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第三方债务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0 10:35:01 405 人看过

一、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第三方债务人吗?

1、债权人不一定可以直接起诉第三方债务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法院可能会判处借款人还款、也有可能不会。

借款后不偿还,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不影响法院判决,债权人提供证据能证明借款事实的,法院会判决债权胜诉。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债权人可以在2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强制执行后,借款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人发现借款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再申请执行。

二、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债务人长期不还债需要注意催讨、再者需要及时起诉。

1、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2、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三、借钱不还起诉理由是什么?

1、借钱不还起诉理由为被告应当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却拒不返还。

诉讼理由有事实上的理由和法律上的理由,如合同纠纷,原告起诉时要说明双方合同关系成立和对方不履行义务的事实,这是事实上理由;原告提出被告不履行合同是违法行为,应受法律制裁,这是法律上理由。

2、借钱不还去法院起诉需要的证据材料:

(1)当事人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

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②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工商登记档案,社团法人登记证等;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

③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

(2)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收据、还款计划书、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

(3)诉讼时效证明。如还款催收通知书、催收短信、催收电话录音、债务人出具的还款计划或者还款承诺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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