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强制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8:20:27 461 人看过

强制执行一般是在相关的规定或者处罚有人不认可,不执行的情况下,法院进行的措施,保证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和赔偿。法院在进行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一定要分析好当前的情形和收集可靠证据。

一、交通事故定责对方耍赖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定责对方耍赖不赔偿的,可以提交有关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处理,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协商赔偿不成,可起诉至法院;

3、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交通事故属于侵权类案件,受害者可以去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以保证自己得到应有的利益。

二、被强制执行是失信人员吗

被强制执行不一定失信人员。失信需要法院采取了,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措施,才能够被称为失信人员。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多种,如查封、扣押、冻结、拍卖、限制高消费等,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同时适用,失信黑名单措施可以在强制执行阶段适用。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有:

1、法院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法院有权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和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2、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会有逾期还款负面信息记录在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不执行的,涉嫌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4、根据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三、多少钱的债务可以查封

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可知,并没有规定多少钱的债务可以查封,法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封的措施

对于法院会查封房产的情形有如下三种:

1、发现执行人恶意转移、变卖房产时

2、当事人申请了诉前保全;

3、在具体的执行案件中,发现执行人暂时没有履行的能力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依照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的情况下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就有可能会对房产进行查封。通常程序和案例如下:双方发生借贷纠纷时,当有借贷超过法律规定利率的话是不予保护的,这样对方必须还你的本金和应得利息,若对方不履行其义务时可以到法院起诉他,当他不到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结果下来后你可以依据判决结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6日 1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行政强制措施在诉讼期内能够执行
    我国行政机关在进行诉讼的期间是可以对被告人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但是被告如果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具有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而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停止执行。一、简述税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税务行政诉讼是国家审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诉讼活动一样,应遵循一些共有的诉讼原则,但税务行政也有自己特有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这是《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的一些原则,在税务行政诉讼中这一原则表现得尤为明显。税务行政相对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税务行为不停止执行。实行这一原则主要是考虑如果在税务行政诉讼期间,停止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一方面剥夺了税务机关的行政管理权利,在税务管理上形成一种暂时的“真空”或放任阶段;另一方面,即使退一步讲,如果这一税务行政行为在诉讼结
    2023-03-01
    26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在什么情况执行?
    行政机关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1、催告程序催告,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行政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向其发出通知,告知并催促其自觉履行,并告知其不自觉履行将产生的不利后果。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1)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是行政机关的义务,除非当事人自愿、明确地表示放弃该项权利,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阻碍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2)行政机关必须客观、充分地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认为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3)行政机关应当根据采纳当事人意见的实际情况,对行政处理决定作出调整,但不得因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对其不利的处理。3、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行政机关已经履行了催告程序;(2)催告期限届满,当事人逾期
    2023-03-23
    304人看过
  • 能否在特定情况下强制执行拆迁政策?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什么情况下可以判拘役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我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在我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
    2023-07-03
    24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房屋才能被强制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
    2023-08-17
    22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法院能强拆房子
    一、什么情况下法院能强拆房子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1、在签约期内达不成协议(这里面需要有征收方与被征收人的一个协商过程。)2、被征收人拒不履行搬迁义务;3、被征收人拒不执行补偿决定;4、期限内,被征收人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条款说的是对不执行补偿决定,又不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般说来强制执行是补偿决定的最后一步。强制执行的方式在执行前,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方法,一般会由公证机构办理被征收房屋的证据保全。而后,执行主体从裁执分离原则出发,一般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部分地区由人民法院自行执行。这是比较专业和书面的说法。从事实来看,很
    2023-03-22
    327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无财产的情况下怎样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执行能力,再恢复执行。同时法院应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有: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
    2023-08-15
    445人看过
  •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
    2023-06-13
