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护人特别诉讼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5:15:21 154 人看过

关于法定代理人的确定问题,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一,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对此,《民法典》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确定范围。人民法院可以从此范围中按照法定顺序予以确定相应的监护人;

第二,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第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该情形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一、监护人是父母吗

监护人不单指父母。

父母是未成年人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须被监护人不存在法定监护人和意定监护人;

2、须自愿监护人出于自愿;

3、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二、精神病人能否办理协议离婚

可以离婚,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不能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进行离婚诉讼,需要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对已设定监护人的,应由监护人代理诉讼。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第一顺序监护人,不可能配偶提起离婚诉讼时,同时作为另一方的监护人参与诉讼。这样正常人在向精神病人起诉离婚前需先启动特别程序变更监护人,由法院在其他顺序的监护人中指定监护人并作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应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4: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小额诉讼是特别程序吗
    债权债务纠纷
    小额诉讼不是特别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具有以下特征:1.传统的简易程序是根据诉讼标的额或纠纷的性质及复杂性进行划分的,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则更加单纯,基本上限于债权债务纠纷,通常被设立为独立于一般简易程序的特别程序。2.程序简便,完全按照常识化的方式进行运作。“小额诉讼请求程序所追寻的理想不需法律技巧的简易和效率3.注重调解。小额诉讼一般采取调解与审判一体化,在审理过程中可通过谈话的方式,让原告和被告直接对话,法官也不使用晦涩难懂的“法律语言”,而是积极规劝,促成当事人的和解。4.从形式和性质上看,小额诉讼程序属于一种民事诉讼程序,原则上由职业法官主持审判,因而与各种法院附设的非诉讼程序存在明确的区别。这种程序本身仍属于法院诉讼活动的组成部分,目的在于为公民提供一种低成本的、简便的司法救济。一般而言,在小额诉讼程序中,法官的职权和自由裁量权都得到积极发挥。然而,近年来在实际运作中,有些小额程
    2023-06-26
    187人看过
  • 军人离婚诉讼程序——军婚特别规定解读
    人民法院审理包括军人离婚在内的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这里的“两审”,是指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其中第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大部分军人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2、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起诉的,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3、诉讼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
    2023-06-11
    207人看过
  • 沪涉老特别程序案件量激增长宁法院发布监护人指定工作操作指引
    老人患了老年痴呆,民事行为能力弱化或丧失,由此展开的涉老特别程序案件则要求自立案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或公告期满的一个月内审结。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亲属间对监护权的争夺、基层组织指定监护职责发挥不充分、设立监护方式单一等原因,使得该类案件处理难度急剧加大,矛盾得不到及时化解。昨天,长宁法院发布《2009-2013年涉老特别程序案件审判白皮书》,该院受理的涉老特别程序案件数量激增,涨幅超过300%。70多岁的杭老伯长期患有高血压、脑梗、糖尿病等疾病,表达上存在着一定障碍。儿子去世后,他跟随小女儿生活。但是大女儿担心小女儿利用照顾父亲之便擅自处分父亲的财产,两姐妹闹上法庭。大女儿要求宣告其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受理后,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行为能力进行鉴定。但小女儿担心案件处理会改变父亲随其生活的现状,导致其无法再对父亲财产进行管理,故把老人藏匿起来,阻挠开展鉴定,两个女儿之间还为此发生
    2023-06-08
    216人看过
  • 审理确认监护权特别程序还是普通程序
    变更或者是确认监护权是可以运用特别程序来进行审理的;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一、特别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起诉。(5)依照特别程
    2023-03-16
    264人看过
  • 诉讼中的民事特别程序用裁定吗?
    判决指司法机关对审理结束的案件作出裁决的行为;裁定是指行政或司法审判机关在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对诉讼程序问题和某些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决定。(一)判决是对当事人双方争纷的事实进行认定与处理。而裁定一般适用于诉讼程序。(二)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通常审判结束后,法院都会给当事人判决书。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三)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裁定书是裁定的书面形式。其格式、写法和署名,与判决书基本相同,只是内容相对简单。(四)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五)判决和裁定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但是判决根据的法律是实体法,比如经济法等,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
    2023-03-20
    158人看过
  • 监护人指定程序针对重症病人有何规定?
    重症病人一般都是昏迷不醒或者意识不清醒的,所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等等。指定监护人单位的资格1、如果父或母尚在且具有监护能力,则父母是,不存在争议。2、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产生争议,由有关单位(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在被监护人的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起诉,由法院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023-07-06
    262人看过
  • 指定监护与意定监护有区别吗
    一、指定监护与意定监护有区别吗监护依设立的方式,可分为法定监护和意定监护。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意定监护即在法定监护之外通过当事人协议设立的监护,也称委托监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二、意定被监护人可以是哪些人?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
    2023-04-29
    415人看过
  • 对监护人指定谁监护
    一、对监护人指定谁监护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二、老人监护人证明是什么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监护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享有监护权的事实或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监护协议真实、合法的活动。有些情况下,特别是在涉外交往中,监护人为履行监护职责首先要证明自己享有监护权,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监护公证。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件;(二)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三)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四)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监护协议
