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非吸案民事执行是否还能进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8 14:41:08 221 人看过

要按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处理。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等刑事案件结案后再处理。根据规定,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不属于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被害人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由法院在判决中责令退赔。如果法院没有责令退赔的,则被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分子归还被害人的被非法吸收的金额。

执行异议后还能执行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执行异议后还能执行。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这时是否可以执行,要依据具体具体情况。

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向执行法院提出的意见。提出执行异议是案外人维护自己合法民事权益的一种手段。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应提交书面形式执行异议申请书,同时应当符合下列主要条件:

(1)提出执行异议的时间应当是在执行过程中,即执行程序开始后至执行结束时。

(2)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只限于案外人。案外人是指执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因执行行为而认为自己权利受到侵害的第三人。

(3)异议的理由应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拥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能排除执行其他物权(如质押权、抵押权、留置权等)。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庭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审查期间,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执行措施,但不得处分执行标的。经审查认为案外人的提出异议的执行标的物是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特定物的,报经院长批准,裁定对该生效法律文书中止执行,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提出异议的执行标的物不是生效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物的,经审查认为案外人的提出异议成立的,报经院长批准后,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应当裁定立即解除或撤销,并将标的物交还案外人。

有时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一时难以确定,案外人已提供有效担保的,可以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申请执行人坚持继续执行并提供有效担保的,可以继续执行。因提供担保而解除查封扣押或继续执行有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裁定以担保的财产予以赔偿。

