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能否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03:30:26 74 人看过

这里的临时工所指的是临时进行招聘的劳动者或者员工,与公司的正式员工相对应。临时工与正式工所不同的是,他们做着同样的工作却拿着较低的工资,只是暂时在这个用人单位工作的一些人员,临时员工一般在这个用人单位从事工作都是时间不会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工作和季节性的用工。

当然也有可能延长工作时间,但是必须是在双方都达成了一个统一协定的情况下面。根据我国现有的劳支法和劳动合同法里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来说正式职工指的和正在工作的用工单位签订了双方都认可的劳动合同,在这基础上面和所在的用人单位之间有着劳动关系(包括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所有用工形式和有着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里的劳动者包括了这个企业里面的管理者、技术人员等等各行各业的打工者。

一般来说,一个公司里面的临时工是和正式员工在公司里面所受到的待遇是完全不平等的,首先就是临时工是没有和所在的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双方认可的合同的,其次就是公司一般是不会给临时工买取保险的;

临时工其实在我国也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用工形式(也就是说员工和公司只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双方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般就不会帮该劳动者进行工伤保险的一个购买的。

劳动者在自己工作的时候发生了工伤事故以后,应该在之后的一年的时间里面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被称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的一个申请,这里面包含了这个受伤的劳动者的劳动能力的伤残鉴定,劳动者所受伤的伤残等级的鉴定结果都出来了之后,可以通过这个鉴定结果来和之前的用人单位进行谈判,要求该用人单位进行一定金额的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赔偿或者是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的陪产感到不满意的话,就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里面的专门解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申请,这个是完全免费的。当然也可以向该地所在的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要求用人进行合理的赔偿,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的诉讼案件只会收取10块钱。同时劳动者的工伤赔偿数额和该劳动者的年龄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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