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5:40:12 277 人看过

1、民事诉讼权利能力

诉讼权利能力,也被称为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或者当事人能力,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所必需的诉讼法上的资格。

当事人必须具备当事人能力,这是诉讼要件之一。如果起诉的当事人没有当事人能力,法院将驳回起诉。

2、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3、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关系

诉讼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

诉讼权利能力是成为诉讼上各种效果所归属的主体的一般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归属的主体所必要的法律资格。

主体没有诉讼权利能力即当事人资格,法院就无从对其行使审判权。

如果有诉讼权利能力而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判决的利益或不利益将无从归属。

当事人资格的诉讼法主体,一般应享有民事实体法上的权利能力,如果在诉讼中丧失当事人能力(如公民死亡或法人合并、分立、终止等),还需要有人承继诉讼。

所以当事人能力总是存在着与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致性、关联性。

但是,位这种关联性与一致性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必不可少。诉讼当事人能力问题,是诉讼法上的问题。民事权利能力并非诉讼权利能力存在前提,在某些情况下,二者存在一定的分离性。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是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各种程序性权利,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起诉权和应诉权及反诉权。起诉权是指一个就特定的民事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应诉权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参与诉讼并作出回应;反诉权则是被告针对一个的起诉所主张的请求作出反诉请求的诉讼。

(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当时在诉讼中为了获得更好的诉讼效果,有权通过诉讼代理人打方式获取诉讼能力方面的辅助资源。

(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在诉讼中有权要求具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退出本案的审理或者有关的其他活动。

(四)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当事人基于其事实主张和诉讼请求而在诉讼过程中负担着一定的证明责任。其有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

(五)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陈述、辩论和质证是当事人在庭审中的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阶段拥有的诉讼权利。

(六)自主选择调解的权利。基于民诉法确立的自愿、合法调解的原则,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申请法院对其争议进行调解,或者在法院提议调解时选择是否接受。

(七)自行和解的权利。基于当事人的处分权,当事人在诉讼开始之后、裁判做出之前自行和解,由此不再要求法院对其争议继续给予审理和裁判。

(八)撤诉的权利。原告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判决宣告前,都有权将其提出的诉予以撤回,但撤诉行为不能太损害他人及公共利益。

