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外汇局再出招稳外贸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5:41:58 446 人看过

为改进贸易信贷登记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8月底再次下发通知,宣布进一步改进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今年以来外汇局第三次对企业的贸易信贷登记进行完善和改进。通知自9月1日起实施。

为完善外债统计监测与管理,防范外债支付风险,去年7月,外汇局决定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

外汇局最新通知明确,简化预付货款注销手续,取消企业注销申请与外汇局确认注销申请环节。不过,为了防止虚假进口报关单,外汇局分支机构被要求对企业预付货款注销时填报的进口报关单等信息进行事后抽查。如发现利用虚假进口报关单或重复使用进口报关单注销的企业,应按照外债管理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通知同时明确,外汇局根据当前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及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因素,将系统中进行预付货款登记的企业的基础比例设定为30%;另外,企业在系统中办理提款登记的等值50000美元(含)以下的预收货款、延期付款和预付货款,不纳入控制比例限制。

而在此前,预付货款登记的企业的基础比例为25%,只有30000美元(含)以下的预收货款、延期付款和预付货款才不纳入控制比例限制。

通知还特别指出,外汇局在为企业设定调整比例时,应以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为主要依据,总局不对调整比例设定上限。

一位外汇局地方分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许多外贸企业都遇到了企业进口付汇额度不足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此次下发的最新通知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加速资金周转,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状况。

