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能以担保形式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5 07:10:07 58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可以担保。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形式

1、宅基地

公民有权使用农村地区依法拥有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对象范围通常基于屋檐滴灌线,而房主仅有权使用屋檐滴灌线内的土地。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空地面积与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业主依法可以使用的宅基地最大面积,则可以用作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但必须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两年)用作宅基地。如果过剩面积占大部分,则应将其返回集体耕作。一般而言,新建房屋应使用原始的宅基地,空地和荒地,并且不应尽可能占用良好的农田。为了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除了征得土地所有者的同意外,还必须获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房屋应根据批准的面积和地理位置建造。不应少批批准占领更多土地,而要批准东部占领西部。房屋在其他地方建造的,由原住民基地收回土地使用权。

2、自留土地

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主要是菜地,自留山主要为解决社员的生活用材。这种使用权形式自确立后一直保持了下来,1982年宪法也明确肯定了农民对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权。自留地只能用来种植农作物,自留山只能用来种植林木,未经批准,不得改作他用。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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