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是:
1、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并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
2、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更换需债权人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民法典债务转让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
债务转让需要债权人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三、民间借贷转移债权出借人同意吗
债务人转让债务涉及合同义务的转让,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分为两种形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1、免责的债务承担,指民间借贷合同中,出借人、借款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在债务全部转移的情况下,原借款人已经脱离原来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新的借款人代替了其地位。实现此种债务转移常见方式就是借款人,即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由协议规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借款人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必须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否则该协议不能生效。2、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指原借款人并没有脱离民间借贷合同中债务关系,第三人与原借款人共同承担债务。实践中认为此种债务加入无需取得原出借人的同意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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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的债务承担为何会是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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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存债务承担与免责债务承担的区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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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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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的债务承担为什么是效力待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06免责的债务承担导致债务主体变更,从而可能增加债权实现的风险。因此若由债务人和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应当由债权人同意后方能产生债务承担的效力。 一、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 二、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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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一般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8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为,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新的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法律规定债务人转移其债务的,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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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的债务承担是怎么个效力啊?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30债务承担的效力有以下几点: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2、抗辩权随之移转;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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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加入与免责的债务承担的区别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5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债务加入是新增加了一个债务人,但不免除原债务人的责任;而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务人的替换,也即免除原债务人的责任,由新债务人负担债务。 风险提示:债务加入后,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因此,对于债权人而言,既可以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责任,也可以选择要求新债务人承担责任。如果经债权人要求后,新债务人拒不履行责任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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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一般是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11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为,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新的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法律规定债务人转移其债务的,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