外汇方面的专家认为,在缓解企业资金困难的同时,新政策有望对我国外贸的企稳回升发挥中重要作用。

海关总署8月公布的数据显示,7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2002.1亿美元,同比下降19.4%,环比增长9.6%,逐月回升趋势基本确立。对此,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生认为,尽管环比持续回升,但是出口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其中困难不可小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海关总署相关文章
  • 外汇局发布通知贸易信贷收付汇额度实行余额管理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促进贸易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昨日发布通知称,对贸易信贷可收(付)汇额度统一实行余额管理。根据通知,企业贸易信贷可收汇或可付汇额度由该企业前12个月出口收汇或进口付汇情况、企业预收或预付货款或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登记情况及贸易信贷控制比例等确定。企业在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中办理提款登记的等值3万美元(含)以下的预收货款、延期付款和预付货款,不纳入控制比例限制。延期收款暂不纳入控制比例限制。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认为,自贸易信贷登记管理政策出台以来,由于国际收支形势急剧变化,外汇局几番下发通知调整政策,给银行和企业的操作带来了诸多不便,增加了交易成本,建议在制定此类政策时能够增加政策弹性。贸易信贷控制比例由基础比例和调整比例组成。根据通知,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基础比例设定为30%,预付货款基础比例设定为10%。调整比例则由外汇局及其分支机构根据辖内
    2023-06-12
    476人看过
  • 六项改革促进外贸稳增长
    我在江苏看到了企业发展的愿望和动力,企业的信心在一定意义上意味着希望。3月1日到2日,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在昆山、常州、南京等地调研外贸进出口情况。他表示,要倍加珍惜当前的机遇期,海关将在全国推行区域通关一体化等六项改革,促进外贸稳增长,同时配合国家三大发展战略促进开放,改善外贸环境,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的发展。2014年,江苏进出口规模继续保持全国第二位,占全国比重达13.1%;其中一般贸易占比近20年来首次超过加工贸易。副省长傅自应介绍说,江苏外贸正处于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攻坚期、开发区加速腾笼换鸟阵痛期、外贸发展动力转换培育期等三期叠加的困难时期。今年以来,受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低、节假日等因素影响,全省外贸保持低位运行。1月份,全省进出口455.7亿美元,同比下降4.8%;2月份出现逆转,实现增长。江苏XX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完成进出口总额16.9亿美元,同比增长19.
    2023-06-06
    497人看过
  • 贸易信贷外汇管理的现状及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对以贸易信贷形式表现的短期外债、隐性外债形成原因的分析,揭示了在人民币持续升值背景之下,此类外汇资金跨境流动量过快增长而产生的不利影响,以及在现行外汇管理政策体系下贸易信贷外汇监管的难点,并提出了改进及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的建议。关键词贸易信贷;外汇管理现状及难点;政策建议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直接提供商业信贷而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时间的不同而形成的债权和债务。即它通常是基于一定的贸易背景产生的债务。进出口贸易迅速增长往往使得与之相关的融资需求上升,贸易信贷的增长与进出口贸易的增长之间具有一定的同步性,同时贸易信贷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进出口企业利用延期付款和提前收汇等方式来防范汇率风险的意愿较强。2001年以来,受人民币升值预期、本外币利差和国内良好的投资环境的影响,各种形式的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涌入境内。
    2023-06-12
    309人看过
  • 对外贸易平稳增长
    一、世界经济增长动力减弱,不确定因素增加(1)世界经济增长逐步放缓。近期,美国、日本等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长均出现减速迹象。世界各国联手实施经济刺激政策的边际效应逐步递减,主要经济体政策取向出现分化,主要经济体的重要先行指数依然低迷。世界经济逐渐由政策拉动的快速回升期进入低速增长期。预计今年世界GDP增速将有所降低。(2)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大。由于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长放缓,新兴经济体受海外贸易影响,增速也将减慢,下一阶段国际大宗商品实际需求将减弱。但由于部分国家货币当局已着手启动第二轮量化宽松政策,全球流动性将会进一步宽松,这将加大全球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幅度。(3)国际贸易保护、汇率压力等不利影响加深。受金融危机冲击,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各国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日益加深,以美国为代表的部分发达国家在众多领域大范围地对中国实施贸易调查与贸易制裁,不仅体现为对我国出口产品的限制,美国甚至在新兴产
    2023-06-05
    70人看过
  • 重庆外汇管理部积极探索非现场办理贸易信贷登记业务
    2009年以来,重庆外汇管理部本着“事前便利,事后核查”原则,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以非现场方式办理贸易信贷登记审核业务,以进一步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推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支持重庆涉外经济发展。一、基本做法非现场办理是指对贸易信贷项下预(延)收货款、预(延)付货款等贸易信贷登记审核业务,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或传真方式向外汇局提出申请,外汇局审核同意后在网上给予回复,企业直接到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基本做法如下:(一)事前对企业进行资格认定凡近两年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内进出口企业,均可向重庆外汇管理部及所在地支局申请贸易信贷登记审核业务非现场办理资格,经外汇局认定后,即具备非现场办理贸易信贷登记业务资格。重庆外汇管理部每月向各外汇指定银行通报具备非现场办理贸易信贷业务资格的企业名单。(二)通过网络或传真提交资料并非现场办理业务具备非现场办理贸易信贷登记业务资格的企业填写由重
    2023-06-12
    238人看过
  • 稳外贸政策积极落实外贸管理简政放权
    近日,商务部连续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稳外贸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国家在外经贸管理方面释放的制度红利。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某某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包括商务部在内的有关部门都在陆续出台政策措施,这些措施有的已经出来了,有的还在落实中,未来几个月不会出特别大的新措施,主要是把原有的文件和政策落实好。稳外贸政策积极落实沈某某表示,4个多月以来,《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部门和机构都专门出台落实文件,广东、江苏、湖北等25个省(区、市)出台了配套措施。沈某某介绍,这些措施概括起来有五大方面:一是贸易便利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二是进出口环节经营性质服务和收费得到了清理,三是出口退税的进度进一步加快,四是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所缓解,五是各个新型贸易业态的发展得到有利支持。梳理后发现,相关部门已在加快推
    2023-06-06
    426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对贸易信贷外汇收付限额实行余额管理的通知》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促进贸易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管局”)昨日发出通知,将对贸易信贷应收(付)外汇金额统一实施余额管理,企业贸易信用的应收、应付外汇金额,根据企业前12个月的出口收汇或进口付汇情况、企业的预收、预付、递延收汇或递延付汇登记情况以及贸易信用的控制比例确定。在贸易信用登记管理系统中办理提款登记的预付款、延期付款和预付款不足30000美元(含30000美元)的,不计入控制比例限额。递延托收暂不纳入控制比例限额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认为,自贸易信贷登记管理政策出台以来,由于国际收支状况的快速变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多次发出调整政策的通知,这给银行和企业的运营带来了诸多不便,增加了交易成本。建议在制定此类政策时增加政策灵活性贸易信贷控制比率由基本比率和调整比率组成。根据通知,预付款和延期付款的基本比例设定为30%,预付款的基本比例设定为10%。调整比例由国家外汇管理
    2023-05-07
    215人看过
  • 如何办理贸易信贷登记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制度就是为了完善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务与债权的管理,规范贸易项下资金的流动,自2008年7月14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陆续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预收货款、延期付款、预付货款和延期收款实行了登记管理制度,并开发“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监测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债务与债权资金的流动。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债务包括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境外债权包括进口预付货款和出口延期收款。如何登记:企业应通过互联网或前往所在地外汇局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进行登记。登录后在左上角“类型”选择“企业”,然后在“企业代码”栏输入本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在“密码”栏输入密码,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78”。登录后应及时修改密码。详细操作内容可从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操作手册。具体有以下几个操作步骤:1.出口预收货款:指出口货物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早于合同
    2023-06-12
    415人看过
  • 温州外汇管理局:十大举措助推外贸发展
    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温州市中心支局将推出十大举措,助推温州外贸经济发展。据介绍,2009年温州市外汇管理局根据总体部署,适时调整外汇管理的方向和重点,出台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多项措施,如对出口俄罗斯鞋企实行差额核销;全面推广长三角异地付汇备案改革;深入开展外贸企业服务月等。这些措施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温州涉外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外贸管理将推出包括改进进出口核销手续,推广出口退税无纸化,放宽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条件限制,探索建立出口收汇核销预警机制,减少企业退税损失等十大举措。为了满足具有真实性贸易背景企业的贸易信贷额度需求,外管局允许其跨行划转融资,以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对那些服务外包企业,外管局也将简化外汇收支审核手续。为了简化境外投资审批手续,加大企业走出去后续融资的支持力度,温州外管局取消了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和资金汇出审批等手
    2023-06-06
    186人看过
  •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国家外汇管理局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端)国家外汇管理局目录1登录系统...31.1系统登陆...31.2修改密码...42业务操作...52.1合同登记...52.1.1新合同登记...62.1.2合同修改...72.1.3合同删除...82.2提款登记...92.2.1新提款登记...102.2.2追加提款登记...112.2.3修改提款登记...122.2.4删除提款登记...122.3注销登记...132.3.1以往提款登记注销...142.3.2修改注销登记...162.3.3删除注销登记...182.4合同登记查询...182.5提款登记查询...192.5.1按收汇水单申报号查询...192.5.2按日期查询...202.6注销登记查询...212.6.1按收汇水单申报号查询...212.6.2按日期查询...222.7企业信息查询...233系统设置和帮助...2
    2023-05-03
    490人看过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技术进口合同售付汇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完善技术进口合同的管理,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打击逃骗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31号)(以下简称《条例》)、《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令[2001]第18号)、《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外经贸部令[2001]第17号)和《关于加强对引进无形资产售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8]汇管函字第092号),现将办理技术进口合同售付汇手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进口限制进口技术(指列入《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中限制进口类技术),在办理技术进口合同售付汇手续时,须出示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进口许可证》(见附件1)及《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见附件3)
    2023-04-23
    330人看过
  • 【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
    第八条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第十条从事国际服务贸易,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工程承包或者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
    2023-06-07
    145人看过
  • 外贸易进出口经营权分类
    一、外贸易进出口经营权分类对外贸易进出口经营权分为一般贸易进出口经营权、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商业、物资供销合作社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一)一般贸易进出口经营权为贸易公司,可经营或代理外经贸部门核准的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加工贸易、"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为生产企业,可经营本企业或成员企业自产的产品商品出口及企业所需原料、设备、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加工贸易、"三来一补"业务。(三)科研或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为研究院所或高新技术企业,或经营本单位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代理出口将本单位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
    2023-06-06
    146人看过
  • 关于外债登记和贸易信用管理对企业影响的函
    成员企业:为加强企业贸易信贷外债的登记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计划将进口押汇和出口押汇90天以上纳入外债登记管理。为了方便企业运营,验证相关管理方案的可行性,避免对相关行业和企业造成过度影响,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在调查政策实施对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便在政策出台前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映企业的意见,减少政策出台后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影响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请认真了解研究大纲的内容,并结合自身实际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于2008年5月8日星期四12:00前传真至0769-22421623或电邮至xiaogolin@dgaefi.org反馈意见将发送给秘书处,我将于2008年5月6日统一整理《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调查回执》后,向有关部门报告。【请于2008年5月8日星期四12:00前寄回(0769)22421623,联系人:肖*林】。关于预付款延期付款外债登记企业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登记延
    2023-05-07
    354人看过
换一批
#海关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简称“海关总署”,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海关总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海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更多>

