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有哪些异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4:02:29 65 人看过

在大陆,合伙分为:个人合伙、法人合伙和合伙企业。其中,只有合伙企业具有企业资格。他与个人合伙最大的不同在于,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有书面协议。这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本条件。

1、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必须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

2、起字号的自然人组成的个人合伙与自然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实质内容区别不大,只是工商登记不同,前者领取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4、个人合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存在有限合伙人。

5、诉讼主体资格: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1)民通意见中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2)民诉意见中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当以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和《民诉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6、个人合伙的合伙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合伙企业承担的是补充性连带、有先诉抗辩权;意思是指由于诉讼主体的资格的不同,在对外清偿债务时,只能先要求以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当然若是起诉可以把合伙企业和全体合伙人都作为被告,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个人合伙因为领取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主要其每月要交纳工商管理费,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纳税和查账征收方式;合伙企业每月向税务局报税,不需交纳工商管理费。两者都是交纳个人所得

8、个人合伙不能依法进行破产,而合伙企业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进入破产程序。

9、个人合伙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没有规定是否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合伙企业法则规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10、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清算财产分配的规定不一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合伙企业,个人合伙和法人合伙是一个意思吗,有什么区别
    1、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必须书面的合伙协议;2、起字号的自然人组成的个人合伙与自然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实质内容区别不大,只是工商登记不同,前者领取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3、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4、个人合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存在有限合伙人;5、诉讼主体资格: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1)民通意见中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2)民诉意见中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当以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和《民诉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6、个人合伙的
    2023-04-12
    380人看过
  • 合伙企业哪些事项要经合伙人同意
    合伙企业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一、民法典规定合伙人如何制定合同《民法典》规定合伙人制定合同需要诚实守信,协商一致。合伙合同包含的内容一般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二、合伙做生意用书面合同吗既然是合伙做生意,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相关合伙事宜,当然就应该写合伙合同。如果在合伙过程中,双方产生歧异、纠纷或者解决入伙、散伙等事宜,均应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合同通常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为实现共同经济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分利润,共担风险的合同.《合伙企业法》第18条规定了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有:(1)合伙企业
    2023-06-28
    358人看过
  • 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责任方式有哪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公司吗
    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责任方式有无限连带责任和承担有限责任以及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公司,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人既可以是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一、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责任方式有哪些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责任方式有:1.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3.特殊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承对合伙债务的承担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公司吗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公司。公司为企业法人,可以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性
    2022-09-07
    307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责任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不同情况下应承担下列责任:1、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债务承担。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企业债务的承担。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规定第七十四条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知识延伸:合伙人的合伙债务如何偿还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对
    2023-08-10
    232人看过
  • 个体合伙企业和法人企业的不同点
    1、成立基础不同。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协议。2、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人企业承担有限责任。3、法律地位不同。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和法人的区别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指的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它们的负责人就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个体:个人出资且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法人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
    2023-07-08
    149人看过
  • 一人公司和个人合伙企业有何不同
    首先合伙企业没有个人的.合伙企业财产出资比例共同拥有,一人公司所有的财产都是一人拥有,负债也是一样的.首先,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第三,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方面的区别,与它们在产权结构方面的区别有密切的联系。合伙企业的产权结构是一元结构。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因此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其次,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第一说明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第二说明合伙企业的财产只具有相对独立性,有限公司的财产具有绝对的独立性。合伙企业是每一个独立
    2023-06-15
    59人看过
  • 可以合伙人投资事业的合伙企业有哪些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一、如何成为投资公司合伙人自然人可以用通过用货币出资的方式成为合伙人,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方式成为公司合伙人。自然人在出资时,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合伙企业服务出资的评估办法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三、简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出
    2023-02-20
    391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哪些不同?
    1.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部分区别;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6-09
