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的胡女士和袁先生14年前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当时儿子的抚养权归男方。谁料,袁先生离婚后不久便将10个月大的儿子送给了他人。
14年后,胡女士思儿心切,希望能与儿子相认,不料却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下,她将前夫袁先生告上法院,要求索回儿子的抚养权。日前,北仑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男方
“想不到当年一时之愤,竟导致如今母子不能相认。”胡女士和前夫袁先生如今均已40多岁,都有了自己新的家庭。
1994年4月6日,胡女士和袁先生在北仑大碶街道协议离婚时,他们的儿子小宝才4个月大,还处于哺乳期。按照一般的分配,不满一周岁的孩子应该由母亲抚养,以便孩子能更好地成长。不过,由于胡女士家里条件不好,又没有固定的工作,单身抚养小宝非常困难。更重要的是,胡女士当时因离婚赌了一肚子气,抱着“你们有钱,孩子你们去养”的态度,把孩子扔给当医生的袁先生。
在离婚协议中,两人还约定,“今后儿子的前途由父亲全权负责”。后来,胡女士担心袁先生会借此不让她探望儿子,便又提出补签一份民事调解书,将这句话去掉了,还写明胡女士一次性支付2000元抚养费。当时,儿子的户口还保留在胡女士名下。
未办收养手续将儿子送人
离婚后,小宝暂时交由奶奶抚养了半年。胡女士扔下孩子不管的行为让袁先生很不痛快,便决定把孩子送给别人养。经过亲戚介绍,袁先生得知一个叫王-伟(化名)的人正在帮他的舅舅找小孩领养,对方家庭条件很好。在小宝10个月大时,袁先生没有办理任何收养手续,也没有留下书面证明,便将孩子交给王-伟,让他带到外省去了。
半年后,胡女士想念儿子,便向袁先生提出要探望儿子,得知儿子托养在他人家中。而胡女士从介绍人王-伟那里得到答复是,孩子送出去了就不能探望,领养人是当亲生儿子养的,如果非要看就得领回去自己养。为此,胡女士与袁先生以及介绍人争吵了起来,但最终仍没能如愿见到儿子。
此后,胡女士为了谋生,辗转去了外地工作,虽经常思念儿子,但一直没有时间去看望。而袁先生自从送走小宝后,也没有再见过他。几年后,胡女士和袁先生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袁先生又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
在小宝7岁左右,胡女士的母亲算算年份,觉得小外孙该上学了,怕户口留在胡女士名下会耽误外孙读书,便自作主张将外孙的户口迁到了袁先生名下,没有告知身在外地的胡女士。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是什么
关于抚养权的定义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本条还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其他规定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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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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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方的孩子抚养权归谁?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31、看具体情况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 2、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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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男方但女方带大的孩子,离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5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如生活环境、工作条件、经济收入、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总之,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法院判决的依据和坚持的原则是判给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一方。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有对方吸毒、赌博、家暴(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另一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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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孩子归男方抚养费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15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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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离婚孩子归谁, 孩子抚养权归谁?宁夏在线咨询 2021-06-09《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1、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