    #海关总署
    相关咨询
    • 贸易信贷如何进行登记管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1
      1、出口预收货款:指出口货物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早于合同约定出口日期或实际收汇日期早于实际出口报关日期的收汇。在签约后或实际发生预收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该规定自2008年7月14日起执行。包括合同登记、提款登记、注销登记等三个步骤 2、进口延期付款。
    • 如何进行贸易信贷登记管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7
      1、出口预收货款:指出口货物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早于合同约定出口日期或实际收汇日期早于实际出口报关日期的收汇。在签约后或实际发生预收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该规定自2008年7月14日起执行。包括合同登记、提款登记、注销登记等三个步骤 2、进口延期付款。
    • 对外贸易管理办法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6
      涉及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项目,由经授权的国营贸易企业负责项目实施。本办法实施前向特定国家延续性提供特定规格货物的项目,经批准,可由原实施企业继续实施该项目。与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和技术合作项目有关联的援外物资项目,不由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和技术合作项目实施企业执行可能影响项目实施效果的,经批准,可由该实施企业实施项目。
    • 简述做贸易信贷登记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1
      1、出口预收货款:指出口货物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早于合同约定出口日期或实际收汇日期早于实际出口报关日期的收汇。在签约后或实际发生预收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该规定自2008年7月14日起执行。包括合同登记、提款登记、注销登记等三个步骤 2、进口延期付款。
    • 如何办理涉外贸易合同认证登记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1
      一、涉外图书出版合同登记1、登记范围:涉外图书出版合同2、登记申请者:境内图书出版单位3、登记手续和程序:涉外图书出版合同或有关版权授权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二份,报四川省版权局。填写合同登记表。四川省版权局在合同原件上加盖合同登记章、编发登记号,对合同予以登记并退还原件。出版单位在其图书的显著位置标明合同登记号。二、涉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版权贸易合同认证登记1、认证登记范围:涉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