    194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哪些事务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公司吗
    合伙企业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务包括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等事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公司,法律对有限合伙人是没有限制的。一、合伙企业的哪些事务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务包括: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公司吗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公司,对于普通合伙人的限制仅有一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人没限制,有限公司能做有限合伙人,也能做普通合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
    2022-09-16
    497人看过
  • (概念辨析)一人公司和个人合伙企业的异同
    首先合伙企业没有个人的.合伙企业财产出资比例共同拥有,一人公司所有的财产都是一人拥有,负债也是一样的.首先,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第三,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方面的区别,与它们在产权结构方面的区别有密切的联系。合伙企业的产权结构是一元结构。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因此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其次,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第一说明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第二说明合伙企业的财产只具有相对独立性,有限公司的财产具有绝对的独立性。合伙企业是每一个独立
    2023-06-06
    89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优点有哪些合伙企业的缺点有哪些
    一、合伙企业的优点有哪些合伙企业的缺点有哪些合伙企业在组织结构和运营模式上具有一定的优势,同时也存在一些缺点。以下是对合伙企业优缺点的详细分析:优点:1.资本扩张能力强:相较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通过联合多个投资人,实现资本的快速扩张,从而解决短期资本积累问题。2.风险与收益挂钩:虽然合伙人普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这种设计保障了债权人利益,使合伙企业更容易获得交易对手的信任,获得更多商业机会并减少交易成本。3.决策与执行效率高:由于合伙人人数较少且具有特定人身信任关系,有利于合伙经营决策与合伙事务执行。这种信任关系及决策方式,为投资者有效控制企业及相关风险提供了较优选择。缺点:1.无限连带责任影响扩大规模:(1)由于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不熟悉或不信任的合伙人可能不愿意加入,从而限制了企业的扩大规模。(2)有限责任人与无限责任人之间的担忧和不满也可能导致内部矛盾,进一步影响企业的发
    2024-08-03
    401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有哪些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与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有关的法律规定《公司法》第八十二条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第八十三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第八十四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
    2023-07-25
    186人看过
  • 针对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有哪些规定
    有限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发生以下情形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通知;其他。有限合伙人的退伙、转让财产份额和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问题按照大陆法有关两合公司的规定,有限责任股东遇有非可归责于自己的重大事由时,可以经半数以上无限责任股东的同意而退股,或者申请法院准许其退股。[2]RUPLA(则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随时退伙,但如果违反了合伙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在合伙协议有效期间不得退伙,除非出现合伙协议明确规定允许退伙的情形。我们认为,在立法上应明确规定有限合伙人原则上不得退伙,合伙协议中允许有限合伙人在特定情况下退伙者除外。这样,有利于有限合伙财产和经营的稳定。有限合伙人可以通过将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第三人
    2023-07-26
    141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有哪些具体要求?
    合伙人是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并参与企业经营的当事人。为保证合伙企业的正常设立和经营,必须对合伙人的有关条件进行必要的限定。那么什么样的人才能充当合伙人呢?对此,合伙企业法在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的有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一、合伙人数额必须为两人以上,并且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一人为独,二人称合,作为合作经营组织,合伙企业的设立必须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否则不成其为合伙企业。至于合伙人数额的最高限制,本法未作规定,之所以如此,道理很简单,一方面,合伙人出于管理和对切身利益的考虑,自己会将合伙人的人数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另一方面,由于各类合伙企业的情况差别,法律很难而且没有必要对合伙人的最高数额作出规定。这一点也与国际上的通行作法相一致。二、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谓民事行为能力,就是行为人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
    2023-06-06
    328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更多>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公司制企业和合伙企业有何异同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9-27
      1、定义不同: 合伙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企业,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并对企业亏损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股份制是指以投资入股或认购股票的方式联合起来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股东按股权多少享有管理权和分配收益。 2、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 (1)合伙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2)股份制企业一般指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
    • 个人和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合伙企业有资格签合同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7
      合伙企业有资格签订合同。《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合伙企业虽然是非法人组织,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因此,合伙企业有资格签订合同,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 合伙企业对合伙账目有异议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9
      1、要看你们成立的企业性质是有限公司、合伙企业还是其他; 2、要看你们之间的合伙协议或股东协议是如何约定的; 3、如果双方对企业财务帐目有合理怀疑,可以要求审计。 这种复杂的问题仅仅通过网上咨询或电话咨询,由于条件所限,很难给出准确的法律意见。
    • 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债务清偿规则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22
      第 一、债权人抵销权的禁止。当某一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而该合伙人的债权人同时又负有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时,该债权人只能请求合伙人履行债务,而不得以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主张相互抵销,即不得以其对某一合伙人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 二、代位权的禁止。当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时,该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人的身份而主张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 合伙企业与个人合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8
      1,从您的表述看,你们应该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该条款是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如何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约定。 ——这一约定第“1”条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具有约束力; ——这一约定第“2”条,在侵犯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对第三人无效。 ——这一条款在合伙人内部有约束力,属于有效的约定, 2,根据该条款的意思,在合伙企业亏损的情形下,承担责任的依次是: ——先以合伙自有的财产承担责任; ——在合伙自有财产不足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