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挂了往来账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4:30:58 154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债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为诉讼时效的客体已无争议。这包括:

1、基于合同债权的请求权,如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利息请求权。

2、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主要是损害赔偿请求权。

3、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主要有必要费用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4、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

5、其他债权请求权,如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赔偿请求权。

(二)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又称物权请求权。通说认为,物上请求权是指基于物权所产生的请求权,主要有返还财产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和所有权确认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与物权不同,物权具有永久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三)人身权请求权。人格权和身份权的性质有所不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情况也不同。应根据诉讼时效的立法目的分别不同情况而定。

企业挂账属于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是属于适用诉讼时效的范围。

一、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人身权的请求权;

(五)财产性支配权:包括物权和知识产权;

(六)抗辩权;

(七)形成权;

(八)存款本息的请求权具有无特定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随时请求金融机构兑付的特殊性,如果适用诉讼时效,会关系到民众的生存利益,对于民众的生存利益会带来深刻影响,也不符合这个法律存在的特性,所以存款本息不适用。

(九)认购人是基于对国家和对金融机构的信赖购买债权的,他的投资具有类似于储蓄的性质,所以由国债和金融债产生的支付体系请求权不应该适用诉讼时效。

(十)基于投资产生的缴付出资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充足的资本是企业开展对外经营活动的保障,也是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担保,足额出资也是公司法定义务,缴付出资请求权不应该受到时效的限制,否则有违公司资本充足的原则。

(十一)如果对物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那么,超过诉讼时效而被他人占有的财产就会成为无主物。

二、诉讼时效经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

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满,发生胜诉权消灭的法律效果。这表明在我国现毛事立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即起诉权。因此当事人在护住时效期间届满后仍有权起诉,法院发受理,而不能裁定顺起诉。法院受理后,应依职权宴厅昏厥昌否届满。法院经审查认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应以判决驳回碑的诉讼请求。

考虑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取得的时效利益属于私人利益。因此就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届满,国家无主动干预必要。

(二)义务人的自愿履行

依《民法典》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此,于诉讼时效完成后,义务人自愿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可受领其履行而不不当得利,义务人于履行后反悔的,不得诉请权利人返还其所得。对于义务人已同意履行,但尚未履行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4月16日发布的(1997)4号批复中指出,根据《民法典》的精神,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时效利益的抛弃