此外,当事人还享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法律文书的权利;申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权利;提起上诉的权利;申请执行的权利;申请再审的权利;提出异议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区分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有什么区别?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民事权利则是一种取得利益的可能性。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才有资格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等权利。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的。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则仅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性。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
    2023-06-14
    137人看过
  • 企业破产属于民事诉讼吗,企业破产的原因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属于民事诉讼吗企业破产是属于民事行为,涉及到企业破产的案件一般是适用民事诉讼法,但有些破产案件会涉及到刑事犯罪,适用的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六条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不陈述、回答,或者作虚假陈述、回答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第一百三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企业破产的原因是什么1、市场需求状况发生变化,造成企业产品滞销、生产滑坡2、企业负责人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财务制度不严,帐目管理混乱在破产企业
    2023-04-19
    12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权利的主要构成要素是什么?
    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等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区别是什么诉讼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诉讼权利能力是成为诉讼上各种效果所归属的主体的一般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归属的主体所必要的法律资格。主体没有诉讼权利能力即当事人资格,法院就无从对其行使审判权。如果有诉讼权利能力而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判决的利益或不利益将无从归属。当事人资格的诉讼法主体,一般应享有民事实体法上的权利能力,如果在诉讼中丧失当事人能力(如公民死亡或法人合并、分立、终止等),还需要有人承继诉讼。所以当事人能力总是存在着与民事权
    2023-07-02
    416人看过
  • 民事诉讼双方都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哪些,民事诉讼基本流程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双方都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哪些民事诉讼双方都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2.申请回避的权利。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4.进行辩论的权利。5.请求调解的权利。6.自行和解的权利。7.提起上诉和申请撤回上诉的权利。8.申请再审的权利。9.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10.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和勘验的权利。11.对法庭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有申请补退的权利。12.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二、民事诉讼基本流程是什么?民事诉讼基本流程有: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
    2023-06-06
    9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权利救济的概念,条件是什么
    一、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法律救济的概念依据权利保护方法的不同,救济可分为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法律救济属于公力救济的一种,它是指在法定权利受到侵害或可能受到侵害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则所规定的方法、程序和制度所进行的救济,即通过国家司法机关判令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或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方式对权利人给予的救济。法律救济包含救济权和救济方法,即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的内容,法律救济不只是体现为诉权,也不只是程序法的事,它涉及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法律领域。法律救济的依据—救济权是由实体法规定的,是要求违法者履行义务或予以损害赔偿的权利;救济的方法是由程序法规定的,是实现救济权的程序、步骤和方法。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法律救济是指在民事诉讼的进程中,当事人所享有的民事诉讼权利已经受到或可能受到侵害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程序和制度所进行的救济。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救济不同于一般的法律救济,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律救济,主
    2023-05-22
    391人看过
  • 民事权利能力能否转让
    一、民事权利能力能否转让民事权利能力不能转让。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而民事权利则不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民事主体既可以依法转让或放弃某项民事权利,也可以依法被限制行使或被剥夺其原享有的某项民事权利。《民法典》第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二、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的。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则仅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性。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其意愿实际参加民事活
    2023-05-06
    417人看过
  • 民事权利能力和权利的区别
    民事权利能力和权利的区别: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的;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则仅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性;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其意愿实际参加民事活动时取得的,它直接反映着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而民事权利则不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民事主体既可以依法转让或放弃某项民事权利,也可以依法被限制行使或被剥夺其原享有的某项民事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023-08-09
    125人看过
  • 民法典放弃民事权利还能否再诉讼
    一、民法典放弃民事权利还能否再诉讼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放弃民事权利的,不影响民事主体提起诉讼,放弃民事权利并不等于放弃诉讼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九条【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第一百三十条【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二、民事权利一般包括哪些1、财产权和人身权——这是以权利的客体之不同所作的分类。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这是根据权利的作用的不同所作的分类。(1)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2)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3)抗辩权
    2023-04-12
    92人看过
  • 企业有民事诉讼时能申请破产吗?
    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申请破产是否属于民事诉讼申请破产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适用的范围规定为: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而企业破产就是属于公民之间和法人之间因财产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2023-08-02
    238人看过
  •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具体体现是什么?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体现在独立参与诉讼。具体而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法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因此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就体现在这里,可以独立承担各种责任,并进行诉讼。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什么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023-07-01
    52人看过
  • 胎儿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胎儿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
    一、胎儿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胎儿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即指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制度,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二、胎儿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胎儿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单向性”的特点,仅限于“为保护胎儿的利益”的方面,具体要从如下方面理解:1.保护胎儿的遗产继承利益,胎儿享有继承权。2.保护胎儿的赠与利益。如胎儿出生前其祖母赠与其50万元,其父母可代为接受,但此时胎儿对该50万元享有权利。3.胎儿身份利益的保护问题。如胎儿出生前,其生母甲因乙的交通
    2023-06-06
    340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日前,四川省郫县法院裁决一起土地使用权纠纷案,郫县晶都小区业主委员会状告成都某房产公司的诉讼请求被驳回。法院查明,2002年12月,成都某房产公司获得位于犀浦镇6000余平方米的住宅用地一宗,并在该宗土地上开发建设晶都小区。商住楼竣工销售完毕后,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全部分摊给了小区的全体业主。但是,该房地产公司在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和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小区公共用地上建设车库和住房。目前,车库已被销售,住房由房产公司自行使用。对此,小区业主极为不满,认为房产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土地使用权。业主委员会遂将房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房产公司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小区土地使用权的享有者是业主,而非业主委员会。因此,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原告身份提起本案诉讼显属不当。各业主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3-06-08
    31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是否能够限制政府的权力?
    府当然可以成为民事主体,只要政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就享有相应民事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当然也就可以成为诉讼主体。政府债务违约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政府逾期不执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中可以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1、民事诉讼中,可以中止诉讼的情形如下:(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
    2023-07-02
    185人看过
  • 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年龄
    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主要有两个时间点,一个是八周岁,一个是十八周岁,低于八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即无需承担民事责任,八至十八周岁限制行为能力,有一定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还有就是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也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需完全承担民事责任。一、监护人一定是成年的吗成年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没有监护人。监护权一般到被监护人满十八周岁,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结束;或被监护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此时,也不需要监护人。二、多少岁可以脱离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无需监护人监护,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2023-06-20
    395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怎样规定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30
      诉讼权利能力的概念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或者当事人的能力,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承担民事诉讼义务所必需的诉讼法资格。当事人必须具备当事人的能力,这是诉讼要件之一。如起诉当事人无能力,法院将驳回起诉。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与民事权利能力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才具有公民、法人等诉讼权利能力。按照通行的观点,在某些情况下,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 什么是企业债权,企业债权在民事诉讼中具有什么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企业债权担保是指企业为申请人依法发行企业债券提供的担保,以保证购买该企业债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担保债权: 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
    • 当事人具有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是怎样的,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首先,所谓的诉讼权利能力,也被称为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或者当事人能力,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所必需的诉讼法上的资格。如果起诉的当事人没有当事人能力,法院将驳回起诉。其次,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有着密切的联系。在通常情况下,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才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如公民、法人。按照通行的观点,在某些情况下,没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也可以有诉讼权利能力,成为民事诉讼中
    •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什么,我国对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有什么限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2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其实有很大的不同,就自然人而言,只要其顺利的出生了,那么就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而对于企业法人来讲,则在从设立的那一刻开始也是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但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却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那么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什么,我国对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有什么限制?
    •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以前的民诉法和现在的民诉法规定有何不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6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简称“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能力”。能够享受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资格。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权能力是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前提条件。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同时具有诉讼权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