    2023-05-06
    243人看过
  • 变更监护权特别程序要求是什么?
    一、变更监护权特别程序要求是什么?(一)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二)申请变更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须是与未成年人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三)法官裁判变更。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裁判。二、变更监护人起诉书范本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一)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监护;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0元。(二)事实与理由: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
    2023-04-16
    272人看过
  • 非诉程序与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今年新修改的民诉法还增加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而非讼程序就包括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类别民事审判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相对。普通程序即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一般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即民事诉讼法对法院审理某些类型案件另行规定的程序,案件类型不同,审理的程序也不相同。各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很不一致,划分的标准和种类也不相同。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大致可分为3类:非讼事件包括宣告失踪人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宣告公民无行为能力、督促程序(发布支
    2023-06-13
    144人看过
  • 村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村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是怎么规定的?村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并无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监护争议解决程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二、指定监护的条件是什么?指定监护人的适用条件是具有监护资格的当事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并且无
    2023-04-16
    345人看过
  • 撤销指定监护人应该适用什么程序
    撤销指定监护人应该适用特殊程序。人民法院审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在一个月内审理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而一般在我国司法实践当中,适用特别程序的民事诉讼都会使用一审终审制。监护权的取得有三种方式:(一)自然取得:即亲生父母在其孩子出生后自然取得对其孩子的监护权。(二)承继取得:未成年人的亲生父母离婚后,如果和他人结婚,其继任配偶,即孩子的继父母通过婚姻关系取得对这个孩子的监护权。(三)法院或者民政部门指定取得:当本来拥有专属监护权的亲生父母没有监护的能力或者不正当履行监护义务的,由法院或者民政部门指定未成年人的其他合适的近亲属或者村委会、居委会作为监护人,以及指定其他人员收养,或者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一、哪种情况可以撤销监护权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监护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权:
    2023-02-20
    187人看过
  • 【清算组】特别清算的界定及诉讼程序
    ????????【清算组】特别清算的界定及诉讼程序诉讼程序做初步探讨。一、特别清算概念界定及范围界定目前理论界对公司清算的种类划分存在很多观点,如两分法(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三分法(破产清算、普通清算、特别清算)、四分法(普通清算、破产清算、特别清算、强制清算。普通清算是由公司股东自行组织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清算;特别清算是由债权人借助法院的审判权进行的命令性行为;破产清算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申请,指定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按照破产程序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的一种清算;强制清算的前提是公司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清算的组织者是有关主管机关)、五分法(在四分法基础上,增加外资企业清算)。总体上来说,关于破产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与普通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很明确,没有争议。存在争议的就是破产清算与普通清算
    2023-06-14
    202人看过
  • 民事特别程序诉讼费是多少?
    依据诉讼费收费管理办法,所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不收案件受理费。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是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的一种,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特别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民事第一审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对。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如下的一般规定:(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
    2023-04-18
    12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监护人指定程序是什么,监护人的指定程序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7
      指定监护人公证有如下程序: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件; 2、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4、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监护协议不得含有强制未成年人接受宗教训练等有碍被监护人成长的内容,对
    • 特别程序(及副程序) 诉讼费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29
      民事诉讼,除了依照法律规定得减免诉讼费用的以外,都是要收费的,不管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还是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等等。
    • 小额诉讼程序是特别程序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6
      小额诉讼程序不是是特别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基层法院的小额诉讼法庭或专门的小额法院适用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 2022年法院指定监护人程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9
      人民法院为被监护人指定监护人的程序包括被监护人没有监护人或者监护有异议的,有关个人或者是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制定监护的,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 指定意定监护人的执行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4
      指定意定监护人的程序首先需要确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是合法权益是否处于无人保护的状态,监护是对未成年人还有成年的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合法权益,成年人的监护人范围是配偶,父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