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所得税汇算需注意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差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0:45:32 254 人看过

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对眼下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没有影响?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2006年度的所得税汇算仍按现行的相关规定进行。

外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主要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42号),内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主要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

分析两个文件,内外资房地产所得税差异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预售收入利润率、销售收入确认、成本扣除等方面。

预售收入利润率不同外资政策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主管税务机关可制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预征所得税的具体实施办法及预计利润率的确定方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如河南省规定,省会城市的开发项目预计利润率不得低于20%;其他省辖市的开发项目预计利润率不得低于15%。外资企业在计算当期预征税款时,直接以当期预收房款×预计利润率×所得税税率计算得出。

内资政策规定,全国范围进行了统一规范,经济适用房不得低于3%;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开发项目位于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内资企业在按照规定的毛利率计算出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销售收入确认存在三项差异

一、完工条件有明显差异。

外资政策规定,企业应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工程项目合格证明之日,或者首笔房地产使用权交付之日,或者办理首笔产权转让手续之日的较早者为房地产销售开始。企业自房地产销售开始,应根据当期实际房地产销售收入、相关成本费用,计算企业年度实际应纳税额。

内资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开发产品已经完工:1.竣工证明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开发产品(成本对象);2.已开始投入使用的开发产品(成本对象);3.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的开发产品(成本对象)。开发产品完工后,开发企业应根据收入的性质和销售方式,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合理地将预售收入确认为实际销售收入,同时按规定结转其对应的计税成本,计算出该项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的毛利额。

二、不同销售方式下收入确认原则有差异。

外资列举了4种不同销售方式下收入确定的原则:1.采取一次性全额收取房款的,以房产使用权交付买方之日或开具发票之日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2.采取分期付款或预售款方式销售的,以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为销售收入的实现。3.采取以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置换房屋的,以房产使用权交付对方为销售收入的实现。4.采取银行提供按揭贷款销售的,以银行将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内资列举了5种不同销售方式下收入确定的原则,且对委托方式销售的4种形式进行了具体规范:1.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2.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3.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4.采取委托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1)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2)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属于开发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开发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买断价格,则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属于前两种情况中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低于买断价格,以及属于受托方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则应按买断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3)采取基价(保底价)并实行超基价双方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属于由开发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开发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基价,则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开发企业按规定支付受托方的分成额,不得直接从销售收入中减除;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低于基价的,则应按基价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由受托方与购买方直接签订销售合同的,则应按基价加上按规定取得的分成额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4)采取包销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包销期内可根据包销合同的有关约定,参照上述(1)~(3)项规定确认收入的实现;包销期满后尚未出售的开发产品,开发企业应根据包销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方式确认收入的实现。5.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先出租再出售的,凡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的,其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应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售时再按销售固定资产确认收入的实现;凡未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的,其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应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售时再按销售开发产品确认收入的实现。

三、存在有无“视同销售”规定的差异。

内资政策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或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而外资房地产的税收政策对视同销售未给予明确规定。

预提费用体现成本扣除差异

外资政策规定,对于企业在售后发生的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费,可在销售房地产时进行预提,待工程结束后应按实际决算成本在完工当期作出调整。具体比例可由企业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执行。如河南省规定:按销售收入的10%比例范围预提,若房屋主体工程已完工,只剩下后期的花、草、树木等配套的环境绿化,则预提比例不应超过销售收入的2%。

