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曝光他人照片是否侵犯隐私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行为涉及到他人隐私的,曝光违法行为是会侵犯隐私权的,曝光违法行为时,应该对违法人员采取打码、匿名等处理手法。
《关于严格规范广播电视节目保护个人隐私的通知》
1、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广发〔2006〕43号)等有关宣传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广播电视节目个人隐私保护工作,坚决杜绝违反规定、暴露个人隐私、侵犯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尤其要注重加强对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2、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公开报道受害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肖像、声音;不得出现被拐骗等受害女性的姓名、肖像、声音;不得报道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声音及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种内容。如确实需要,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处理。
3、在事故、灾难、案件等报道中,不得出现未作任何处理和掩盖的尸体、器官及血腥残酷画面。要最大限度地减少遇难者亲人悲恸欲绝的凄惨画面。
4、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引进、播出各类广播电视节目时,要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因报道失实或不当,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要公开更正,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报道的良好秩序。
5、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制定一套包括监看、登记、通报、处罚和整改要求的监管办法,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工作,对违反宣传管理规定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有关人员,依法依纪及时处理。
6、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播出《出走的母爱》等存在涉嫌侵犯他人隐私问题的节目。对于同类节目,要实行重播重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各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如再出现此类违反有关宣传管理规定的行为,总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父母侵犯孩子隐私权怎么办?
父母在没有得到子女同意的前提下,私自拆看其信件、手机、电脑是侵犯其隐私的行为。父母了解、关心子女应该与子女进行沟通与交流,而不能通过偷看子女的信件等侵犯隐私的方式来掌握其思想和行为。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子女并非父母的附属物,其人格独立,子女的信件、手机、电脑是个人隐私的一部分,父母也应当尊重子女的隐私,要树立隐私意识,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
所以,当父母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孩子主动与父母沟通,说明他们的这一行为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同时也是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相信父母会理解、尊重。如果父母固执己见的话,可以求助于学校老师,甚至有关部门帮助协商解决。
三、曝光别人隐私图判多少年吗?
曝光他人隐私图片的,如果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他人照片被曝光会不会侵犯隐私权
161人看过
-
谁有权曝光女性隐私照片是否触犯了法律
93人看过
-
记者曝光别人隐私是否侵权
105人看过
-
曝光女性隐私照片会不会犯法
57人看过
-
把他人隐私曝光犯什么法
56人看过
-
侵犯他人隐私的聊天记录曝光事件
414人看过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 更多>
-
在网络上曝光他人隐私照片会判刑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14故意诋毁诽谤她人名誉涉嫌诽谤罪(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
-
曝光隐私犯法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4-03-22未经允许曝光个人隐私,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是犯法的行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法律规定,在网上散布他人有关隐私的照片造成受害人精神伤害算犯罪,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应该报警处理,要求他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
拍摄不道德行为的照片在报上曝光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1原告刘国庆原告张卫国被告孙佳俊被告《某某晚报》社2004年8月20日傍晚,《某某晚报》社记者孙佳俊外出采访归来,在东方广场看到二原告刘国庆、张卫国骑自行车撞倒一位70多岁的老人,二原告不但不赔礼道歉反而出言不逊,欺侮被撞老人。旁边一位同志出于义愤、指责他们的不道德行为,二原告恼羞成怒,将该同志鼻子打伤,记者孙佳俊见此情景,即用相机拍下该场面。第二天,《某某晚报》配以“如此英雄”的标题和说明在第四版
-
曝光小偷照片侵犯肖像权会怎样重庆在线咨询 2024-09-04法律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盗窃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甚至犯罪,曝光小偷照片侵犯肖像权会怎样,法律不予保护 以诬告陷害诽谤方式损害肖像权人就构成违法。例如你没有证据证明就把A的照片贴出来说对方是小偷,这就构成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