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债权质押的特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4:10:19 215 人看过

1、一般债权质押属于一种担保物权

(1)担保性:我国学者认为一般债权质押是以一定的可转让的指名债权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一种担保物权;(2)物权性:虽然一般债权质押的标的为指名债权,但由于其属于担保物权项下的一个细目,因而理所当然地具有物权性质。既然具有物权性,那么就有优先性:优先于债权而适用,如果在对同一债权进行担保,既有权利质权,又有保证的情况下,应以权利质权的实现为先;(3)支配性:质权人不必依赖出质人的行为就可以直接行使质权,从而实现自己的债权。但由于这种质权的标的是一种请求权,这就使得质权人权利实现与否及实现的程度与次债务人的履约程度直接相关,并因此产生了一般债权质押的物权性与标的债权的债权性之问的矛盾。

2、一般债权质押的标的是一种财产权

首先,标的债权以一般债权为限。其次,作为一般债权质押之标的债权必须是可让与的,这是由质权的最终实现方式决定的。可让与就使得下列的财产是不能作为一般债权质押的标的的。(1)合同性质决定不能让与:第一,如雇佣合同中,雇佣人对所雇佣人的债权,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对受托人的债权等这一类当事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信赖关系的合同之债权一般是不能转让的;第二,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同样是不能质押的;第三,专门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设定的债权;第四,不作为债权。(2)以当事人约定不得让与的,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及强行法规定,均有效。(3)法律规定不能让与的:比如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不得让与。