内资政策规定,计入开发产品成本的费用必须是真实发生的,除税收另有规定外,各项预提(或应付)费用不得计入开发产品成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所得税相关文章
  • 外资企业所得税节税策略――所得来源地认定的节税策略
    世界各国一般都有所得来源地优先征税的惯例。这方面的节税就是要在所得来源认定上避免被税负较高地区认定此项所得来源于该地区。同一所得在税负较低地区实现或被认定,税负相对就较轻。因此,企业节税策略主要方法之一就是搞清楚应纳税所得的规定以及所得来源地的认定,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节税策划。《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的规定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以及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取得来源于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第二,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大陆境内外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它所得。第三,外国企业末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所得来源地的认定有如下规定:第一,营业利润来源地的认定营
    2023-06-07
    62人看过
  • 外资企业所得税率15%
    法律综合知识
    一、外资企业所得税率15%1、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2、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4、纳税准予扣除的项目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在确定纳税人的扣除项目时,还应注意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和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5、另外,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政府批准,可以给予定期减税或者免税。企业要根据情况要求办理。二、税率是多少你好,噪音污染--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城市区域环境
    2021-09-21
    419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及企业所得税计算税率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那么企业所得税的税前如何扣除,企业所得税计算税率,本文为您介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自2008年两税合并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被废止失效,而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对于税前扣除的规定却极为简单: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一规定在2008年引起了造成了诸多税企争议。何谓合理?何谓与取得收入有关?这让跨国企业的财税经理人们大感踌躇。有鉴于此,国家税务总局拟在2014年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铂略咨询于2012年12月举办了该办法的前瞻会议,向Linked-F会员宣讲该办法中可能出现的原则。以下原则可能会出现在未来新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中:一、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关系
    2023-04-24
    258人看过
  • 搞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检查
    企业所得税汇算实际上是对单位全部纳税情况的一次全面检查。所得税检查既查纳税情况,又涉及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人们常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做好汇算清缴前的准备工作,在申报中有的放矢,才能事半功倍。一、全面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是搞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检查的基础。企业所得税汇算涉及单位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了解单位全貌将有助于全面掌握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了解单位的经营历史,经营状况、业务类型、经营现状、主要业务及主要的销货方、供货方,各类资产的形式、主要存放地,单位职工概况,总体文化程度,企业文化等。二、详细阅读研究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财务说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与以前年度比对,是搞好企业所得税汇算的关键。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财务说明和单位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是对单位全年经营情况的总体反映,是单位经营成果的集中体现。要了解被查单位与税收相关的财务指标,重点了解一
    2023-05-05
    236人看过
  • 有关企业房改的所得税政策
    2001年4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9号)。《通知》对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有关所得税业务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一、取消住房基金和住房周转金制度前企业出售住房所得或损失的处理为了筹集职工购房基金,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已将住房折旧、住房出租收入、上级拨入住房资金及有关利息作为住房基金和住房周转金单独核算,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根据收入费用配比和相关性原则,出售住房发生的损失不得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取消住房基金和住房周转金制度后,企业现有住房周转金余额(包括已出售职工住房净损益)如为负数,经批准后,可依次冲减公益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及以后年度未分配利润;如为正数,也不再计入企业应纳税收入总额,而直接作为企业的税后未分配利润处理,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如果企业取消住房周转金制度时相关的住房周转金负数余额较大,在较
    2023-06-07
    308人看过
  • 外资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内容
    (一)应税收入的内容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每个纳税年度的生产、经营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之后的余额。由此可见,在确定应税收入时,首先应明确纳税年度,之后才能确定各收入项目的具体数额。1.纳税年度。我国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所得税纳税年度为: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期间。但若存在以下情况,可按例外处理:(1)外国企业依照税法规定的纳税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有困难的,可以提出申请,报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后,以本企业满12个月的会计期间为纳税年度。(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该企业的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3)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2.生产、经营收入。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
    2023-06-07
    454人看过
  • 浅析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一、税率的选择我国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考虑到许多利润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税法又规定了两档照顾性税率,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24%、15%三档,加上地方所得税税率3%,税率与内资企业所得税基本相同,只是在征税对象的选择方面有所区别。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以后,是选择比例税率还是选择超额累进税率,是选择一档比例税率还是选择几档比例税率,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笔者认为选择一档比例税率为佳,其理由有三:一是比例税率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和中性原则,内外资企业可以在同等税收负担条件下开展公平竞争;二是多档比例税率或超额累进税率虽然具有较强的调节功能等优点,但是纳税人往往在适用不同比例
    2023-05-04
    385人看过
  • 涉外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分析
