段时间才发生问题,这时我们要清楚开发商对房屋质量的保修期。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新房的保修期从何时起算?许多人会回答:“从交付之日起算。”这种解答显然不够准确。房屋的保修期不像一般商品可以简单地定为购买后的1年、2年或5年。且期房交付时的保修期与现房的保修期很可能会有时间差,购房者往往对此一知半解。房地产商虽然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
    2023-08-04
    67人看过
  • 人防工程质量保修期有多长,工程质量如何管理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保修期多长,如何管理人民防空工程质量?人民防空工程质量保修期一般为三年,但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施工期间签订的协议,目前人民防空工程质量保修期一般为验收合格后三年或一年。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过程质量控制包括施工作业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过程;(2)积极控制过程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过程质量的因素;(3)及时检查过程质量,提出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4)设置工艺质量控制点。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工序或环节设置质量控制点,设置技术和监理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对质量通病或易产生不合格品的过程,提前制定有效措施,并重点控制;对新工艺、新材料、新工艺要特别注意。3。工程质量预控。质量检查包括作业人员自检、班组内互检、各工序交接检;施工人员检查、质检员检查;监理、政府质检部门检查。具体包括:(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
    2023-05-02
    444人看过
  • 装修工程质保期的保修范围是怎样的?
    一、如何选择装修公司业主们想要装修房子可以委托中介或者自己选择装修公司,无论自己选择还是委托中介我们都要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如何判断是正规的装修公司是关键的一点。1、装修公司首先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其次承揽工程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2、委托中介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所以在我们把房子交接给装修公司之前让该公司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二、装修工程质保期的期限和质保范围以及相应法律法规当装修公司把房子装修好时,我们应求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公司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当装修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可以要求装修公司纠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饰装修企
    2023-03-03
    146人看过
  •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筑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的规定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保证金的预留、使用和返还等应遵守本实施细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保证金的预留、使用和返还进行监管,具体工作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机构)实施,交通、水利行业有规定的按照行业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参照执行。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还应约定争议的处理程序以及缺陷责
    2023-06-03
    174人看过
  •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全文共九章八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处罚规定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第五十六条违反
    2023-07-16
    136人看过
  •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估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估内容是怎么样的1、施工进度管理及物资材料进场管理:(1)施工进度管理:分包施工队要在周五前上报下周的施工计划和物资进场计划;(2)物资材料进场管理: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2、土方施工的内容及工艺流程:(1)场地清理:在施工范围内,凡有障碍工程的开展或影响工程稳定的地面物和地下物都应该清理,例如按设计未保留的树木、废旧建筑物或地下构筑物等。3、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区地形特点在场地内及周围挖排水沟,并防场地外的水流入。另外在施工区域内考虑临时排水设施,注意与原排水方式相适应,并且尽量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4、用明沟,将水引至积水井面,再用水泵抽走。定点放线:为了使工作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测设时要尽量准确。5、平整场地的放线:用经纬仪将图纸上的方格往测设到地面上,并在每个方格网
    2023-04-27
    27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质量保修”是指哪些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证期为(1)基础设施工程、住宅建筑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顶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厕所,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5年。(3)供热和冷却系统为2个供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内容主要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3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如下: 一、质量保修期。 二、质量保修责任。 三、保修费用。
    • 工程质量保修工程质量法规是怎么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7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工程质量保修书谁签订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谁负责,具体内容包括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搜索):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内容双方约定
    • 工程质量保修金退款流程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5
      1、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2、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 3、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