    16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能对股权进行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股权的执行对象是什么?哪些情况下才能对其股权进行强制执行?因为股权具有财产内容,故可以成为执行对象。但是,执行对象只能是股权中的财产权利,股东的其他权利不能作为执行对象。股权中的财产权内容包括出资的股金,如果只执行股息和红利,不是对股权的执行,而是对股息、红利的执行。股权的强制执行应遵循合理,公平,慎重的原则,要排除股权执行的随意性,不符合股权强制执行条件的,不能对企业股权进行强制执行。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股东除股权之外,其他财产执行不能时,才能对其股权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股权,可能会给股份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影响,会使股东之间合作伙伴关系发生变化,因而,被执行人若有股息,红利、现金、存款和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一般不执行其股权,只有在无股息,红利,现金,存款和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者执行其他财产比执行股权更为复杂或困难的,或者上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才考虑执行股权。法律和司法解释虽没有
    2023-06-21
    122人看过
  • 被执行人是否会在未通知的情况下被强制执行法院查封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时,会通知被执行人到场,如果被执行拒不到场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执行。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强制执行法院会通知被执行人吗?强制执行法院会通知被执行人。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
    2023-07-04
    500人看过
  • 强制腾房法院哪种情况不执行
    只有这一个住处,并且此住处是自己或同居人赖以生存的地方,为日常生活所必需。一、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有哪些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有: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2.便于监视、管理;3.能够保证办案安全。二、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根据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三、异地监视居住由谁执行异地监视居住由住所地所属县级公安机关执行。在执行期间,犯罪嫌疑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住处或者指定居所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予以批准。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
    2023-02-22
    132人看过
  •  民事强制执行何时才能到法院?
    执行强制措施通常能迅速获得财务支持,但法院执行并不能保证一定能将所有款项执行到位。如果对方有其他财产,则需要通过评估、公告、拍卖程序来处理,时间可能较长。执行强制措施后,通常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获得相应的财务支持,一般为几天或几个月的时间。但法院执行并不表明法院一定能帮你将钱全部执行到位,一切都要看被执行人的实际经济状况。如果对方能自觉履行,或法院能查询到对方存款的,则可能很快就能得到执行款;如果对方只有其它财产的,则需要通过评估、公告、拍卖程序来处理,时间会较长。"法院强制执行多少钱?"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时,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等义务时,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汇款;2.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3. 强制被执行人依法应承担的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4. 加倍支付迟延
    2023-11-11
    52人看过
  • 要等多久才能在强制执行下拿到钱?
    强制执行多少天能拿到钱是没有规定的。1、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一、行政强制执行以下情况下中止: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二、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下: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总之,强制执行多久能拿到钱法律没有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
    2023-06-30
    75人看过
  • 离婚判决能否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离婚对方不同意,有下列情形的,法院会强制判决离婚:1、重婚或配偶与别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5、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起诉离婚分财产对方不同意法院能判离吗我国国家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只要个人认为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都有权利向对方提出离婚。如果双方能够对离婚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都能达成一致,那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这是最快最好的离婚方式。如果有任何一点达不成一致,那只能去法院诉讼离婚,但诉讼离婚需要提供感情破裂的法定证据,比如家暴或者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样法院才会在第一次起诉时便会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如果感情破裂的证据不充分,通常第一次不会判离,那半年后再次起诉,判决离婚的概率就比较大,因为连续起诉这
    2023-08-06
    45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才能仲裁申请执行管辖?
    对于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我国仲裁机构作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的,应提交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如已经申请财产保全的,应提交相关财产保全材料。一、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申请执行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和证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4、继承人或权
    2023-06-26
    7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法院民事强制执行要拘留什么情况下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 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 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
    • 新拆迁法出台后,什么情况下法院执行强制执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7
      司法强拆之前: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
    • 哪些情况下法院会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26
      1、法院判决等法律文书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人没有自动履行的,权利人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执行过程,可以依法查封、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等财产。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被执行人所欠债务。 3、如被执行人仅有一处住房的,法院在执行拍卖后,应当为被执行人保留五到八年的房租作为过渡安置费用。
    • 什么情况下用法院能判释中止强制执行的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时没有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主张执行目标的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暂停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暂停执行的其他情形。
    • 不能在哪些情况下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5
      1、行政单位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2、行政单位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