在执行收集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时,经审查认为案外人的提出异议成立的,执行庭应提出书面意见,报经院长批准后,提请上级法院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6: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执行相关文章
  • 8岁能否进行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能力
    8岁的未成年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获得纯利益或与责任能力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比如,未成年人接受别人的赠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与其责任能力相适应的合同是有效的,反之,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的合同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2023-07-04
    324人看过
  • 在刑事案件中进行民事赔偿是否可以进行财产保全?
    刑事附带民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刑事附带民事财产保全未能正常适用原因1、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启动在刑事案件受理之后,公安及检察机关在起诉前一般都对赃款赃物予以扣押,受害人对提起诉前保全时间无法掌握,诉前保全难以实现。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中,多数法官以刑事审理为主,对附带民事部分仅动员被告人尽力进行民事赔偿,以减轻处罚,或以有无调解可能进行审理,对将来能否执行很容易忽略。3、因受害人与被告之间在被告犯罪行为实施前不必然存在关系,除了因经济纠纷或邻里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外,原告很难提供被告财产线索,且被告人在押,对是否被告人财产查明难度较大。4、法官没有明确告知受害人有提起财产保全的权利,受害人也不知道行使该权利
    2023-07-06
    171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能否再进行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中能再进行民事诉讼。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刑事诉讼中能否再进行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七章 附带民
    2022-06-25
    156人看过
  • 能否提供刑事案件材料给办案人进行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允许受害者提起民事诉讼,但需以附带民事诉讼方式进行。当受害者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或是财产遭到了犯罪分子的破坏和损毁,从而导致其物质损失时,他们有权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若受害者的财产被犯罪行为人非法占有、处置,则他们也可选择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4-05-02
    461人看过
  • 刑事没收财产民事还能执行吗
    1、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2、被判处财产刑,同时又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民事赔偿责任。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被执行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3、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执行。受托法院在执行财产刑后,应当及时将执行的财产上缴国库。一、没收财产具体是怎样的1、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
    2023-03-22
    208人看过
  • 民事案件在执行阶段是否可转成刑事案件
    一、民事案件在执行阶段是否可转成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在执行阶段可以转成刑事案件,看是否属于刑事犯罪,如果属于便可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执行程序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刑事案件并不是民事案件的转化。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有犯罪行为的可以直接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刑事案件不起诉有几种刑事案件不起诉的种类如下: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3.犯罪分子被赦免;4.亲告罪,没有告诉撤回
    2023-08-27
    304人看过
  • 被判非法集资罪后还能否进行民事诉讼
    一、被判非法集资罪后还能否进行民事诉讼被判非法集资罪后还能否进行民事诉。被害人因非法集资犯罪行为遭受财产损失的,有权独立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犯罪分子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有哪些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非法集资的主要危害:一是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活动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
    2023-04-18
    400人看过
  • 非法行医属于民事还是刑事?
    由于非法行医与医疗纠纷的性质不同,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和条件也有很大差别。从本质上讲,非法行医与其他普通伤害是相同的,但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分析,非法行医无论手段如何恶劣,仍然属于过失犯罪。即非法行医者对发生的伤害结果应该预见,因累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非法行医者对伤结果的发生不是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而是持不定的态度。值得注意的是,有的非法行医者,还是靠诊疗营利,而是打着诊疗的旗号,或直接骗取钱财,或兜售伪劣“药品”,或在病人身上实施明知有毒或有害的措施,此时已不属于单纯的非法行医,应按故意犯罪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信用卡欠款属于民事还是刑事通常是民事责任,但如果是恶意透支,才可以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对信用卡欠款的起诉通常属于民事案件。但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或者期限透支,经发卡行两次催促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属于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15
    58人看过
  • 民事和刑事案件执行时候哪个先执行
    一、民事和刑事案件执行时候哪个先执行民事和刑事案件执行时候没有先执行的说法,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二、民事执行立案需要什么材料民事执行立案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执行书两份。应写明申请执行的依据、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及金额(本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3.代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应提交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4.申请执行人涉外、涉港澳台的,必须提供经公证、认证材料。三、一般民事执行程序是怎样的?1
    2023-05-05
    264人看过
  • 民事诉讼执行中能进行调解吗
    被执行人是可以再次提出执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对执行和解次数是没有要求的,但申请人同不同意就是另一回事。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民事诉讼缺席审判后只能强制执行吗法院缺席判决后,并不是只能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判决书的,不需要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经申请人申请后,法院才会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
    2023-07-24
    276人看过
  • 诈骗案件是否可以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诈骗犯罪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集资诈骗案件可以民事起诉吗集资诈骗案件不可以民事起诉,集资诈骗数额较大的涉嫌刑事犯罪,应该报警处理,在法院审理集资诈骗案件的过程中,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2023-07-07
    208人看过
  • 非法吸收公款案件中的民事诉讼该如何进行
    在此情形下,受害者可选择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以求索回其所遭受的“存款”损失。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涉及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一类犯罪行为的刑事案件并不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适用条件,因此受害人无法直接就此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是,法院有权力在审判过程中裁定并命令被告人全额赔偿或退还非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08
    69人看过
  • 刑事案件结案后执行死刑在哪里进行
    一、刑事案件结案后执行死刑在哪里进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二、死刑执行流程有哪些?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2、原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3、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4、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5、指挥执行的
    2024-01-05
    412人看过
  • 刑事案件能否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一、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三、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程序对具备暂予
    2023-05-01
    40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 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 更多>

    #民事执行
    相关咨询
    • 民事案件不执行刑事案件执行费能否提出退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8
      1.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更改,抚养费一般是收入的20%-30%,如果超过这个数额可以诉讼请求减少。2.要证明房钱是女方父母所出才能要回,否则属于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 民事执行是否因刑事案件中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7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
    • 能否对刑事退赔进行强制执行?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1-1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与一般民事判决强制执行是一样的。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
    • 民事案件的执行遇见刑事案件立案,民事的强制执行是否要停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如果申请执行的财产与刑事案件有关的话,要中止执行;等刑事案件完结再执行
    • 能否提供刑事案件材料给办案人进行民事诉讼
      上海在线咨询 2024-09-20
      刑事案件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哦!但是这种情况叫做“附带民事诉讼”。当您因犯罪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权益或遭受了财物损失时,您有权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提起这类诉讼。如果您的财产被罪犯非法拥有或处置,那么就可以据此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进行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