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的效力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1:00:42 309 人看过

1998年5月25日,史xx、蔡xx、许xx、许xx、吴xx五人签订《钦州xx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会会议纪要》,由上述五人共同出资成立钦州xx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由史xx出资12.75万元,占公司的51%;蔡xx出资5万元,占公司的20%,许xx出资2.5万元,占公司的10%,许-裴出资2.5万元,占公司的10%,吴xx出资2.25万元,占公司的9%,并由史xx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蔡xx任公司经理。

1998年6月,钦州xx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2000年1月,史xx、许xx、许-裴、吴xx四人与蔡xx签订《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史xx等四人以人民币180000元转让金将他们四人在钦州xx公司所占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蔡xx,钦州xx公司由蔡xx个人经营。

根据工商材料记载,2000年3月,蔡xx与柯*魁签订《股东会议纪要》,由柯*魁出资4.75万元购买史xx在钦州xx公司19%的股权;由柯*魁出资7.25万元购买许xx、许-裴、吴xx三人在钦州xx公司29%的股权,由蔡xx出资8万元购买史xx32%的股权,并由蔡xx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0年3月26日,蔡xx出具收款收据给柯*魁,收据注明:今收到柯*魁交来购买公司股金人民币12万元,2000年3月,钦州xx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2000年4月18日,钦州xx公司与李*刚签订《合作经营xx出租公司协议》一份,协议约定,由李*刚参股xx公司,蔡xx与李*刚名占公司股权50%,2000年4月18日,柯*魁申请退股,另出具退出股份意见,认为其不能履行出资义务,要求退股,并经公证,同时蔡xx出具保证书,称保证办好手续。同日,蔡xx出具收款收据给李*刚,收款注明:今收到李*刚交来公司股金人民币12.5万元。蔡xx与李*刚签订协议,双方并到钦州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但没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2001年3月12日,蔡xx与李*刚签订《钦州xx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第七次股东会议纪要》,纪要决定同意蔡xx将其在公司的52%股权转让给李*刚,由李*刚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蔡xx并雇请其老乡在《股权转让声明》及《会议纪要》代柯*魁签字,蔡xx与李*刚双方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钦州xx公司自2001年3月起一直由李*刚个人经营,2002年3月,柯*魁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处理。

本案分歧意见:

本案的争议和处理涉及到《公司法》及审判实践中股东资格及股东效力的问题等相关问题。

1、关于柯*魁是否是钦州xx公司的股东的问题。

一种意见认为,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应以工商登记的为准。因为公司的股东,既有有名股东,也有隐名股东,而且柯也出资。在工商登记中,既然已有柯*魁的名字,其自然就成为股东,不一定需出资。

第二种意见认为,钦州xx公司自2000年1月,由史xx、许xx、许-裴、吴xx与蔡xx签订协议,将史xx等四人股份以18万元转让给蔡xx,钦州xx公司由蔡xx个人经营,后蔡xx与柯*魁所签的协议,名义是柯*魁投资参股,但实际出资者是蔡xx,并且蔡xx是真正的钦州xx公司的股东,钦州xx公司的股东只有蔡xx一个人,对柯*魁在工商部门的登记是蔡xx让其他人代其签名,柯*魁自己也承认其没有在工商登记上签过字,也没有在任何一份涉及到其的材料上签过字,可以认为是蔡xx为了规避《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2—50人的法定要求,才以柯*魁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并且蔡xx出具给柯*魁收款收据从编号、时间上与蔡xx出具给李*刚收款收据顺序倒置,柯*魁与蔡xx对出资款说法不一。同时,在工商材料中,也有柯*魁与蔡xx签订的股权转让声明、柯申请退股报告、经公证过的退出股份意见、蔡xx出具的保证办好手续的保证书,说明柯已退出股份。柯*魁以工商部门登记其在钦州xx公司拥有48%股权与事实不符,柯*魁主张其是钦州xx公司股东并实际出资依据不够充分,应不予支持。

2、关于两份蔡xx与李*刚之间股权转让是否有效的问题。

一种意见认为,既然柯*魁作为股东之一,蔡xx未经其同意,就转让股份给李*刚,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转让无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2000年4月18日是蔡xx与李*刚《合作经营xx出租公司的协议》和2001年3月12日《钦州xx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第七次董事会议纪要》是有效的,理由是:蔡xx将钦州xx公司作为由其个人出资的有限公司,柯*魁只是一个挂名股东或者名义股东,因此蔡xx出具了柯*魁申请退股的申请给李*刚,李*刚基于对蔡xx的信任,双方到钦州市公证处办理了《公证书》,并且蔡xx也出具了《保证书》,保证书约定在

4月30日前办好补充一切协议书,并由蔡xx对发生有关法律责任,由其负责,李*刚是善意取得股权的,善意取得的股权使得蔡xx与李*刚在2000年4月18日的协议基础上,召开2001年3月12日第七次董事会会议,这次董事会会议虽然没有柯*魁参加,蔡xx将其在钦州xx公司的52%的股权转移给李*刚,按《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即需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的转让股权,才可以有效的,如不经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转让股权,在司法实践一般都认定为无效,本案虽然未经柯*魁同意,但柯*魁只是一个挂名股东,且一直由蔡xx进行操作,柯并没有参与过其中一个过程,实质上,在李*刚受让前,蔡xx是公司的唯一股东。