3、一般债权质押属于一种准质权

通说认为采取权利标的说比较准确地揭示了一般债权质押的性质,为债权质比照适用动产质的规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4: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债权质押_债权申报_债权质押的申报有哪些情形
    债权质押申报情形:1、职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为我国破产法上的职工债权。职工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利息请求权。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利息,随本金一同申报。3、待定债权。叉称或然债权,是指其效力有待确定的债权,包括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这些债权可以申报,但必须说明其待定的状况。4、连带债权。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
    2023-06-08
    281人看过
  • 债务人怎么能拿到抵押权,抵押权的特征有哪些
    一、债务人怎么能拿到抵押权1、债务人是不能拿到抵押权的,抵押权是归债权人所有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抵押权就会消失。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抵押权的特征有哪些(一)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2023-06-16
    134人看过
  • 探讨质押权的特性有哪些?
    质押权必须具有以下特点:1、权利应当是私法上的财产权,应当以财产为内容,可以用金钱来估价,人格权和与身份有关的亲属权、荣誉权、监护权不得出质;2、权利应当具有可转让性,出质权利不能转让、变现、担保债权的,不能转让的权利无效,这种权利,如继承权;3、权利应当具有特定性,持有权利凭证的当事人可以控制权利的实现。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质押权的概念是什么呢又具有什么特征呢(一)质押权的概念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二)质押权的特征1、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产生的担保物权。2、质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3、质权是动产
    2023-07-05
    442人看过
  • 一般债权质押的弊端是什么
    但实际上这些,恰恰说明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立法虽着重搞活流通,但其立法的基础却始终在保障交易的安全,并试图谋求交易安全与交易迅捷的最佳结和点。民法典正是为了消除人们的顾虑,保障交易安全而生的。在其立法价值取向上,安全性的价值始终重于迅捷性价值.如果在民法典里面宽容担保标的的泛滥,最终将动摇民法典的地位,将交易各方置于放纵担保标的泛滥一并而来的风险之下。实践上的弊端。首先,当债务人单独或与次债务人同谋实施侵害质权行为时,法律对质权人保护性规定反而有时候有加大其成本的可能.当出质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实施无偿,低价处分债权的行为时,我国立法规定此时的质权人享有代位权或撤销权,但此种权利的意义远不如物权,实际上等于以低价位的救济取代了高价位的支配权,质权人的物权人身份完全丧失。不仅如此,质权人为了使质权能够实现,还应随时关注标的债权债务关系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尤其要对出质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从而增加了质权
    2023-05-04
    282人看过
  • 家庭暴力的特征一般有哪些
    家庭暴力的特征:首先是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一般发生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中,以家庭内为行为场所。其次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具有特定的亲属关系。第三是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复杂多样,主要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家庭暴力的危害有哪些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1)家庭暴力首先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特别是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和自由权。(2)家庭暴力伴随着受害人的精神摧残。(3)家庭暴力危害家庭幸福和子女成长。(4)家庭暴力严重地危害社会安定,阻碍了社会发展进步。《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2023-08-01
    66人看过
  • 滥用职权行为一般具有哪些特征
    构成滥用职权的行为具有两个特征:一是滥用职权行为发生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超越这一范围,便构成了其他违法;二是滥用职权行为表现为不正当地行使权力。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三是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四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6-12
    217人看过
  • 一般债权是否可以质押
    针对一般债权是否可以质押,我国《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主要因合同产生,也可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及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而产生。根据债权的表现形式不同,债权可分为普通债权和证券债权。普通债权(一般债权)是指不以证券表示其权利的债权。而证券债权是指债权以证券为表现形式,其与证券不可分,离开证券,债权就无所依附,且行使债权必须以持有证券为前提,否则不能主张权利。我国立法确认了证券债权可以入质,如《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质押。但对普通债权可否入质,《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从比较法角度来看,各国或地区立法,大都允许以普通债权设立质押。《民法典》也并没有规定普通债权不可以质押,而民事规范属任意性规范,允许当事人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所以,普通债权质押担保并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视为合法。最高人
    2023-04-06
    92人看过
  • 一般的债务债权都具有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般的债务债权都具有的法律特征有: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不具有排他性,债权为相对权等,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一、隐性合伙人有请求权吗隐性合伙人有请求权。请求权是民事诉讼法中基本的权利,是提起诉讼的基石,是实现胜诉权利的充分必要条件。本质上,请求权只能向特定相对人提出请求,只能基于债权或者物权或者其他一定的法律关系,对相对人有一定法律后果的诉讼权利在诉讼中体现为相对性和请求性。胜诉权是通过法院审其提出的请求权进行审查、考虑、思辨,最终获得支持和确认的权利,具有绝对性、对世界性和排他性。因此,性合伙人有权要求,并将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二、债权能不能做为质押能。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主要因合同产生,也可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及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而产生。根据债权的表现形式不同,债权可分为普通债权
    2023-03-10
    159人看过
  • 债权抵押与债权质押都有哪些不同
    一、债权抵押与债权质押都有哪些不同1、担保物种类不同抵押物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而质物必须是动产和财产权利,不动产不能适用质押,法律也没有规定不动产可以质押,主要理由是不动产由于其性能决定不可转移占有,所以只能适合抵押担保。动产既可抵押,也可以质押。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还是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通常都由当事人选择。但是,有些动产适宜抵押,而不宜质押,如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不能交付债权人占有,当然。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的当事人一般不会与自然人发生民间借贷,即使发生民间借贷,也不可能将这些巨额财产用于民间借贷的抵押或者质押。《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的财产权利一般适用于出质而不宜适用抵押。但是,《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荒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也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权利,但因是设立在不动产上的财产权利,所以只能用于抵押,而不能出质。2、担保物权设立的条件不同质权和抵押
    2023-04-23
    385人看过
  • 质押有什么样的特征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质押具有以下特点:1、具有所有担保物权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2、质权的标志是动产和可转让权,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3、质权是转移质物所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质押担保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即债务人可以以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者合法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给债权人。一、动产质押的法律规定动产质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银行占有,将该动产作为银行债权的担保。动产质押有如下特征:(1)动产质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即质押权的设定须以有效的债权债务的设定为前提,主债权消失,质权即不存在。(2)质物只能是动产,并且是可转移占有权的特定的动产,具有流通性和可转移性。动产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质权人与出质人不能约定由出质人代为占有质
    2023-06-27
    55人看过
  • 一般毒品犯罪有哪些特征
    (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
    2023-06-19
    274人看过
  • 质押特征
    质押
    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2.质权的标志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3.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一般债权质押的特征有哪些1、一般债权质押属于一种担保物权(1)担保性:我国学者认为一般债权质押是以一定的可转让的指名债权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一种担保物权;(2)物权性:虽然一般债权质押的标的为指名债权,但由于其属于担保物权项下的一个细目,因而理所当然地具有物权性质。既然具有物权性,那么就有优先性:优先于债权而适用,如果在对同一债权进行担保,既有权利质权,又有保证的情况下,应以权利质权的实现为先;(3)支配性:质权人
    2023-08-18
    471人看过
  • 一般债权质押有什么设立条件
    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必须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关系除可单独签订质押合同外,也可以由主合同的质押条款体现。本案中,张某与李某签订的质押借款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均符合法律的规定。2、质物必须是可转让和可扣留的动产。3、质物交付质权人占有。《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此为质权成立的最重要的要件。质押合同属实践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并不必然成立、生效,只有在动产质权的标的物即质物交付时才成立、生效。质押的名词解释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
    2023-02-04
    469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权利质权中的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的特征
    一、什么是债权权利质权中的应收账款质押债权权利质权中的应收账款质押是指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出质的一种质权形式。这些债权由于有一定的书面凭证作为记载而表征化和固定化了,一定程度上已经具备了物化的性质,而普通应收账款债权由于不具备类似的权利凭证作为表征,在权利的公示、权利的期限及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要素方面仍存在不确定性。二、应收账款质押的特征应收账款质押的特征如下:1.可转让性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是依照法律和当事人约定允许转让的。如当事人在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贸易或者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基于该基础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权利是不可以转让的,基础合同的权利义务只及于合同双方。2.特定性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的有关要素,包括金额、期限、支付方式、债务人的名称和地址、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基础合同的履行程度等必须明确、具体和固定化。3.时效性用于设定质押的应收账款债权必须尚未超过诉讼时效。
    2023-06-08
    24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动产质押, 动产质权的特征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动产质押是指什么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关系以质权人的动产质权为其内容,以出质人与质权认为其主题,以质物为其客体。动产质权有以下特征:1、动产质权是一种担保物权;2、动产质权的客体仅
    • 质押债权有哪些征收法律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9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这里所指的破产财产作为清偿总额的,是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剩余的所有破产财产总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指出,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法律之所以作出这种清偿顺序的规定,是因为: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
    • 股权质押一般有哪些流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3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股权质押执行流程有: 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2、质权人和出质人依法办理出质登记。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 质权的特征有哪些哪些权利可以出质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什么是质权在中国的法律语境中,质权指的是动产质权。质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形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出质人也可以将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仓单、提单等财产权利出质,这时质权称为权利质权。二、质权的特征是什么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也具有不
    • 股权质押合同中质押质押合同有哪些特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9
      股权质押合同当事人包括: 1、出质人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