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办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5:57:11 67 人看过

一、淄博市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办多久

法定办结时限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工作日

二、淄博市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二)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三)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四)有必要的财产;

(五)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六)有聘任的仲裁员。

三、淄博市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2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
    一、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必要的财产;(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4)有聘任的仲裁员。二、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要求补正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救济途径)。3、办理程序: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各地司法局办理设立登记;各地司法局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自做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司法部备案。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的职责1、审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等重要事项,并做出相应的决定;2、审议、通过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3、决定仲裁员的聘任
    2023-07-23
    358人看过
  • 淄博市公司设立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
    一、淄博市公司设立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二、淄博市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流程受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准对受理人员的受理意见进行审核办结发放营业执照三、淄博市公司设立登记办事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受理窗口企业开办H006-H008四、淄博市公司设立登记法律依据节选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律全国人大(1993年12月
    2023-05-14
    279人看过
  • 淄博市分公司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一、淄博市分公司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材料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2.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3.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4.公司章程5.营业执照6.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二、淄博市分公司设立登记设定依据公司法法律全国人大1993年12月通过,2018年10月修正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三、淄博市分公司设立登记受理条件有符合规定的名称;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四、淄博市分公司设立登记办理地点窗口名称:企业开办专窗办事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企业开办专窗H006、H007、H008五、淄博市分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时间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六、淄博市分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流程1.受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符
    2023-05-18
    230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怎样申请设立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办理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必要的文件。具体包括:(1)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3)仲裁委员会章程;(4)必要的经费证明;(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6)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工作人员的聘书副本;(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仲裁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届期满,更换1/3的组成人员。
    2023-05-01
    242人看过
  •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什么部门登记
    设立仲裁委员会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负责登记的部门是司法行政部门。一、在我国司法鉴定主管部门是哪些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同时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二、济南市天桥区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1/3。三、医疗事故纠
    2023-04-11
    109人看过
  • 淄博市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办多久
    一、淄博市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工作日二、淄博市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法律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9月国务院令第564号)第三十三条:“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淄博市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受理条件《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二)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其中保安专业师
    2023-05-14
    491人看过
  • 淄博市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一、淄博市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2、股东名册或者股份公司股票;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二、淄博市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受理条件(1)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2)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3)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并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三、淄博市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办理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2016年4月修正)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四、淄博市股权出质
    2023-05-14
    56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登记的相关条款
    第二条仲裁委员会的登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第三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办理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二)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三)仲裁委员会章程;(四)必要的经费证明;(五)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六)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七)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第四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在要求补正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不予登记。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
    2023-06-06
    330人看过
  • 淄博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需要多久
    一、淄博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需要多久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二、淄博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审批依据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修改,2017年4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五)医疗机构规
    2023-05-18
    130人看过
  • 淄博市设立典当行审批需要多久
    一、淄博市设立典当行审批需要多久法定时限20工作日承诺期限10工作日二、淄博市设立典当行审批受理地点、时间受理地点: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窗口名称:综合窗口窗口序号:H00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三、淄博市设立典当行审批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实施机关: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由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国发》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部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消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
    2023-05-18
    41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解读】本条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作了规定。(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概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依法设立,由法律授权依法独立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设立的,其设立和组成决定了其是由法律授权、代表国家行使仲裁权的国家仲裁机构的性质。仲裁,也称公断,其基本含义是由一个公正的第三者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作出评断。仲裁不同于调解,仲裁属于一种法律行为,调解只是中间人的劝告和建议。劳动争议仲裁是指由法律授权的专门仲裁机构,应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双方的劳动争议依法进行审理,
    2023-06-10
    213人看过
  • 九江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如何规定
    一、九江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如何规定《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第二条仲裁委员会的登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七条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第八条登记机关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注销登记,自作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二、九江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受理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1、注销登记申请书;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3、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4、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二)不予以受理的情形:不具备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三、九江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办理期限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2023-05-18
    313人看过
  • 景德镇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收费吗
    一、景德镇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景德镇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办理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1、注销登记申请书;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3、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4、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二)不予以受理的情形:不具备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三、景德镇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第二条仲裁委员会的登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七条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第八条登记机关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注销登记,自作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2023-05-18
    50人看过
  • 贺州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在哪办理
    一、贺州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在哪办理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司法厅窗口二、贺州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受理条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1995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1995年9月1日起实施)第七条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三、贺州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
    2023-05-18
    11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什么部门登记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12
      设立仲裁委员会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负责登记的部门是司法行政部门。
    • 成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是怎么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5
      具体包括: (1)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仲裁委员会章程; (4)必要的经费证明; (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工作人员的聘书副本; (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仲裁委员会的
    • 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13
      一、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 二、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 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 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
    • 淄博市仲裁仲判律师费用多少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11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提供的情况和证据 您在聘请律师时,应当向律师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聘请律师的要求,并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 委托事项的概况及产生过程。 委托事项所涉及的争议。 与委托事项事实有关的证据和线索。 委托律师的主要要求。 承办律师
    • 劳动法我是不了解想知道淄博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1
      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