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54:40 165 人看过

那么,我国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是怎样的呢?

1、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用。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民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各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

2、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农业生产。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个人或集体承包造林。个人或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农业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农业承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方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同时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承包方承包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按照森林法的规定办理。

在承包期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也可以将农业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承包期满,承包人对原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享有优先承包权。

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4、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承包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个人或者集体提供生产服务。

5、家鼓励个人或者集体对荒山、荒地、荒滩进行承包开发、治理,并保护承包人合法权利。

6、法缴纳税款,依法缴纳村集体提留和乡统筹费,依法承担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

7、家保护和农业生产经营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8、何机关为办理公务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收费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的规章必须报国务院备案。收费的范围和标准应当公布,并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清理。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章规定的依据,任何机关因办理公务而收费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权拒绝。

任何机关对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罚款处罚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任何机关对农民或者农业生产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的,属于摊派。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权拒绝任何方式的摊派。

9、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集资必须实行自愿原则,不得强制集资。任何机关和单位向农民和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强制集资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有权拒绝。

10、鼓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有关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家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事业。财政、金融、科学技术、物资等部门,应当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事业给予支持。

知识总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认为,即使将来我国完成了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人口减少到极限,相对其他国家,我国农业小规模家庭经营的格局也不会有根本性改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5: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业生产相关文章
  • 破坏生产经营罪主体
    刑事责任年龄
    一、破坏生产经营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二、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生产经营”,就其范围而言,非常广泛,如工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副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与这些产业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建筑业、运输业、第二产业、商业等。就性质而言,既包括国有的,也包括集体的,还包括个体的、私有的、外资的等。只要属于生产经营,不论其属于何种性质,对之加以破坏的,都可构成本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所谓其他方法则多种多样,如:切断电源,破坏锅炉、供料线,颠倒冷热供给程序、破坏电脑致使生产指挥、工艺流程产生混乱,破坏企业交通道路、阻止运输、堵塞物流,阻止生产指挥或直接生产人员进行正常生产指挥和生产作业等等以影响工业生产;破
    2023-03-17
    500人看过
  • 土地经营权人可以占有农村土地并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么
    可以。《民法典》明确土地经营权人的权利,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一、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主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具体包括很多种,农民主要可以通过转包、出租、互换、入股、转让以及抵押这六种方式进行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指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办理?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由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符合规定的,给与登记造册,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经县级
    2023-02-28
    298人看过
  • 土地经营权人可以占有农村土地并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吗
    《民法典》明确土地经营权人的权利,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一、私自转让承包土地有效吗?私自转让承包的土地的,只要没有违反强制性规定,该转让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承包土地后,可以自主决定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因此农村土地承包是可以私自转让的,只要未违反强制性规定,这个转让行为是有效的。二、流转和租赁的区别流转包括租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根据上述规定,流转和租赁的区别是,租赁只是流转的一种,土地流转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其余方式。土地流转是指土地经营权流转,其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
    2023-04-04
    76人看过
  • 集体企业经营困境与改制
    目前,集体企业的发展可谓举步维艰。城镇集体企业的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94年的8.7%下降到97年的7.9%,并且继续下滑。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增长缓慢,2000年6262元,2002年为7667元,而全国国有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2000年为9552元,2002年为12869元,两者相差很大。全国集体企业职工就业人数多年持续下降,由1995年的3076万人,到2002年只有1071万人。没有进行改制的集体企业大多存在着产权不清,产权关系混乱,经营管理粗放,市场竞争力下降,发展后劲严重不足等严重问题;已经改制为公司的,则存在着集体资产管理机制不顺,产生了代理问题,导致集体资产缩水以及原集体企业职工身份转变等问题。按照中共十五大的决定,集体企业改制的目标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逐渐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
    2023-04-26
    315人看过
  • 农副产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农副产品公司经营范围组织成员开展鲜茶叶、蔬菜、花卉、水果、食用菌、谷物、薯类、油料、豆类的种植、收购、包装、批发、零售。一、清吧的经营范围1参考范围:冷热饮品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散装食品零售;熟食零售;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酒类零售;干果、坚果零售;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2酒吧,小型餐馆:中餐制售(含凉拌菜、冷荤食品),歌舞娱乐场所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酒吧服务;餐饮管理;组织策划文化交流活动;茶座服务;销售:食品、酒水、饮料、计生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餐饮服务(仅限冷热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仅限冷热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2023-03-17
    57人看过
  • 个体经营农产品需要上税吗
    一、个体经营农产品需要上税吗自己种植,是免税的,如果从其他种植者买来的蔬菜,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季度申报,每个季度开发票不含销售收入金额不超过9万元的,可以免缴增值税,达到9万元的,要按全部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免税农产品的抵扣13%则不需要,只需要有普通发票即可。在采购的过程中非免税农产品的应交税额会流转到本环节,免税农产品由于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纳税。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一)销售商品的缴纳4%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二)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三)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四)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五)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
    2023-06-07
    286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业生产指种植农作物的生产活动。包括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等农作物的生产。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更好地发挥在提供食物、工业原料和其他农产品,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作用。... 更多>

    #农业生产
    相关咨询
    • 农业化肥对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经营者还应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农业生产?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7
      尚未形成健全的农村面源污染监测制度。大多数人认为,农业是绿色部门,可以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可以美化环境,而没有意识到对环境的严重影响。但实际上这种认识只是对传统农业的理解,现代农业主要通过农药化肥的投入,来获得高产出,而化肥农药恰恰是农业面源污染的来源。农民在生产过程中片面认为多施肥、多打药就能增加产量,并没有意识到污染会引起耕地质量退化、影响产量。因此,出现了不讲科学盲目加大投入,导致了农业
    • 什么是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生产经营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第二类“动物类”第二项“畜牧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
    •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用于农业生产经营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5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者或者同一项农业生产服务的提供者组织起来的,经营服务的内容具有专业性,其成员主要由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组成。这些自愿组织起来的农民具有相同的经济利益,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共同利用合作
    • 用于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农药品等农药的,应当如何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农药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印制或者贴有标签。国家鼓励农药生产企业使用可回收的农药包装材料。农药标签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以中文标注农药的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毒性及其标识、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生产日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等内容。剧毒、高毒农药以及使用技术要求严格的其他农药等限制使用农药的标签还应当标注“限制使用”字样,并注明使用的特别限制和特殊
    • 农副产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26
      农副产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限于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项目,包括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服务业,可以兼营与农业产业化相关的农产品加工、销售; 农机具销售和维修、农业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广告经营等业务,也可以因地制宜地从事农业观光旅游、果蔬采摘等适宜发展当地农村经济的其他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