蔡xx将其股份转让给李*刚应为有效的,蔡xx有权利处理自己的股份,其转让是有效的,既然蔡xx与李*刚之间股权转移是有效合同,李*刚就取得对钦州xx公司的所有权,并且蔡xx与李*刚在工商部门变更了股东名册登记,李*刚成为钦州xx公司新的股东,上诉人柯*魁请求确认蔡xx与李*刚之间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应予以驳回。

3、关于柯*魁是否应当拥有xx公司40万元利润中48%的股权的利润问题。

一种意见认为,柯*魁作为经工商登记的合法股东,虽不参与经营,但不能否认其股东身份,蔡与李的股份转让无效,柯对公司享有股份,对股份的利润有收益权。

第二种意见认为,柯*魁不是钦州xx公司的合法的股东,因此其请求其拥有xx公司40万元利润中48%的股权的利润是没有理由的,因此对上诉人这项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9: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的效力问题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可对股权转让另行作出规定,实际上赋予股东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进行限制的权利。但《公司法》未就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与法定限制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情形下如何协调和处理,当事人违反公司章程限制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的问题作进一步规定。公司章程可以限制的范围很广,但限制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和法律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限制不得过于严格,不能造成股权转让极度困难或根本不可能,更不得禁止股权转让。公司章程虽未直接规定禁止股权转让,但通过其它条件和程序的设置,使股权转让不能实现,这属于变相禁止股权转让自由,应认定无效。公司章程可以作出严于《公司法》限制条件的规定,但不能宽于或低于新《公司法》设定的条件,《公司法》设定的限制性规定是一种基本要求或最低条件,公司章程限制严于《公司法》规定,依公司章程的转让也即满足了《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允许公司章程制订较《公司法》严格的股权转让
    2023-04-21
    299人看过
  • 公司债权转让的内在效力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规定不分主体身份,一律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首先:债权转让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是需要对债务人履行通知义务,不通知债务人的,债务人向原债权人清偿借款的,视为债权债务的有效清偿。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其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即使从权利需要登记等手续而未办理的,也一并属于有效的受让。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再次,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最后,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一、买房借款合同可以转让吗个人借款合同的债权,可以转让
    2023-03-04
    149人看过
  • 股权转让会产生的效力有哪些
    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下:1、对股东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即为有效,基于股份或者出资产生的权利,包括受益权和表决权均应由买方继受。2、对公司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达成协议,变更公司章程或将买方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后,受让人即成为新股东,凡股份或者出资上一切权利均归十新股东享有和行使,公司须对新股东负责。3、对第三人的效力。股权一经合法转让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后,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一、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流程(1)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
    2023-03-26
    491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公司法有哪些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作出了以下规定: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一、股权转让之前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股权转让前债权债务的处理是:1、股东可以自行承担;2、股东可以一并转让给受让人;3、股东隐瞒债权债务的,股东应当承担股权转让的瑕疵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
    2023-04-05
    363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效力?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股权转让合同与许多的民事合同不同,它更多地具有法定的生效要件或附有约定条件的生效条件。一、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期限怎么计算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规定为自股权转让合同成立时生效。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盖时合同成立,或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二、股权转让协议与登记备案协议不一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权转让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自愿、公平的原则,且没有违反法律
    2023-03-16
    396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哪些
    1、新《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3、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
    2023-04-16
    189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以实现公司股东权利的转移的行为。包括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和外部股权转让两种方式。当股东决定股权转让时,可能会涉及到股份变更、权利变更、权益变动等事项,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更多>

    #公司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有哪些效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02
      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下: 1、对股东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即为有效,基于股份或者出资产生的权利,包括受益权和表决权均应由买方继受。 2、对公司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达成协议,变更公司章程或将买方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后,受让人即成为新股东,凡股份或者出资上一切权利均归十新股东享有和行使,公司须对新股东负责。 3、对第三人的效力。股权一经合法转让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后,即
    • 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股东转让股权的法律效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4
      首先,股权转让程序要合法。一般情况下,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如此股权转让是甲乙私下进行的,其他股东可以申请法院撤销。 如协议是依法定程序进行的,有效。甲乙需到工商行政部门
    • 认缴制股权转让转让的效力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5
      认购制股权转让协议的要求是:出资义务是否完成,剩余出资义务需要约定。在股权转让中,股东向受让人明确表示股权出资是股权转让的主要义务,股权受让人也有义务了解股东的出资实收情况。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
    • 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31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有两种方式: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现有股东,即公司内部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即公司外部股权转让。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转让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出资证明可以发生法律效力。股东之间一旦发生
    • 转让股权的效力有哪些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04
      股东在持有股权的期间,除法律或章程规定不得转让的股份之外,股东是可以行使转让权将股权转让给他人的,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股权可以转让; 2、当事人就股权转让的事项达成一致; 3、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