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借款后去世,给母亲留遗产,还款后担保人预主张追偿权,但遭到其母亲严厉拒绝,认为这是给自己的赡养费,另外自己也不知道这些借款,与自己无关。这种抗辩能否得到法律支持?2014年10月21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被告崔玲在其继承的被继承人葛波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原告邓峰66000元。
原告邓峰与被继承人葛波系好友关系。葛波生前系离异之人,与前妻于2011年9月离婚,婚后无子女,2014年1月因病去世。去世后留有遗产主要有公积金50693元、企业年金18005元,由唯一继承人其母亲崔玲继承。
在其生前,有两笔债务,其一是在2013年8月份向债权人丁力借款50000元,借款期限一个月,月利息2分5厘,担保人是邓峰。葛波为债权人丁力出具收到50000元的收条;其二是在2013年10月份向魏冬借款50000元,并出具欠条,借款期限至2013年12月17日,担保人依然为邓峰。
两笔借款到期后,由于债务人葛波处于病发期,故债权人丁力、魏冬二人都未立即主经债权。但没想到债务人葛波不久便去世。在债务人去世后,债权人丁力、魏冬便以担保人邓峰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调解,邓峰给付上述两债权人共计66000元,丁力、魏冬与邓峰之间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2014年6月,原告偿还上述两债权人后,便以继承人崔玲为被告,要求其偿还担保的债务66000元。
在诉讼中,被告辩称,这些财产是孩子遗留下午自己的养老钱,自己不清楚被继承人与原告还有债务,也不知道债务是否属实,也与自己无关。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合法债务,继承人有义务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的范围内偿还。本案中被继承人葛波与丁力、魏冬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两次借款中,借款人系葛波,邓峰为担保人,应对这两笔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故在邓峰对该两笔欠款偿还后,依法有权向借款人葛波追偿的权利。被继承人葛波死亡后,被告崔玲作为葛波的合法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有义务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予以偿还,因邓峰实际偿还丁力、魏冬66000元,故对被告的抗辩不予支持,被告应依法偿还原告66000元。鉴于上述情况,故法院作出支持原告部分请求的上述判决。
(文中人名全为化名)
-
担保人代偿债务40万向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获法院支持
149人看过
-
债务公司人去楼空追讨股东未获支持
217人看过
-
哪些人应该承担债务人去世后其遗留的债务
388人看过
-
为债务人偿还贷款诉求法院追偿获支持
82人看过
-
债务人去世后,应该由谁来偿还遗留的债务
422人看过
-
担保人需不需要在债务人去世后偿还债务?
464人看过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
保证人为债务人偿还 诉求追偿获支持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0t原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诉称,2004年12月,原、被告与上海某银行北京某支行签订了《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被告马某购买原告开发商品房一套,采取商业贷款的付款方式,其中99万元由被告向上海某银行北京某支行借款并向原告支付,被告按月偿还月供,原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08年初被告开始出现欠款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承担了连带保证责任。截止到2008年11月,银行从原告帐户中陆续扣划共计9580
-
老人去世后家人需承担遗留的债务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3根据《继承法》规定,在老人去世后,子女应该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老人遗留的债务,如果没有继承遗产或放弃继承遗产的,则子女在法律上没有偿还老人遗留的债务的义务。《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债务人去世后遗留的债务,一般应由谁来承担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31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可由以下人员承担: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向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债务有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配偶应当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债权债务将被消除,无需偿还。
-
债务人去世后,应该由谁来偿还遗留的债务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31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可由以下人员承担: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向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债务有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配偶应当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债权债务将被消除,无需偿还。
-
夫妻二人去世,一人在去世前留下的债务,要拿全部遗产抵债务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6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并不可能因为他去世而就可以用他个人的遗产来,必须要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来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