所谓时效利益的抛弃,是指义务人在时效期间届满以后,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抛弃其取得的时效利益。尽管时效利益不得预告抛弃,但一旦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取得的时效利益属于其私人利益,应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允许其抛弃。时效利益一旦抛弃即视为时效期间未届满,重新开始时效期间的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2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诉讼时效能否适用二十年?
    诉讼时效能适用二十年,20年诉讼时效适用范围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适用于所有的民事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2023-06-29
    81人看过
  •  公司是否违反规定使用个人账户进行资金往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和个人账户的走账行为属于违规行为,涉及到的罪名是逃税罪。纳税人如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是不申报,以逃避缴纳税款且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纳税人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纳税,避免违规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和个人账户的走账行为属于违规行为,涉及到的罪名是逃税罪。纳税人如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是不申报,以逃避缴纳税款且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公司用个人账户走账会怎样?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以公司名义开立账户,用于公司资金的收付、存储和转移。禁止公司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或者使用个人名义收付款项。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公司使用个人账户进行资金收付,这将被视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属于违规行为。如果公司确有需要,可以开立一个专门的收
    2023-08-27
    220人看过
  • 货款欠条是否适用最长诉讼时效
    对欠条而言,如果其成因是基于借贷,如果欠条成因基于此前双方存在买卖等关系,那么,它实际上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欠条是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时候,由于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者拒不及时给付,债务人不得已而为之的。本应立即付款、及时结清却因无款可付而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出具欠条之日就是债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则诉讼时效应自写下欠条的次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因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下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当然,如果出具欠条时写下了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届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所以,如果欠款数额巨大,在一定的期限内起诉了还款人后除了在接受
    2023-03-18
    238人看过
  • 违章建筑是否适用2年诉讼时效
    违章建筑不适用2年诉讼时效,因为对违章建筑行政处罚不受时效限制。1、《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时效限制,“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条规定的立法原意是美好的,它一方面规定了行政机关必须提高行政处罚的效率,另一方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限制其处罚权的滥用。但是这条规定在立法表述和实际运用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一是“发现”一词使得行政机关在行使处罚权时由被动变主动,只要违法行为在两年内被发现,什么时候处罚行政机关说了算。二是起算点的问题。比如,一个人违章建筑,未办理任何施工等许可证明,等到过了两年期限后,被行政机关发现,拟作出处罚。2、《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起算点是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为经过两年,显然已过了处罚的时效。而是应该处罚,因
    2023-03-27
    55人看过
  • 诉讼时效届满对账是否有效?
    诉讼时效届满后再对账是不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主债务人在债权人发出的函件,包括对账单、欠款单、确认书、询证函上签字或盖章的,也应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债务人在催款单上签字或盖章被认定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实质是以该文件有催收债权的意思表示为条件的。而对账单、欠款单、确认书、征询函本身只是对债务是否存在以及数额多少的确认,并非催收债务,故如上述文书无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则不能仅根据债务人主张上述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就认定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消灭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
    2023-08-15
    307人看过
  • 商事仲裁是否适用审查诉讼时效
    纵观中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并未见涉及商事仲裁时效的特别规定,由此,依照《仲裁法》第74条的规定,商事仲裁时效适用相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诉讼时效的基本内涵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二、关于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的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2023-02-18
    482人看过
  • 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于过去的争议?
    诉讼时效能否溯及既往:经旧法确立的法律关系如果要用新法加以改变,难免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定,故此民事法律一般只适用于其生效后发生的事实和关系,“法律不溯及既往”是早在罗马法中就得到确立并为后世所公认的原则。通话记录能否中断诉讼时效打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电话录音就可以证明,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如果期满就不存在中断问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
    2023-07-20
    450人看过
  • 担保物权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中断
    担保物权诉讼时效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一、担保物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一)设定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是从担保物权属于债权的,因此是一种从物权。它随着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二)担保物权是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即担保物的所有人是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来说都是他人的所有物,因此是他物权。(三)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也就要保障债权人对担保物的一定物权,从而具有物权的效力。债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包括所有人)的干涉,并享有追及权,担保物落在他人手中,债权人可以追随主张其权利。同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实行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取得
    2023-06-25
    390人看过
  • 浅析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作者:贾宁薛…2010-10-1210:33:32来源:山西省临汾市审计局近几年,在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往来账款长期挂账问题比较严重,短则挂账三五年,长则达十几年之久。这种情况在各行政事业单位中较为普遍,值得引起我们重视。长期挂账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挂账。大部分是对方单位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留下的“尾巴”,对方单位已不存在。二是领导行为所致。由于前些年国家相关制度不健全,一些领导在任职期间把单位的资金借(放)出去,结果有去无回。三是个人行为所致。一些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和财务人员,对单位的长期往来款项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不是自己经手的事情,尽量不去过问,结果使单位的往来款越挂越多、越挂越长。为规范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审计建议:单位领导应严把资金使用关,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和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运作;单位财务人员在定时、定期编制专项资金使用
    2023-06-07
    217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只能适用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权,消除障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产权和登记的动产产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赡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原因(一)形成权的权利主体具有多重性,与诉讼时效的适用主体存在区别。由于形成权是依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权利,所以形成权人行使权利的目的既可以是为自己谋取权益,也可以是为自己免除或设定义务,在相应的法律关系当中既可能是权利人,也可能是义务人,呈现多重性的特点。但诉讼时效的适用则较衡一地适用于权利人对自己权益的保护制度上,其适用对象针对的仅是权利人。(二)形成权的适用期间呈现多样性,与诉讼时效期间存在区别。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形成权的行使期间多表现为除斥期间,有些特定的形成权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行使期间,有的甚至不限制期间。比如,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撤销
    2023-08-05
    68人看过
  • 股东的出资义务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股东的出资义务是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规定,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冒名出资有什么法律后果1、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2、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
    2023-02-24
    431人看过
  • 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于拆迁继承纠纷?
    拆迁继承纠纷有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的时间是三年。诉讼时效期是时间要从权利人知道或者是应该知道权利受到了损害以及义务人当天起开始计算。但是在权利受到损害但他开始超过了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如果有特殊的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进行适当地延长。农村房屋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农村房屋继承案件中,普通诉讼时效是2年;最长诉讼时效是20年。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对房屋的继承权受到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因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限从新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0年的诉讼时效从继承开始时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
    2023-07-01
    144人看过
  • 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于不当得利案件
    我国法律虽然没有针对不当得利作出具体的规定,但是根据基本法理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我们仍然可以得知。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不适用不当得利的情况包括在通常情况下,给付因欠缺给付目的而成立不当得利,但利人应付返还义务。但下列情况虽符合不当得条件,但法律排除其适用不当得利的规定:(1)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的给付。这种给付不得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如养子女对生父母并无赡养义务而赡养。(2)债务清偿期届至前的给付。偿务人对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为期前给付的,债务人不得请求返还。债务因给付而消失,期限利益视为自愿放弃。(3)明知无债务的给付。债务人
    2023-07-07
    418人看过
  •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是否正确
    一、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是否正确1、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正确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请求权上,设定一个时间来保护全合法权益,这就是诉讼时效的规定,又给这个时效加一个期限,就是具体的规定时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有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
    2023-08-06
    41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侵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否适用?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9
      侵权纠纷适用诉讼时效。 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在适用诉讼时效上不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根据《民法通则》第88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一直不主张权利,则出借人的债权也将丧失胜诉权。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
    • 的诉讼时效是否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9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可提起撤销之诉。该六个月期间,是指自然日,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延长、中止、中断的规定。
    • 批捕在逃是否适用追诉时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09
      批捕在逃不适用追诉时效。依据我国《刑法》关于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人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即对于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其已经实施批捕,仍然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是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
    • 最长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于债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3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