    房地产企业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在会计核算与税务管理上都有别于其他行业,主要表现在经营对象、销售方式、成本结转和征收方式等方面。针对于房地产行业的这种特殊性,国税总局制定了适用于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税收管理制度。目前外资房地产企业主要适用以下几个文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征收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3号)2、《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42号)下面就外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做如下介绍: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企业从事房地产经营业务的,应以其当期销售收入,扣除当期相应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当期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已售房产已预征的所得税+当期预征所得税此
    2023-11-22
    406人看过
  • 税务政策:小微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2017年,已将“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而且,企业享受这个优惠,是不用审批的,也不需要专门备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申报时自动就可以享受到这个政策优惠。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以内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税率为20%。例:应纳税所得额30万,那应交所得税为30*50%*20%=3万元。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1、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023-07-13
    147人看过
  • 哪些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哪些企业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问题一:哪些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一)谁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2、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1)居民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二)谁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
    2023-12-10
    487人看过
  • 中美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差异
    在公司税制方面,美国是古典制模式的典型代表,即对公司所得在公司层面课征公司所得税,对其获得股利分配所得的自然人股东再课征一道个人所得税。这与中国企业的所得税有所差别,主要体现在税收管辖权、税率、税基和征管手段的差异上。首先,两国税收管辖权存在差异。税收管辖权就是指国家在税收领域上的主权,是一国政府行使主权征税所拥有的管理权力,它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目前在国际税收领域,通行着3种税收管辖权,即所得来源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中国行使的是所得来源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而美国则同时采用三种税收管辖权。其次,两国税率也存在差异。在税率设计上,美国采取超额累进税率,对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美元至33.5万美元之间的,加征5%的附加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万美元的公司,要缴纳的附加税是超过1500万美元的应纳税所得的3%或10万美元的应纳税所得的3%,二者取较小者。主要从事提供服务的公司,只按
    2023-06-07
    206人看过
  •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什么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做法是在当年结束之日起的五个月内,带齐材料,到当地的税务机关交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一种纳税人缴纳所得税税款的行为,该行为受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约束。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做法是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流程如下:1.征收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复印件;3.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4.上年度审计报告、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5.地税综合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6.元月份各税电子回单;7.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复印件;8.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9.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
    2022-07-19
    247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预缴政策分析
    预缴方法不得随意变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其中,纳入当地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原则上应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所得税,体现量能负担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累计预缴税额与年度实际应纳税额之间的差异。一些企业由于生产上存在淡、旺季现象,或者存在生产周期长,各个期间收入不稳定、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等情况,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所得税。这里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企业的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预缴基数为实际利润额企业预缴的基数为实际利润额,而此前的预缴基数为利润总额。实际利润额为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
    2023-04-24
    124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如下: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2、直接投入费用。(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
    2023-02-17
    272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 更多>

    #企业所得税
    相关咨询
    • 现在实行的企业所得税还有区分内资企业所得税和所得税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现在不再区分了,都一样。只是原来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有个过渡期,到现在为止,基本上外资的过渡期已经结束了,内外资都一样。
    • 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4
      (一)加速折旧费用的归集 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 (二)多用途对象费用的归集 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其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程序是怎样的企业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所得税汇算清缴程序如下: 1.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与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帐帐、帐表; 2.针对企业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事项明细表”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是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 3.将审核结果与委托方交换意见,根据交换意见的结果决定出具何种报告,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还是咨询报告,若是鉴证报告,其报告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鉴证报告、保留
    •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上缴的所得税,需要计提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9
      可以计提,也可以不计提,采用计提方式的,所得税额是计入年度终了前的账务处理,不采用计提方式的,则所得税额体现在汇算清缴前,年度终了之后的时间多进行账务处理。不管采用哪种方式,最终不影响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就可以。
    • 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合伙企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5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企业所得税率是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与计税基数之间的数量关系或者比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企业所得税负高低的重要指标,是企业所得税法的核心。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三条第三款的内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